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清規·新首座特為後堂大眾茶狀》云:「今晨齋退,就雲堂點茶一中,特為後堂首座大眾。」又〈方丈特為新掛搭茶狀〉云:「今晨齋退,就庫司點茶一中,特為,伏望眾慈同垂降重。」

《聯燈會要·洞山價禪師章》云:「師於咸通十年三月一日剃沐,端然坐逝。大眾號慟,移時,師忽開眼云:『夫出家之人,心不附物,是真修行,勞生息死,於悲何有?』乃令主事辨愚癡齋一中,蓋責其戀情也,至八日,方坐逝。」

忠曰:「《傳燈》作一普。一普者,普及一堂也。」

一山曰:「表眾人愚癡,不了生死本空之理,故曰愚癡齋。一中,一堂之謂也。」

舊說紛紜,解一中,或謂中字平呼。盞有大中小三品,而茶湯用中盞,即如馬上盞者,故云一中矣。或謂一座之義。或謂中者,滿也。誠齋詩有齋一中語。或謂《夢語集》云:「近入唐人問彼土尊宿,答曰:中與鐘音同。鐘,盞也。一中即是一盞義。 止此 」忠謂:「數說皆未是。」

忠曰:「一中者,中坐一筵之義也。臥雲《夢語集》云:『常光國師曾講《傳燈錄·及〈法眼傳〉中,中坐茶筵未起之語。國師曰:中者,如茶湯榜,一中之中也。予謂:蓋特為座,必在中央,故謂一中也。 止此 』瑞溪所解,得中正矣。」

已下略舉中坐之證。

《敕修清規·迎待尊宿》云:「若法眷尊長至,先講諸山相見禮,送客位,請居中座,住持插香禮拜。講法眷禮,方丈內坐,當讓中位。」又云:「若嗣法、辦事、法妷相訪,當躬至方丈,住持即令鳴僧堂鐘,集眾人事,先請住持中坐,行弟子法眷禮。」

解者曰:「中位,主人所居,請令居之,示尊敬也。住持讓自中位,尊法眷也。」

《傳燈錄·清涼益禪師章》云:「初開堂日,中坐茶筵未起,四眾先圍繞法座。」

《南禪規式·開堂中座》云:「寢堂有上中下三座,中座為上。《傳燈?清涼章》中坐茶筵是也。」

忠曰:「可言寢堂有左右中三座,已有上座,復言中座為上,造語拙矣。」

《瑩山清規》云:「半夏,或法堂或方丈齋,立中座接名德等,此謂中筵齋。或施主接之。」

忠曰:「中筵齋儀,見《禪苑清規·,但未辨中義。而今瑩山以立中座解中筵,則亦可以證一中也。」

俗儀亦以中坐為崇賓。《湖海新聞》云:「海東伯視浙西憲洪起畏曰:『是我前生父母,若不遇此恩人,安能有今日富貴?』掖憲中坐,把盞周密,問勞浹洽。」

又徽宗畫題一中字事,雖不涉,且錄之。《臥雲日件錄》云:「在鹿苑寺看宋徽宗畫,題曰宣和殿御制一中,未知何義也?」忠曰:「蓋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大禹謨〉 之語,用為廋名也。」

《歐陽文忠公全集·內製集》云:「開寶寺福勝院開啟道場,於乾元節日支散袈裟,並設大會齋一中。」

《江湖紀聞前集·秦檜陰獄章》云:「就城隍廟建水陸一中。」

《中峰雜錄》:「示眾云:『前日之晚,首座與維那到庵言結夏在近,請為眾道話一中。』」

忠曰:「此一中似一座義,然且隨俗談耳,未必求正義。」

《梁高僧傳·法莊傳》云:「元嘉初,出都止道場寺,性率素,止一中而已。」

忠曰:「此言日中一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