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為何要製定戒律

從聲聞律上看,是因事而制。在家眾要確保人身不失,故應守持五戒、八戒及十善法等。出家眾,除住持佛法外,主要在尋求解脫道。戒為別解脫、保解脫。戒法的製定是因為佛子們在修道上出了障礙,如違犯四根本,以及與當時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僧人造房伐樹,入市乞食,與人做媒,進入軍陣……

在生活上造成譏嫌的,如乞食非儀,乞食非法,乞藥過限,房舍製造違規,僧團中發生了一些矛盾,如住房、臥具收攝……還有與尼來往和居士來往的一些要求與規定。

總之,製定這些條例,是因為有礙僧團的生存、發展、清白的原故。諸如接受供養的限制,衣、缽、錢、物的處置,日用器皿的要求。當時社會對僧人的要求,如壞生種、掘地、種植、擔物。

制戒無非令世人生信,僧團安道,正法久住,故制戒有十功:攝取於僧,令僧歡喜,令僧安住,未信者信,已信增長,難調者調,慚愧者安,斷現在漏,斷未來漏,正法久住。

戒律是佛教神聖的基石,是解脫生死的保障,是僧團發展的根本。戒律使佛教共同體形象得以確立,否則將降低佛教的神聖性。因為佛弟子身份是依戒完成,持守過程出現了問題,以律懺悔恢復清淨。三寶物專用制度,財物(常住)共有制度,利養平等的六和制度,修學的師資相攝製度,羯磨法的制度,安居策修,自恣檢行,半月布薩的反觀覺察,無不是戒律產生的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