不偷不盜,一生無憂

很多人覺得非常委屈:一輩子什麼缺德事也沒幹,為什麼自己總是被偷?隨便上街買點東西,錢包就不見了。還有就是:辛辛苦苦地幹一輩子,為什麼自己的錢總是存不起來,日子老是過得緊巴巴的?

從因果的角度來說,我們之所以總是破財,很可能是過去讓別人或者集體遭受過財物的損失。我們發現,很多人都在無意中犯偷盜的過錯,原因在於不懂什麼是偷盜。偷盜不僅限於錢財,凡是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在沒有經過所有者同意的情況下,通過某種手段佔為己有,就是偷盜。

偷盜可以分三種:

第一、憑藉自己的權勢,用強硬的手段霸佔別人的東西。比如憑藉暴力手段掠奪別人的財物;掌握權力的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等等。

第二、暗地裡偷偷摸摸地竊取別人的東西,別人看不見,就趕緊拿。有些人喜歡佔小便宜,比如家裡的水、電、煤氣,想盡辦法讓表不走字或者少走字,這是偷公共事業的。還有像偷稅漏稅,是偷國家、偷整個地區的,罪過更大。

第三、通過欺騙、詐取的手段坑騙別人的東西。做生意的人很容易犯這個毛病,還有現在到處都是的電話詐騙、網絡詐騙就更不用說了。

偷盜,平常我們非常容易犯:像順手牽羊,掰人家地裡幾棵玉米啊;貪一時方便,多撕超市幾個方便袋啊;到飯店吃飯,多揣幾根牙籤、餐巾紙回家自己用啊;還有吃回扣,做假賬,私賬公報,挪用公款等等;做生意的短斤少兩,以次充好,高價宰人;看盜版書,盜版光盤,使用盜版軟件,買贓物,賭博等等這些現象現在可不少呢。

另外,有的人拿假幣出去花,這是嚴重的偷盜行為。而收了假幣的人呢,覺得特別冤。其實真冤嗎?一切都有因果,假幣為什麼單跑到我們手裡來了呢?既然到我們這裡了,我們再花出去,那和詐騙犯、小偷又有什麼區別呢?能收到假幣,這是在給我們還債的機會呢!我們安心承受不去害人,就是壞事變好事,反而為自己培積了福報!

總之一句話:任何東西(乃至一針一錢),都不要隨便拿人家的。如果我們要用,一定要經過主人同意。得了非份之財,那不是福啊,說不定有什麼禍事在裡頭呢。我們為什麼要發財?不就是圖個安樂自在嘛。如果有了財,不但得不到安樂自在,還因此受害,那何苦來的呢?所以遇到事情我們要用智慧,要懂得因果,千萬不要犯偷盜,即使別人都幹了我們也不能幹,損人的事一定會害己呀!我們不偷不盜,安安穩穩過一輩子,清清白白問心無愧,比什麼都強啊。您說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