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所以會在六道輪迴、生死痛苦,完全是「自作自受」,怨不得人。因為每個人都把原本「緣聚則生,緣散則滅」的世間,誤認為實有而永恆不變,因而產生痛苦。

落實到現實生活來說,佛因徹悟世間的一切都是「緣生緣滅」,面臨順境逆緣都能安然處之,不生煩惱。甚至佛把惡緣當做成就道業的逆增上緣。一般人,剛好相反。如果別人對他好,則滿心歡喜;若是對他不好,便生怨恨。一天到晚就在順逆境中起起伏伏,不得自在。

人若是能理解緣起法,便會懂得怨親平等的道理:往往跟你最親密的人,卻常常讓你痛苦、掛懷;反倒是一些忤逆你的人事,卻成了砥礪的利器。問題全在於你用那種心態面對。

舉個例子來說,曾有位太太跑到文殊講堂向我訴苦。她本人是個虔誠的佛教徒,先生卻堅決反對她信佛,並以離婚做為要挾。

看著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我告訴這名女信徒,要深深感謝自己的丈夫。由于先生的阻撓、障礙,她必須更加堅定,深入品昧「佛法難聞」的真諦。

另一方面則要試著拋開執著,客觀的去了解先生反對的原因並方便誘引教導。即便是無法改變另一半的觀念,正好一心一意追求心靈的超越。等到自己成就後,再回頭度先生。

老實說,從某個角度來看,夫妻之間感情太過親密,反而會障礙修行。畢竟過度「你儂我儂」,只會造成彼此沉溺愛河,受到情瑣的束縛。我當然不是要大家拋夫棄妻,既然成家立業,就得依著因緣來成就道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