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萬事,都有一定的法理

【原文】

律藏不許未受戒者看,一則恐其未明遠理之人,見其因犯制戒之跡。不知乃大權菩薩,欲佛制戒以淑後世,遂現作不如法相,以啟如來立制以垂范耳。由其未明此理,唯據近跡。遂謂如來在世,佛諸弟子多有不如法者。從茲起邪見以藐視僧倫,則其罪不小。

二則律藏中事,唯僧知之。倘令未為僧者閱之,或有外道假充比丘,作不法事,誣謗佛法,則其害非小。故此嚴禁而預防耳。至於好心護法,校正流通,何可依常途為例。若執定此語,則律須僧書僧刻,僧印,僧傳,方可不違佛制矣。

天下萬事,皆有一定之理。而當其事者,須秉一定之理,而行因時適宜之道。理與權相契,法與道相符,斯為得之。律中必有明文,光以目昏,未能遍閱。蕅益毗尼集要,亦有此議,亦不須檢查。但無上不明遠理,只據近跡。及欲知佛法中機密之事,擬欲假充比丘等過。則放心安意,校正流通。

其功德無量無邊,何須過慮。然須緘默,不可以律中文相,對無知無識之人宣說。及泛泛然錄之於尋常文集中,以啟無知人妄造口業之釁。世出世間,理皆有定,法皆無定。大而經國治世,小而一飲一啄,莫不如是。何獨於律藏而板執乎哉。

復徐蔚如居士書一

【白話譯文】

律藏不許未受大戒的人看,一方面是恐怕有不明深遠義理的人,見到律藏中因為比丘犯戒而佛陀制戒的事蹟。他不知道這是大權菩薩,想要佛制戒,來教育幫助後世之人,於是就示現作出不如法的事相,來開啟如來建立制教以垂范將來啊!

由於他沒有明白這個道理,唯獨只根據淺近的事蹟。於是就認為如來在世,佛陀的諸位弟子,有很多不如法的事。從此生起邪見來藐視僧團,那麼這個罪過就不小了。

第二,律藏中的事,唯許僧人知道。倘若令還沒有出家的人看過之後,或者有外道冒充比丘,作不如法的事,來誣謗佛法,那麼這個危害就不小了。因此嚴禁而加以預防罷了。至於是好心擁護佛法,對律藏加以校正流通,怎麼可以依照常規來論。如果死執未受戒之人不可以看律藏的話,那麼律藏就必須僧人來書寫,僧人來刻板,僧人來印刷,僧人來傳送,才可以不違背佛制了。

天下萬事,都有一定的法理。而當職任事的人,必須秉著一定的法理,而行持因時適宜的權巧之道。法理與權巧相契合,法義與道路相符合,這才得當。律藏當中必定也有明文記載,我因為視力不好,不能遍閱律藏。蕅益大師的《毗尼事義集要》中,也有這樣的議論,也不須要去檢查核對。

只要沒有上面所說的:不明白深遠義理,只根據淺近事蹟。以及想要知道佛法中機密之事,打算想要假冒比丘等過失。就可以放心安意,校正流通。這個功德無量無邊,不須要過份的思慮。

然而必須要緘默杜口,不可以將律中的文字相狀,對無知無識的人宣說。以及泛泛然記錄在尋常的文集中,以開啟無知人妄造口業的空子。世出世間,義理都有恆定,方法都沒有固定的。大的來說,治理國家世道,小的來說,一飲一啄的日常生活,沒有不是如此。為何只在校對律藏這一件事上而捱板執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