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祖道宣大師

戒律,是佛弟子用來淨化個人的準則,以及促進社會和諧、淨化人心的方法,特別是和敬僧團的運作規範。釋迦牟尼佛住世時,製訂了各種戒律;入滅前亦曾囑咐眾弟子,當「以戒為師」。

佛陀入滅後,其弟子迦葉尊者在王舍城集合五百位大比丘,召開了結集(乃合誦之意,即諸比丘聚集誦出佛陀之遺法。)佛陀遺教的大會,這也是佛陀入滅後的第一次大結集。此次結集,由佛陀十大弟子中「持律第一」的優波離尊者誦出律藏,並於其後將之傳於五大尊者。

中國漢地翻譯戒律和實行受戒,始於三國時期。魏文帝黃初三年(222),曇摩迦羅至洛陽,因見我國僧眾僅剃除鬚髮,身著縵衣,而無律法的行持,於是誓弘律法,至魏少帝嘉平二年(250),譯出《僧祇戒本》一卷,敦請十位梵僧立羯磨法(作授戒懺悔等業事的一種宣告式。),首開以十大僧傳戒本的先例,成為我國傳授戒法之始。

經過兩百多年的傳承,至隋唐時期,道宣律師深研戒律,開創南山律宗,使得律宗興盛流衍,在佛教史上大放異彩,漸成為中國佛教十三個宗派之一。

道宣律師一生鑽研《四分律》,在各地講說無數,為弘傳律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其門下受法傳教的弟子多達千餘人。直至今日,中國的出家戒律仍以《四分律》為圭臬。

那是怎樣的機緣,造就了這樣一位了不起的高僧?

南山律祖,聲振竺乾

道宣律師俗姓錢,字法遍,祖籍浙江吳興(一說江蘇丹徒)。他家學淵源,祖上世代為官,有著令人羨慕的身世。他的母親懷孕時,曾夢見白月貫懷,有梵僧在夢中預言:「他(道宣律師)是梁代高僧僧祐律師再來,將來適宜出家弘揚釋教。」

隋文帝開皇十六年(596)四月初八,道宣律師降生了。他天資聰慧,九歲便能吟詩作賦,少年時期就顯現出超越同齡人的才華。

道宣律師十五歲厭棄世俗,十六歲落髮出家,先後跟隨日嚴寺智頵律師、大禪定寺智首律師學律,依止智首律師受具足戒,潛心鑽研律法,精進修持。後隱居於終南山仿掌谷(長安之南),營建白泉寺,研究弘宣《四分律》。

他曾至各地講說律學,亦參與玄奘法師之譯場。歷住崇義寺、豐德寺、淨業寺。唐高宗顯慶三年(658),奉敕任長安西明寺上座,不久後,編譔《釋門章服儀》《釋門歸敬儀》等。

唐高宗乾封二年(667)二月,道宣律師在終南山淨業寺創立戒壇,標示軌範,開中國律宗之先河。同年十月初三坐化,世壽七十二,僧臘五十二,謚號「澄照」。

道宣律師一生大多數時間居於終南山,精持戒律,依佛制築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被後世尊為「南山律祖」。其編著的著作有《古今佛道論衡》《法門文記》《廣弘明集》《續高僧傳》《羯磨戒疏》《行事鈔》等二百二十餘卷,皆為研究佛教歷史及文化的珍貴文獻。

《宗高僧傳》讚曰:「宣之持律,聲振竺乾;宣之編修,美流天下。」

戒行高潔,德感天人

道宣謹守戒律,三衣皆為苧麻織成的粗布所做,日中一食也只是菽豆之類;出門則錫杖不離身,唯恐傷及大地眾生;長行不倒單,坐不倚床等。因其戒行高潔,定力精深,感得天人時常前來供養,種種妙勝情形,不勝枚舉。

在《宋高僧傳》中,就記載了兩則道宣律師與龍天護法的故事。相傳道宣律師有一日焚功德香,修行般舟定。感得群龍化為男女之形,前來禮拜。唐高宗乾封二年春天,道宣律師感得天人護法,對他宣講:「鈔文《輕重儀》中的錯誤,都是翻譯的過失,不是大師的過錯,請大師改正。」所以現今所流行的佛教著述,大多是道宣律師重新修訂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