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告訴我們,如果能夠體會「色即是空」、「緣起性空」以及「無常」的道理,就能離苦得樂,並體會到真正的快樂。但是一般人覺得心情苦悶時,只要聽聽音樂、跳跳舞、打打麻將,或是從事自己喜好的活動,感覺上就已經離苦得樂了,這種說法似乎並不像佛法所說的那麼沉重,也沒那麼困難。所以,很多人都認為,與其費心體會佛法所說的道理,倒不如去做一些立刻能讓自己覺得快樂的事情。
其實,這種快樂和佛法所說的「離苦得樂」有很大的差別,一般人所謂的享樂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麻醉」,例如抽煙、喝酒,或是使用其他刺激物、麻醉毒品,一時之間讓自己感到興奮、快樂或精神放鬆,暫時忘了自己正身處於危險或苦難之中,可是一旦時效過了,馬上又恢復原來的狀況。
另外一種方法是「刺激」,能讓我們的肉體官能得到痛快的感受,就像被蚊蟲叮咬後,搔著皮膚的癢處;或是在天氣炎熱時,喝下一大杯冰水,都會覺得非常舒服、很過癮、很爽快。可是以這些刺激方式來處理,往往會造成皮膚發炎、氣息不順等毛病,這是因為對身體刺激過大所造成的。
一般人所謂的享樂,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麻醉」或「刺激」,都是以苦為樂、苦中作樂,並不是真正的快樂,也必然會得到樂極必反的苦果。以打牌為例,並不是每一副牌都能打贏,也許打贏一、兩次之後,運氣變差了,怎麼打也贏不了,這時候就會覺得非常痛苦。但是贏牌的人也未必快樂,有人贏牌之後,因為太快樂、太興奮,心血管受不了刺激,造成中風或心臟麻痹而過世。跳舞也是一樣,在舞池中跳舞時,感覺陶陶然,非常興奮、歡喜,連自己是誰都忘了。但是跳完舞以後回家,一覺醒來,跳舞時陶醉的感覺已經消失了,而自己還是原來的老樣子。
當然,工作忙碌或身心感到疲憊時,為了紓解一下情緒,聽音樂、打球、游泳、爬山、旅行等,都是正當的消遣娛樂,有調劑身心的作用,並沒有什麼不好。但這些消遣畢竟不是究竟的解決煩惱之道,無法確保永遠的快樂。修行佛法所帶來的解脫之樂,才是真正、究竟的快樂,放下內心的一切負擔,能讓我們徹底從苦的觀念、經驗中得到解脫,這和暫時的快樂感受是截然不同的。
一般人大多為了生活、賺錢而忙碌奔波,身心難免會產生疲累的感覺。如果有時間,不妨做一點義工性質的工作,以休閑的心態來奉獻,不但能轉換心情,也能體會一下既不為賺錢、也不為生活,單純只是為了奉獻而奉獻的感受。用這種方式來幫助別人,不但能夠利益他人,也有調節自己身心的作用;不但能達成休閑調劑的目的,也能夠獲得真正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