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清規·尊宿入龕》云:「維那領小師炷香,請首座入龕佛事,安排寢堂,置龕爐燭几筵供養。」
又見〈浴亡〉處。
《幻住庵清規·亡僧津送》云:「入龕之法,須預備麻骨篾等類,置疊亡僧兩腋之下,次用乾柴四面挨排定當,然後掩龕,用長條合縫,公界印押,封閉龕門。龕前立位牌一座,書雲新圓寂某上座覺靈。」
忠曰:「麻骨、乾柴等,擬便火化也。又有儒家入槨之法,或可用全身入塔乎。」
《朱子語錄·喪葬》云:「槨外四圍上下,一切實以炭末,須厚七八寸許,避濕氣,免水患,截樹根。槨裡用石灰,又以篩過細沙相雜,灰與沙相乳入,其堅如石。」
《圓悟勤禪師錄·有為智海法真和尚入龕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