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是用藥品或其他方法,以侵害胎兒生命為目的,而故意使之於自然生產之前脫離母體。墮胎在以前為非法,現在雖已部份合法,但是在佛法中說,仍舊犯殺人罪。若受五戒者,更犯殺戒,何況為人母者,忍心殺死自己親生子女嗎?故墮胎行為切切不可。
若不欲再生子女者,可事先使用各種節育方法,如避孕藥、保險套、結紮等,以免受孕後墮胎,及達到節育目的。如黃春妹墮胎殺生,障往生之事,可作證也。敘述如下:
黃春妹,住苗栗泰安。民國八十年夏,其女兒至本寺說想齋僧作功德。我問她原因,她哭著說:‘母親現患重病,住在沙鹿醫院加護病房。因為我看到《地藏經》說齋僧有大功德,所以想為母親作些功德。’我叫她教母親念佛求生西方,時候若到打電話到本寺,有因緣可去幫忙助念。後來醫師說沒救了,應該準備後事而送回家。其女兒來寺中請求助念,在本寺一樓大殿前,很虔誠的向每一位法師下跪。大眾師見其誠心孝心,頗為感動,有二十多位法師自願去幫忙助念。
在念佛聲中,黃女士臉色逐漸好轉,身體開始可以動,結果未往生,反而坐起來,開口要求吃粥,真是不可思議。此及阿彌陀佛慈悲攝受的力量,並證明如果往生時間還沒到,念佛可以消災增福壽。隔天再去醫院檢查,醫師非常驚訝,詢問她是怎麼醫好的,答說:‘念阿彌陀佛好的。’起死回生之後,黃女士對阿彌陀佛是百分之百的相信,因此念佛就更勤快了。
過了兩天,黃女士忽然對其女兒說:‘我看到你父親和隔壁的阿伯們,他們跟我招手,要我跟他們一起去一個好漂亮的地方。’其女兒聽了馬上警覺不對,黃女士所說的那些人,都是已經死去的人,立刻說:‘媽媽,阿彌陀佛來才可以去,阿彌陀佛來才可以跟他去。趕緊念佛,趕快念阿彌陀佛。’此時黃女士一開口念阿彌陀佛名號,那些現象就消失了。真是很危險,也印證了《地藏經》上說的:‘閻浮提行善之人,臨命終時,亦有百千惡道鬼神,或變作父母,乃至諸眷屬,引接亡人,令落惡道,何況本造惡者。世尊,如是閻浮提男子女人臨命終時,神識惛昧,不辨善惡,乃至眼耳,更無見聞,是諸眷屬,當須設大供養,轉讀尊經,念佛菩薩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真實不虛也!
黃女士每當停止不念佛號,或想休息時,就有一些怪事發生,因此更專心精進念佛,不敢絲毫放鬆。到第七天時,見阿彌陀佛現身,喜極大叫:‘阿彌陀佛來了!阿彌陀佛來了!’就在此時出現了黑白二犬,咬住她的腳不放,和一個小女孩亦抱著她不放。
其女兒聽了不知該怎麼辦,就立刻打電話來問我,我問這三者和她母親關係如何發生的?答道:‘這小女孩本是我第十三小妹,因當時家境困難,未出世時不得已將她墮胎了。那黑白二犬是我大哥小時患夜盲症,聽老醫生說用黑白二犬的眼睛配藥可醫治,而殺死的。’我教她此時必須一心念佛,求佛菩薩加被,消除障礙,並對三者發願說:‘對不起,我當年無知傷害了你們,現在你們讓我往生西方,我到西方,見佛聞法悟道之後,回來第一個度你們,我們同離苦海,同生西方,同成佛道!’黃女士依此發願,並一心念佛,果然乘佛願力方得往生。
由此事實證明殺生會障礙往生。另外,當大眾為其(往生後)助念時,黃女士肝癌末期,一尺高的大肚子在佛力加持下當場消去,而且臉色變的紅潤。一家人看到如此瑞相,非常感動,當下全家皈依三寶。
或問:我以前不知道佛法,墮了好幾次胎,怎麼辦?答:須加緊用功多念及誦《阿彌陀經》,晚間於佛前發願:願以此功德,迴向冤親債主,同離苦海,同生西方。如此便可解冤釋結,但不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