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們認為是冤枉的業,是法律不公,或者處理你這件事處理得不正確,這就冤枉了。不過在地獄裡沒有一件冤枉事,都是你自己做的,自己去感的果。乃至於獄卒、閻王爺,這些都是由你自己的業所變現的。說有,確實是有;說沒有,根本如夢如幻。當你沒業,沒有;有業,就有。
人間也如此,因為過去有業,你現在的果就不同了。像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享受都不一樣的。有窮、有富,有壽命長的、壽命短的,有聰明的、愚癡的,為什麼呢?這是過去的業感到今生的果。
但是能生到人間,畢竟你還是種了善業,不然不能生為人身,而墮到餓鬼、地獄、畜生等三途去了,你生為人了,是善業多於惡業。要是你現在不能發揚善業,反過來造惡的話,地獄也好,餓鬼道也好,畜生道也好,你一定會感果的。
所以我們要認識這種因果相互的關係,要經常這樣觀想,這樣你就不會怨天尤人。不要想種種的方法害人、整人。你要是明白這個因果了,絕不會去害人。
所以今生你被人家整;或者你到哪兒去了,被人家清算;或者經常是受害者——那麼現在你是受害者,過去你則是害人者,這是循環的。如果過去沒有害人,你會感善果的。
我們在《金剛經》上說,你今生被人家輕賤,被人家看不起,或罵你、侮辱你,你應當高高興興地接受。你想:「我過去的罪業就消滅了,再也不受了。」
如果你要是心裡頭不平而被逼得生存不下去了,又沒有因果律的觀念,就會鋌而走險,殺人放火,會造出更大的業了。要報復,什麼事都做,越造業,來生也就可知了。
我希望大家對這個罪,作深刻的觀想。罪就是業果成熟了,代表你做的事情不合理,不但不合你自己的性理,也不合人間的情理,所以你必須得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