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又可分為幾層次:個人世界,眾生世界,佛世界。個人世界又可分為內在的自心世界,及身體所屬的業報世界。

首先談內在的自心世界。佛法即心法,心法乃在煉心;所以談修行不能僅限於調理身體的行為。身體行為是外在的,容易發現,而內在的心理狀態,則較不容易發現。因此,有些人從外表看來,似乎是好人,但事實是否如此,卻值得懷疑。佛法的根本在心,若能善治其心,那麼表現於外的行為自然相應得宜,不失法度。能治好我們的身心,則對身體所處的外在世界,便不會產生問題;身體所處的外在世界沒有問題,則對所接觸的眾生也不會製造問題。如此便可減少一分紛爭,增加一分和平,這是就眾生的立場而言。

其次,進一步來檢討我們個人內在的自心世界,是不是和平呢?實在是既不和也不平。因為我們的內心世界,妄念紛飛,真正與佛法相應的念頭並不多,甚至在打坐、念佛的時候,也多半與佛法不相應,如此怎麼能和平呢?一般不曾修行、剛開始修行,或修行不得力的人,不容易發現到這些問題,所以他們自認為是善人、好人。我常聽人家說:‘何必吃素呢?只要心好就好了嘛!心好比吃素還重要。’像這類的人既不知自己的內心大有問題,也就不知道要修行了。唯有修行的人,才能發現自己心內的不和諧,因此,就連曾子也要一日三省其身了!佛弟子自檢內心,稱為懺悔發露,並以誦經、禮佛、打坐、念佛、持咒來調和自心。調心須先從自心的前念與後念間的不衝突矛盾做起;前半天及後半天也不衝突矛盾,昨天與今天也不衝突矛盾,如此漸調而達於內心的和平。若能如此用功,才是真正修行的人;如果個人的內心經常能處於和平的狀態,這才是大修行人。凡是與煩惱心相應的,都不是和平,如貪、嗔、癡、慢、疑、邪見,無一不是煩惱心。‘貪’包括五欲,其它諸煩惱,多半也與貪心有關,這些煩惱結不除,我們的心便經常處在不和平的狀態而不自知。

其次,談我們的身心,實際上我們的身心也是經常在衝突與不和平的狀況中。欲以我們的心來指揮我們的身體,諸位或許認為能夠辦到,事實上是沒有辦法全部做到的。因此我們常會覺得力不從心、身不由己,心裡想多做一點,然身體卻不聽命令。雖想藉著拜佛及打坐等修行方法來清淨自心,卻是妄念紛飛、疲勞昏沈等障礙,紛至沓來而阻礙我們用功,這也就是身心不和平的現象。

通常,沒有人真的能夠用自己的心來指揮自己的身體。生理上的衝動,如餓了想吃東西、渴了想喝水、冷了要穿衣服、疲倦了想睡覺等,都不是我們的心所能夠輕易控制和指揮的,所以說人的身心是不和平的。生理能達於和平便是四大調和,四大若能調和,百病便不生,這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心理有病,身體就不能沒有病,因此,要想身心統一,就必須先有和平的內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