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做的,現在你自己受,沒有冤枉的事

「佛說苦諦真實苦,不可令樂;集真是因,更無異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無餘道」。有人引述這段經文來問我,這是《遺教經》裡頭的話。

佛說的「苦、集、滅、道」,「苦」是果,「集」是因。為什麼要受苦果?為什麼要受苦?你自己做的,「集」是招感來的。你自己招感來的,你自己受苦,不是平等的。

所以,在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有窮的、有富的、有壽命長的、有壽命短的?有些你看他很冤枉,明知道那事不是他做的,硬安在他頭上了,這不冤枉嗎?他過去冤枉別人,今生來還報了。若是知道三世因果,知道過去,平等平等。你自己做的,現在你自己受,沒有冤枉事。

如果你學佛法學通了,你感覺世界沒有不平,是真正平等。自作業自受報,有什麼不平的?誰加給你的?你自己加給你的。如果你沒這個業,你不知道果,你根本想像不到。

我們說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有沒有土城的看守所?我們每一個人不會答覆說是沒有。你去過、住過好多天啊?它跟你沒有關係。雖然是有,有如同無,對你來說沒有。因為你沒這個業,就沒有。你看那棟大樓很好,房子裡很漂亮,你沒那個業,不是你的,有等於無,沒有。

我在大陸上,經歷兩次戰役,一次抗日戰爭的時候在台兒莊,人死的情況,等於拿血洗城,死幾十萬人;後來國共兩黨又在那兒作戰,徐蚌大會戰,死了幾個師人,死得太慘了。

我說:「你有沒有啊?」「當然沒有我,有我,我跟你說話?」「沒你,跟你沒關係。」「怎麼沒關係?」我說:「你沒那個業,就是沒關係。」我說:「你聽都沒聽到,你連聽的業都沒有。」很多人都沒有聽到,你連聽聞這個業都沒有,《地藏經》上說的,說那個業很重、很苦,對你沒關係。

我們到美國那一年,巴城的安德魯颶風,真慘,風一吹過去,幾秒鐘之間,多少棟樓房,死的人不說,樓房坍塌沒有了。我們好多都沒聽到,什麼叫「安德魯」啊?這是風的名字。我們有看的業,而後要想去看看。大家就沒這個業,就沒有去看。所以,你沒有這個業,對你等於什麼都沒有;你有這個業,你想躲、想跑,跑不了。

業果都是自造的,所以你的苦是你自己招感來的。怎麼辦呢?佛就教導你一個方法,要修行,要修道。修道就先發心,發完心要找到這個道。像你要到清泉會館來,不管打哪兒來的,你得先問問路,車要走哪條道,你才能開到這裡來;如果你不問路,你盲目開,你不知道要開到哪裡去。

道就是這樣的意思,所以你要想證到寂滅的理,你就先跟佛學一學,他就告訴你怎麼修道。

「道」是因,「滅」是果。那一個是世間因果,這是出世間因果,這是「苦、集、滅、道」。我們一般的人都不願學這個法,因為我們中國人喜好大法,一聽:「哦!小乘法,我不學。」你不學,你真受苦。一邊受苦,一邊造業。在苦果上他怕,想躲避;在造業上他就不怕了,他拚命的造,再造就再受。

我們佛教有兩句話,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一起心動念,他恐懼得不得了,他絕不敢做錯事;眾生非得受到苦了,他才怕。他造的時候,膽子大得很,什麼業他都敢造。等到受的時候,他就不行了。

這是「苦、集、滅、道」四諦大概的意思。你要滅苦嗎?修道,別造業,別造苦的因,就不會得到苦的果,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