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稱呼不當。對寺廟的僧人應尊稱為「大師」、「法師」,對住持僧應尊稱為「長老」、「方丈」、「禪師」。對喇嘛廟中的僧人應尊稱「喇嘛」,即「上師」之意。 

二忌禮節失當。與僧人見面的行禮方式為雙手合十,微微低頭,或單手豎掌於胸前,頭略低,忌用握手、擁抱、摸僧人頭部等不當之禮節。 

三忌談吐不當。與僧人交談,不應提及殺戮之辭、婚配之事,以及食用腥葷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忌行為舉止失當。遊覽寺廟時不可大聲喧嘩、指點議論、妄加嘲諷或隨便亂走,不可亂動寺廟之物,尤忌亂摸亂刻神像、隨意拍照。如遇佛事活動,應靜立默視或悄然離開。同時也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無知而做出失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