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經·方便品》中說:「示有妻子,常修梵行。」
維摩居士也有自己的妻子,但是他又去修梵行、離欲。你說那是不是功夫呢?絕對是功夫。我要再重複一遍曾經說的一句話:放下不是放棄,隨緣不是隨便。所以,在家菩薩可以有妻子,因為那是因緣。我剛才說過,應該去隨緣,隨這兩個因緣,來使自己無慾無礙。
欲是一種執著,如果我們沒有這種執著,那不就是出離嗎?不要把那種現像當作本質,不執著那種現象,我們就走出來了。否則,如果我們把現象看得很重,那麼必然還是輪迴。
當然了,我們幾乎所有的人都是著相的,很難從相裡走出來。但是,我們如果想不著相,是不是得面對相呢?如果不面對相,那是不是一種逃避現實呢?所以說,我們要思考,要定位。我們打算做一個什麼樣的佛教徒?如果真的是要做在家菩薩,那麼就何妨向維摩居士學習:「示有妻子,常修梵行」。
那也就是,即使身未出家,心已經出家了。我們只是應眾生的要求,來完成一個在家菩薩的形象和使命,而我們的心裡乾乾淨淨,沒有牽掛。我們只是為了別人的因緣,才盡了一些責任、義務和本分。但是請記住,這同樣就是我們的緣分。
菩薩戒弟子應該知道這樣一點,如果不知道,我們恐怕不但在家裡很難過,而且也就不是什麼菩薩行了。難過當然就不是一個菩薩,連個一般的社會人都不如,很痛苦,很煩惱,活得很笨。我們不能提倡這種活法,這不是一個在家佛教徒的生活方式,也不是一個佛教徒的心量,更不是一個佛教徒的方式。
這一段經文,是對在家菩薩說的,但也襯托出了出家菩薩應有的梵行生活。
我們就是出家人,應有自己的因緣,擁有自己的空間,如果找藉口跑到社會上活動,那麼就無法理直氣壯。因為我們選擇了這樣的因緣,既然選擇了它,就得對它負責任。雖然因緣不是固定的。如果一個菩薩執著因緣,他又錯了,但是他要隨著這個因緣。既然我選擇了出家,那麼我就對它負責;既然你選擇了你的在家,那麼你也對你的在家去負責,從而把握和珍惜在不同的因緣上歷事煉心:欲求大道應無我,各有因緣莫羨人。
只有這樣,才是真正遠離五欲、自利利他的修行楷模。
我們必須清楚,當我們想讓別人對我們尊重和恭敬的時候,想要在信眾的圈子裡說話有力度的時候,請不要去控制別人,而應該思考自己的修行、德行,以及自己對佛法的理解一定要到位,一定要優秀。如此,別人自然對我們恭敬,而不是我們要求著別人尊重。那不是佛教徒的內容。
佛教徒的內容一定是要給人家歡喜自在,不要去控制別人,再者誰又能控制誰呢?我的寺院裡,不止一次地告訴門衛:我們必須要有包容心,不管進來的人是哪裡的佛教徒,只要他有正規的皈依證,只要他出示皈依證來證明他是佛教徒,你就應該讓他進來拜佛、學佛。如果沒有包容心,那麼就會說只有拿極樂寺皈依證的人才可以進來。我們不會這樣,也不允許這樣,否則這是佛教徒嗎?肯定已經都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