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悉曇字數。指悉曇(梵 siddhāj)之摩多(梵 mātrkā,意譯作母、韻)與體文(梵 vyañjana,意譯作子音)。此為生諸字之母,故稱為字母。關於字母之數,諸說不同,大唐西域記卷二總為四十七字,即以悉曇字記之十六母音中,刪除最後二字(aj, ah),餘十四音;三十五子音中,刪除最後之濫(llaj)及叉(ksa)字,餘三十三字,母音子音相合,則為四十七字,此為最常見之說。
另據方廣大莊嚴經卷四示書品載,上記十四母音中,刪除紇裡(r)等四別摩多外,於奧(au)字後加上唵(aj)、阿(ah)二字,則母音為十二;子音字於訶(ha)字後加上差(ksa),則為三十四,合為四十六字。又據布勒(G. Byhler)所著印度字象學(Indische Palaeographio)之說,以 la 字取代莊嚴經最後之差(ksa)字,並以此四十六字為耆那教所傳。
大般涅槃經卷八舉出五十字,即大唐西域記所傳之十四母音,另加莊嚴經之唵(aj)、阿(ah)二字,則母音為十六,而子音取耆那教所傳之三十四字,故總計為五十字。若據瑜伽金剛頂經釋字母品所舉,則以乞灑(ksa)取代涅槃經之最後嗏(la)字,則亦為五十字。悉曇字記則以釋子母品之乞灑之前加上濫(llaj)字,共為五十一字。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舉出四十九字,即以悉曇字記之五十一字,刪除其最後二字(llaj, ksa)。又大智度論卷四十八謂字母有四十二字,此四十二字母為一切字之根本,因字有語,因語有名,因名有義,若聞字即能了知其義。(參閱「悉曇」4564) p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