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的最低標準--第18願

經文往生正因當中,這個「十念必生」是為中下根機而發的願,攝受中下根機;這個「臨終接引」第十九願是為了上根機的人發的。我們先看第十八願,請合掌: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好,這個願太重要了,善導大師說:所有的四十八願,以五願為核心,這五願當中,又以這個願當願王。因為有這個願,使令淨土法門當中,「三根普被、利鈍全收」才能夠成立,使令這個生死凡夫才能出離三界火宅。這個願古德的批註很多,我們根據最有權威性的、解釋第十八願最有代表性的善導大師的批註來加以解釋,善導大師解釋第十八願是出名的。他的第十八願的解釋分成三段,叫「機、行、益」,根機、修行跟利益。先看根機:

在「我」成「佛」以後,他的根機呢?「十方眾生」,這以下修學的因果是攝受哪些人呢?是攝受十方眾生。善導大師說:這十方眾生是怎麼解釋呢?就是顛倒眾生,就是我們一般還沒有學佛這種顛倒眾生,有時候造善、有時候造惡的,像空中的羽毛,他的內心完全不決定的,這個叫做「十方眾生」。這樣一個顛倒眾生,就是這整個十八願所攝受的根機,他也不是說一定要修行、當然他也不一定說是要造惡,他是看情況辦事的。他的行、他的修行有三資糧,「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剛好是信願行三資糧,善導大師說這個三資糧最重要的就是「至心信樂」,是往生的關鍵。

先看「至心」,這個「至心」就是真實不虛妄的心,他內心要非常的真實,沒有任何的虛妄;這個「信樂」就是一種順從歸依的心;「至心信樂」簡單的講,善導大師說就是他修行的成敗就只有四個字,就是「順從本願」,不要對本願有所抗拒。看他後面文的意思就是說,你在念佛的時候,放下你的自我意識,完全順從阿彌陀佛的本願,就好像說你這個人不存在一樣,那種感覺就是這樣,這個叫做「至心信樂」。你是一個造惡凡夫,你內心當中積聚很多的罪業也好;你是一個持戒的菩薩,你內心很多的善業也好:你把內心當中所有自我所累積的這些善惡業的思考,全部放下,一心的順從本願。

這個順從本願當中,善導大師說有兩個標準,有他一個所信的決定跟能信的決定,所信之事決定跟能信之心決定。那他所信之事有三個,有三個事情要相信的:第一個「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什麼叫做順從本願呢?對於事相上,你要生起三種信心:第一個、你相信你是罪惡生死凡夫,你相信你無始劫來阿賴耶識當中,累積了無量無邊的罪業,也就是說你修行當中你不是從零開始。我們諸位要知道,你是現在開始修行,但是你不是現在才有生命,你在修行之前,你已經很多很多的生命,而已經累積很多很多負面罪業的力量在你的心中,你是從這個角度開始修行的,你是從一個內心滿是污泥狀態的當中開始修行,才開始修行,你要相信這個事實,你不是在一張白紙當中開始修行,這張紙已經畫得亂七八糟了,這個時候才開始修行。所以第一件事情是你要相信你是罪惡凡夫,這個你要相信。

第二個「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你已經在三界當中流轉很多次了,無量次的流轉。第三個「無有出離因緣」,你根本沒有力量能夠離開三界,你現在開始,飯也不吃、覺也不睡、整天的拜佛、持戒、修止觀,你就是不能離開三界,這個不是你要不要,而是你根本做不到。你要相信這三件事情,你相信你是業障凡夫、相信你已經流轉太久了、第三個相信你沒有出離之緣,這個是你要相信的三件事,你才能夠順從本願的。

那麼你相信三件事情,而生起三種的決定心:第一個「彼阿彌陀佛有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佛力定得往生」。你要生起三種:第一個、你要相信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是真實存在的,這個法界當中的確存在四十八種力量,你要相信這件事情,這個是就著你心中對佛陀的信心。第二個、你對你自己要有信心,「無疑無慮」,你不能有任何的懷疑、不能有任何的憂慮。怎麼說呢?你念佛的時候「哎呀,我業障深重、我福報不夠」,不順從本願,你內心打妄想就是你抗拒本願,抗拒本願的結果當然阿彌陀佛不能救拔你,就不是至心信樂了。你在歸依佛陀的時候,你不能說你業障深重、你也不能說你福報不夠,為什麼?因為你已經不存在了。

第三個「乘彼佛力決定得生」,你相信他一定有足夠的力量救拔你,阿彌陀佛要救你綽綽有餘,這個時候一心歸命、通身靠倒,叫做至心信樂、叫做順從本願。我希望大家把四十八願的核心思想這個至心信樂抓到,你就知道你念佛的時候心地法門怎麼下。當我們至心信樂,這是一個往生的關鍵,你內心當中把你的身心世界完全放下,你是造惡凡夫也好、你是造善也好,總而言之你在念佛的時候「順從本願」,你的心跟佛合為一體了。

合為一體當然產生很大的加持力,你要求什麼呢?你不求人天、也不求二乘涅槃,你要求是什麼樣呢?「欲生我國」,我心中順從本願以後,我只有一個希望,願生彼西方安樂國。以這種順從本願願望的這種力量,在臨終具足「十念」。在古德的批註當中,大部分的古德都說「這個十念就是臨終的十句佛號」,不過曇鸞大師的解釋比較合理,他說「不一定要說是十念」,他在《往生論註》上說:臨命終時,相續稱念,業事成辦,不局數目。臨命終的時候你就是相續的稱念就好了,直到你的淨業成就,不要去管他的十念二十念。

你能夠具足這三種資糧,假設「不生者,不取正覺」。這當中「唯除」兩個情況:第一個、有重罪的因緣,「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逆的重罪;還有邪見,「誹謗」大乘「正法」:這兩個是簡別的。

這個地方就說明,這個願後來被歷代的祖師公認為「往生的最低標準」,就是我們講「臨終的隨念往生」。就是這個人他可能是造惡凡夫,臨終的時候,他聽到淨土法門以後,他做一件事情,順從本願、欲生我國,然後相續稱念佛號,結果就往生了,這個叫做隨念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