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佛在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時,一日,舍利弗尊者告諸比丘:‘凡是在寂靜處修行的比丘,不論是在空地、林中或樹下,都應當作如是修學──自我觀察思惟:心中是否有愛慾的貪念生起呢?假使不能自我覺察,面對外在境界或面對喜愛的境相時,仍會生起貪愛的慾望,而這種愛慾之心是違背遠離之道的。’
譬如有一人用盡全力划船,努力地逆流而上。可是,只要他稍有疲憊、懈怠,船便會倒退而行,順流而下。同樣地,比丘們若思惟淨想之時,還會生起愛慾之心,是因為修習低下的方便法,行持不夠淳淨,所以仍會在愛慾中漂流,無法得到法益;由於心不寂靜,心不專一,在淨相中而生愛慾,隨著這些境界流轉、動盪,違背了遠離之道。此時,必不敢自謂已遠離五欲而得解脫。’
‘如果比丘在空地、林中或樹下,作如是思惟:「我的心是否已遠離愛慾了呢?」這樣的比丘在面對喜愛的境界時,就能覺察自己的心而遠離這些境界,隨順趣入遠離之道。譬如鳥的羽毛,一入火中就會卷曲,無法舒展。同樣地,比丘若能遠離喜愛的境界,就是隨順遠離之道。’
‘比丘應當如此了知,若於修習各種方便法門時,心無懈怠,得到寂靜、止息和安樂,行持淳淨且一心專注,能遠離喜愛的境界,並且隨順正道修行,便能說:「我已遠離五欲而得解脫。」’舍利弗尊者開示畢,諸比丘聞尊者所說,法喜充滿,依教奉行。
典故摘自:《雜阿含經·卷十八》
省思:
《法華經》云:‘諸苦所因,貪慾為本,若滅貪慾,無所依止。’故知,貪慾為諸苦之因,若能斷除貪慾,則一切法無所依止,就能心無所住,不會為物所拘。面對境界時,若疏於覺察、覺照,則易起愛慾之心;若能嚴加覺察、覺照,則能遠離愛慾,心無罣礙,清淨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