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和今年的九月,末學去大慶接受由淨界法師親自傳授的菩薩戒,師父一再強調要守好十重戒,其中尤其對酒戒做了嚴格的開示:「千萬不要賣酒,飲酒是輕罪,賣酒是重罪。」師父在整個七天修學過程中,強調了好幾次,這段開示讓我聯想起在北京一位素食店的經理曾經問過我關於店裡賣酒的問題。
他對賣酒內心很牴觸,但老闆堅持,自己迫於無奈,只能隨順,畢竟找個善業做工作不容易,還要養家餬口。當時,因為他沒有受菩薩戒,既然問我的看法,我讓他勸說無效,就千萬不要主動積極去推銷,有人點酒,也最好勸客人轉向飲料。
但是,當我半月誦戒時,《梵網經》云:「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中無手。」而且飲酒賣酒是愚癡的果報。在貪瞋癡三毒中,又以「癡」為罪魀禍首,其它二毒皆是由於愚癡而產生的。
雖然菩薩福慧雙修,但以「智慧」作為先導,因此六度中,佈施後加一個「波羅蜜」,智慧的觀照,不然就只是人天的善法。所修的福報也是癡福,沒有照破無明的力量。
淨界法師告誡凡夫菩薩,修學佛法,剛開始不要急於修福報,應該將智慧的修學放在第一位,不然引申很大的過患,福報修得越大,沒有相應的智慧作引導,就很難聽進別人的勸告,錯得離譜自己還不自知,旁邊的人看得很清楚,卻都不敢跟他講,大福報的凡夫就會將「我執」用福報養得更加肥碩。
智慧的引導,對菩薩的重要性在諸多經典中都有描述。《八大人覺經》中:「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唯慧是業。」,強調菩薩應該以智慧修學為重。淨界法師在《佛法修學概要》的第四十集中講述道菩薩的階位時講到:「在《楞嚴經》上說,我們一個凡夫,修百萬億劫的善法,比不上十地菩薩一念的善心。」如果我們的福報沒有迴向無上菩提,就是生滅的人天福報,只是做一個好夢而已。
可見,智慧對一個佛教徒的重要性,雖然沒有受菩薩戒的人,賣酒的果報依然會顯現,如同一位不信因果的屠夫,還是會受被殺的果報一樣。所以補充一下我以前的建議:
1,要極力勸說股東不要賣酒,將過患告知,比如將此文,或其它關於賣酒過患的文章給他們讀;
2,過去有佈施的因,賣果汁一樣賺錢,過去沒有佈施的因,賣酒也不賺錢;
3,如果以為自己在行菩薩道,認為「吃素喝酒,強過吃肉喝酒」,應當將果報的風險降到最低,比如當店裡不再賣酒,有些客人會問起,能否自帶酒進店嗎,說明這類人對酒太重視了,應該說:「店規不允許,但既然問我個人,你自己看著辦。」而不能直接回答:「好的。」最好連隨喜也不要犯。
4,照顧員工的因果,遠勝過照顧他們的身心健康;
5,做了一切努力沒有說動股東改變,又實在迫於生計,一時無法改行,就只能保護內心的善根:至少要用慚愧心面對自己的業力,勤加懺悔,不要自認為在行菩薩道,而洋洋得意。
今年去增受戒,受到師父再三提醒,將以前對人家不圓滿的建議加以補充,讓自己心安而無愧,願一切聽聞者能重視智慧的修學,得大智慧,在這個五濁惡世中,避免諸多過患,讓善業的果報更加圓滿,少一點痛苦的毒藥。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