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十面,丙二、對治止苦法要

佛陀在經典上講到我們生命的相貌,生命就像一個沒有止盡的水流,我們由於過去的業力而召感今生的果報,也會因今生的業力而召感來生的果報,從這個因果相續的道理,就構成永無止盡的生命輪迴。在這廣大無邊的生命輪迴中,我們的生命會出現兩種相貌,一是痛苦憂傷的果報,一是寂靜安樂的果報。

當我們開始厭離痛苦果報而追求安樂果報,這樣的一個生命轉變的主要關鍵點在於皈依三寶。在皈依三寶中,我們真正所皈依的是法寶,因為佛陀不能以他的神通力消除我們的罪障,也不能把他的功德直接輸送到我們心中。佛陀的出現於世,對眾生所能做的是說法度眾生,使我們依止佛陀的教法修學,達到滅惡生善,離苦得樂的目的。所以宗喀巴大師在他的開示中一再強調,所謂的皈依三寶,真正所皈依的是法寶,因為佛有說法之恩,僧有住持正法之恩,所以也皈依佛寶與僧寶。

佛陀教法的內涵開展出戒定慧三學,這三種法門能使眾生離苦得樂。本經把佛陀的戒定慧之學,依其淺深分成兩類,一是共世間法要,一是不共世間法要。前面所修學的是成就人天安樂果報的戒定慧,這是基礎的共世間法要。這又分成三科,前面第一科是對治邪業,這是偏重持戒,以對治身口的過失。以下的兩科,包括本科的對治止苦法要,這是透過止觀的修學,以消滅心中的顛倒。所以戒定慧的分判,前面的一科偏重戒學,丙二的對治止苦法要,及丙三的對治滅煩惱法要,都屬於定學與慧學所收攝,這是整個科判的大意。

對治止苦的「對治」是因地的修學,透過戒定慧的修學,對治心中的煩惱與罪業。「止苦」是果地的功德,經由前面的對治使身心世界離苦得樂。

對治止苦共有三個法要:丁一、根欲放逸苦對治。丁二、多食苦對治。丁三、懈怠睡眠苦對治。

丁一、根欲放逸苦對治

戊一、根放逸苦對治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

「根放逸苦對治」共有三段,這一段是說明調伏五根的功德。佛陀招呼比丘說:「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在佛陀滅度前,諸位比丘乃至七眾弟子,聆聽佛陀前面開示的對治邪業法要,身口二業安住在根本戒及方便戒,內心產生清淨的功德及安穩的功德。有了前面的功德,應如何修,才能使功德繼續增長廣大呢?

「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在持戒後,應進一步調伏五根。眼耳鼻舌身五根是前五識活動的工具,五識要生起了別功能,須依止五根做為工具,五根的活動就帶動五識的了別。這五根在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活動,眼識了別種種顏色,耳識了別種種的音聲,乃至身識了別種種的觸感。佛陀告訴我們,五識依止五根接觸五塵時,「勿令放逸」,這放逸有兩層意義:

(一)內心對於雜染法不能加以防止,對接觸雜染法認為無所謂。

(二)於清淨法不加修學,對三寶的清淨功德沒有主動追求的意樂。

放逸者的眼耳鼻舌身五識,漫無目標的攀緣塵境,對於惡法不想防止,對於善法也不想成就,只隨順自己的妄想而活動,這稱為放逸。應如何調伏五根呢?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佛陀以牧牛的譬喻來做說明:牛是指眼耳鼻舌身五根,牧牛之人是指修行人,佛弟子應以什麼心態來調伏五根呢?「執仗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苗稼是已成熟的稻米,這裡是指經由持戒所產生的清淨安穩功德。「執仗視之」的「視」是內心的觀照力,這觀照力主要是觀照業果的道理,以業果的道理來觀照眼耳鼻舌身五識的活動。業果又如何觀照呢?在宗喀巴大師的《廣論》中說,觀照業果有三個內涵:

(一)業果決定:觀照由五根所造的善業決定召感安樂果報,罪業決定召感痛苦果報,這道理絕不錯謬,也絕無僥倖。若造罪業,一定會帶來痛苦,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而已,這道理是絕不能改變的。

(二)業果不失:所造的業絕對不會喪失,即使今生沒有承受業果,來生也決定要承受果報。

(三)業果增長:造惡業後如果沒有如法的懺悔,它會日日增長廣大。

過去有一禪師修行時得到禪定,在禪定中見到像山一般高大的鹽巴,於是觀察這因緣,才知原來是他過去做沙彌時,曾向常住偷拿少許的鹽巴,就因這樣的行為,當時沒有如法懺悔,等他成為老和尚時,這少許的鹽巴已變成像山一樣廣大,因此他趕緊懺悔,補貼常住後,老和尚定境中的鹽山才消失。所以業本身是有為法,它在心中不是增長就是消減。

透過思惟業果的決定性、不失性及增長性,以這樣的道理來約束心中的牛,如果牛正常的工作,我們以手杖鼓勵牠,如果牛開始失去控制,則以手杖鞭打牠,不讓牠破壞已成就的功德。故我們對眼耳鼻舌身五根,要有所堅持,有所讓步。當五根處於善法的因緣中活動,我們對它表示讚歎,鼓勵自己;如果五根是在雜染的境界攀緣,則以業果道理來呵責它,所以心中要有一標準來管束五根,使持戒功德不會因五根的放逸而遭受破壞。這是在持戒後,應進一步調伏五根,以保持持戒的功德。以上是調伏五根的功德,以下說明放縱五根的過失。

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當牽人,墬於坑埳。如被劫賊,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

如果對五根的活動不加以約束,認為只要奉持比丘的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而在戒法的空檔中,放任五根攀緣活動,這樣會有什麼過失呢?

(一)增長煩惱障:若放縱五根,五根不會對現前的境界感到滿足,五識的了別性若受放縱,慾望「將無涯畔,不可制也。」我們永遠不可能滿足五識的貪慾,所以古德說,若放縱一次慾望,猶如在一堆燃燒的火中又丟進一根木頭,也就是說,若滿足一次慾望,慾望的煩惱之火就更增長廣大,下一次將更難控制。在美國很多企業家都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眠,他們雖有廣大的財富,但因其五根長期在金錢境界上活動,所以他們永遠不可能感到滿足,慾望煩惱的增長使他們無法安心睡眠。所以放逸五根只有增長慾望,最後「將無涯畔,不可制也。」煩躁擾動隨放逸而增長廣大,使自己苦惱不已。

(二)增長罪障: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如果不約束五根,這猶如一隻暴惡的馬,沒有馬繩的控制,馬不受約束就會失控,於是馬與所載的人全墜落坑陷中。也就是說,前面增長慾望煩惱後,接著就造殺盜淫妄的罪業,這罪業猶如坑陷,使我們陷於障礙而不能自拔,這業力也會障礙我們的安樂及修習聖道,從今以後的念佛持咒再也不能感到相應,猶如被坑陷障礙而深陷其中。

(三)增長報障:如被劫賊,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有了罪業後,就猶如盜賊搶奪我們的財富,財富被搶只是一生一世的痛苦,但放縱五根所造作的罪業,卻召感多生多劫的三惡道果報,所以「危害甚重,不可不慎。」這一科是說明放縱五欲的結果,它會增長煩惱、罪業及來生痛苦的果報。這段經文是說,我們起初仰仗對佛陀的信心,相信佛陀是一切智者,他所開顯的戒法,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皆是離苦得樂之道,我們就遵循佛陀的制教,約束自己的身口二業,透過持戒的功德,使自己的善業增長廣大。若要進一步保持這功德,對五根要有所約束,這是以業果的道理來約制五根活動的範圍。若對五根不加約束,就會發動煩惱、罪業跟痛苦的果報。

初學的比丘、比丘尼比較會遵守規矩,我們回顧歷史的教訓,一個人破戒之前的徵兆就是先放逸,他不管束五根的活動時,下一步就是準備要破戒了,所以佛陀在這裡提醒我們要收攝五根。以下第三段是結示勸修。

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一位有智慧、有志於離苦得樂的修行者,應該經常保持正念,對於五根要適當的管制,不能隨順習氣而讓它自由活動,應該把五根當作盜賊般管束。如果放縱它,我們持戒的功德不久就會被破壞,就像牛失控而犯人苗稼,所以佛陀要我們收攝五根。

在共世間法要中,以上道理是通於儒家的修學。譬如顏淵有一天問孔子:「顏淵問仁。」「仁」在儒家的修學中是最高的目摽,猶如佛教徒說:「什麼是成佛?」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若要達到仁的境界,心中要有克制私慾的力量,調伏自己的慾望,使身口意隨順聖人的禮法-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顏淵又問說,克己復禮應如何下手呢?孔夫子進一步說:「非禮勿言,非禮勿聽,非禮勿視,非禮勿動。」若想克己復禮,先要收攝五根。

孔夫子有一弟子子路,他是一位很有忠義的人。起初他遇見孔子時,問說:「你是宣揚什麼教法?」孔夫子說:「我是宣揚聖賢之道,這就是禮。」一個人要遵守禮節,才能使個人、社會得到安樂。每一個人在生命中都有他的定位,自己應遵循自己的定位,無論是君、臣、父、子乃至兄弟,每人都應盡其本分,則小至家庭,大至社會,大家都能離苦得樂。

子路說,一個人只要心地善良,對得起良心就好,為什麼要遵守這些禮法呢?子路也講出一個譬喻:「南山有竹,斬而射之,入於皮革。」南山的劍竹,天生就很直,把它砍下來當作劍來射,能射穿皮革,南山的竹根本沒有加以修飾,就能射穿皮革,為什麼還要遵循禮法呢?孔子說,把南山竹的前端弄尖,尾巴加些羽毛,豈不是射得更深嗎?這也就是說,如果心地善良,再加上持戒的禮法,及五根的攝受,則善的功能更能增長廣大。子路聽後覺得有道理,以後他也跟隨孔子學習禮法。

子路後來做衛國一位士大夫的家臣,後來衛國發生政變,子路為了救士大夫的家族,被政變的軍人砍倒在地,子路於臨死時,身體坐直,說:「君子死,冠不眠。」身為君子要遵循聖賢教法,死亡之前,帽子不能戴歪,所以他把帽子戴正後才被殺死。

我們現在思考這問題,子路雖然本性善良,但他起初是個完全不遵守章法的人,在跟孔夫子學習儒家教法後,竟然連臨命終時做事情都有章法,臨死前都要將帽子戴正,可見一個人是習久成性。眾生的身心世界具有可塑性,五根若善加收攝,它就在三寶境界創造功德;如果放縱五根,就像這個牛,調伏以後就好好耕田。我們沉溺五欲就會廣造惡業。所以佛陀在臨滅度時勸勉我們,除持戒外,也要制伏五根。

戊二、欲放逸苦對治

前面「根放逸苦對治」的「根」是指眼耳鼻舌身五根,這裡「欲放逸苦對治」是指第六意識的放逸苦對治,這也分成三段,先看第一段,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首先把五根與第六意根的相互關係加以說明。第六意識為前五識的主導者,什麼叫主導?有兩層意義:

(一)前五識不能單獨生起了別的功能,必須依止第六意識而運作,所以當你在看一朵蓮花時,眼識如果沒有第六意識的支持,則不能了別蓮花,因此古人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前五識的了別一定要有第六意識的資助,否則前五識根本無法了別,所以第六意識在前五識的了別中,它居於主導的地位。

(二)第六意識有強大的思想力,因前五識不能安立名言,也就是說,前五識沒有思想,它完全是直覺作用,當它在了別顏色、音聲乃至種種的感覺時,只是直接的反應。但第六意識能安立種種名言,產生很多思想,故影響力特別廣大。譬如我們的第六意識有時心情特別愉快,這時若置身在一個不好的環境,眼睛見到丑陋的顏色,耳朵聽聞刺耳的音聲,此時心情仍能快樂法喜。反過來說,如果心情不愉快,即使眼見美色,耳聽悅耳的音聲,自己還是不快樂,所以第六意識在整個六識中,有主導前五識的力量,因它有思想力,能安立名言。

所以前面說調伏五根,其實重點在第六意識,因為五根是聽第六意識招呼,猶如牛與車的關係,車子要到哪裡去是由牛決定,牛就是第六意識。所以佛陀說:「此五根者,心為其主。」第六意識是前五識的主導者。我們若想要調伏五識,「當好制心」,先調伏第六意識。若想調伏第六意識,先要知道它的相貌。「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心有三種差別的相貌:

(一)毒蛇:這是比喻貪愛煩惱,貪煩惱主要的活動範圍是在可愛的境界,歡喜的境界容易引生貪愛煩惱。貪愛煩惱為什麼比喻為毒蛇呢?因毒蛇都是在草叢中,偷偷跑出來咬我們一口,貪煩惱亦復如是,它本身的形象不是很明顯,當我們起貪煩惱時,內心往往是寂靜的一種樂受,而這樂受夾帶過失,所以對貪煩惱往往是很難察覺。

(二)惡獸:惡獸是指獅子、老虎,這是比喻瞋心煩惱,它所活動的範圍是不可愛的境界,對不如意境界才會引生瞋心。瞋心的相貌是擾動不安,所以它的形象特別明顯,猶如見到老虎、獅子般的明顯存在。

(三)怨賊:怨賊是指對真理迷惑的癡心煩惱,怨賊善於偽裝成朋友來偷取我們的錢財,這是譬喻愚癡的形像是微細難知。

「大火越逸,未足喻也。」前面的毒蛇、惡獸、怨賊是貪、瞋、癡煩惱的別相,這裡的大火是指總相,也就是說,所有煩惱都是熱惱不安,猶如我們接近大火時,色身會感到熱惱不安。其次,煩惱皆會破壞善根,猶如大火會燒燬錢財。以上是在對治第六意識之前,先解釋心識的差別相貌。

一切生命以心為主,「流轉三界中」,其實是這念心在流轉。色身猶如房子,房子壞了又換另一新房子,心猶如房子裡的主人,主人是不變的。佛陀在聲聞法與菩薩法對心的解釋不同,在聲聞教法中,佛陀對心的看法:「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因聲聞教法偏重滅惡,所以佛陀強調心的邪惡功能,如《八大人覺經》也是說:「心是惡源,形為罪藪。」但在大乘經典中,尤其在《楞嚴經》、《法華經》、《華嚴經》等經,佛陀描述眾生的心則不是這種態度,而是說:「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佛陀對心的功能相貌是讚歎的,這念心具足無量無邊的功能德用,有大智慧光明義,常樂我淨功德義等等,這念心是無窮盡寶藏,等待我們去開發。

所以讀經典時要知道,有的經典對心是對治調伏,所以它強調心的邪惡部分;有的經典鼓勵我們修善,所以在修善之前一定要先肯定心的功能,才會啟動心的明瞭性,所以大乘經典對心的功能是讚歎有加的。在修行時,如果太過放逸,聲聞法非常重要,依聲聞法告訴自己說:「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如果心太沉悶時,對自己沒有信心,這時讀誦大乘經典,「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其體無別。」這時大乘經典會鼓勵自己往前走。所以調心之法,要在中庸之道,太沉悶時需要鼓勵,太放逸時要調伏攝受,這是調心的方便之道。看下一段:

譬如有人,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譬如狂象無鉤,猿猴得樹,騰躍踔躑,難可禁製。當急挫之,無令放逸。

前面一段說明心識的差別相貌,這一段是說明放縱心識的過失。分成兩科,先說明過失相,再說明對治方法。過失相中又分成兩小段,第一小段先說明過失所召感的異熟果。「譬如有人,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有一個人「手執蜜器」,這個手是指第六意識,第六意識攀緣「蜜器」,蜜器是指安樂果報,第六意識執取安樂果報,在安樂果報中「動轉輕躁」,到處的執取攀緣,這時第六意識只見蜜器而未見前面的深坑。

依唯識角度,我們的生命有兩種作用:(一)受用果報。(二)造作因地。所以我們生命的每一個點都是在受用果報,又同時造作業力。生命的這兩種相貌,菩薩與凡夫的重點不同,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顛倒眾生不在乎自己造了什麼業力,他所在乎的是現前果報的快樂。所以他不允許今生果報有痛苦出現,如果有人障礙他的安樂,他寧可造罪業以排除痛苦,這是本經所說的:「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凡夫眾生只見現前安樂,不惜造作罪業召感來生痛苦。

菩薩則不同,「菩薩畏因」,菩薩了知今生果報的痛苦跟快樂,皆過去業力所召感,是剎那剎那變化無常,總會過去的,重點在於面對果報時,自己又創造了什麼業力,這才是重點。因業力會影響來生的果報,所以菩薩不在乎現前一時的快樂或痛苦,他所追求的是來生的究竟安樂。因此這裡的經文說明,放縱心識有召感異熟果的功能。

譬如狂象無鉤,猿猴得樹,騰躍踔躑,難可禁製。當急挫之,無令放逸。前面說明異熟果,這個地方說明等流果。如果放縱第六意識,就猶如狂暴的象沒有鐵鉤來制伏;又如猿猴爬到樹上,一下子騰躍,一下子踔躑停止,很難管制牠。所以西藏的上師說,放縱一千次的慾望,比不上調伏一次的慾望。因為若放縱慾望,猶如猴子到樹上,你再也無法控制牠。這該怎麼辦呢?

「當急挫之,無令放逸。」我們對內心的煩惱,應該當下消滅,若不當下消滅,首先它會召感當來痛苦的三塗果報;其次,它又增長煩惱的勢力。所以對內心的煩惱,應在當下生起時,趕快加以消滅。以上說明放縱心識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