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的十大利益

當比丘出現某種不如法行為,佛陀便會根據所犯製定戒條。佛陀每次宣說戒條前,首先要闡述制戒的十種利益,然後才是關於戒條的具體內容。這十種利益,也就是十句義。具體內容為:

第一、攝取於僧。這是總的原則,即以戒律、制度管理僧團。當然,制度要靠人執行,但執行的依據是戒律,而不是個人利益,更不是個人好惡。攝取於僧的原則,彰顯僧團是一個法治團體。

第二、令僧歡喜,第三、令僧安樂。在集體生活中,必須有共同遵循的平等準則,這樣才能令大眾感到歡喜,並使這一團體保持長久的和諧安樂。如果厚此薄彼,朝令夕改,就會滋長人我是非,造成彼此對立,令大眾無法安住。

第四、令未信者信,第五、已信者令增長。戒律還具備化導社會的意義,因為佛陀已經滅度,佛法深奧難解,信眾對三寶的直觀感受,常常是建立在僧人的威儀和氣質之上。如果僧人都能嚴持淨戒,具足僧格,保持莊嚴、超然的外在形象,就能使沒有信仰的人生起信仰,使已經信仰的人堅固道心。

第六、難調者令調順,第七、慚愧者得安樂。依戒行事,僧團中不如法的人和事就能得到應有制裁,幫助犯戒者調柔身心,改邪歸正。同時,也能使那些有慚愧心、有信心道念的出家人免受干擾,能夠在道場中安心修行。

第八、斷現在有漏,第九、斷未來有漏。漏,就是煩惱。以戒為師,依戒修行,就能斷除現前的痛苦煩惱,不再造作惡業。這樣也就不會種下苦因,使未來繼續不斷地受苦。

第十、令正法久住。在過去七佛中,有些佛陀沒有說法結戒,在他們滅度後,正法很快衰落。所以,佛陀制戒的根本目的就是令正法久住,使世世代代的眾生能夠從中獲益,從中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