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客曰:弟子昔日聞言,淨土法門,全屬小乘。極樂國土,原是權說。因是久懷疑惑,自莫能決。今日聞師所言,《華嚴》《彌陀》,大小相入。以此互相證明,足信淨土法門,至大無外,極頓極圓。方知昔日所聞,皆是謬言。今復請問,彼言權說小乘,此語亦有來因耶?或隨自己臆說耶?
答曰:亦有來因。
客曰:因從何來?
答曰:《華嚴》初來東土,因未至齊,只有八十卷。末後一卷,導歸極樂,無人得知。當初譯經之時,諸位法師,亦有疑雲,按此經文,末後無有結歸,似未至齊。是以李長者所解《華嚴合論》,拙聞亦有小乘權說之論。按李長者所解《華嚴合論》,即照此八十卷經文所解。又《華嚴清涼疏鈔》,當初亦照此八十卷經文所譔。其中或有小乘權說之論,亦未可知。
迨至烏萇國王,以《華嚴》後半部四十卷,進貢中國。該四十卷,通稱普賢菩薩行願品。其末後一卷,即現今流通指歸極樂之一卷也。從此人人皆知淨土法門,最初出自《華嚴》。方信極樂國土,海眾同歸,不是權說。淨土法門,直接上根,而非小乘也。復因疏鈔,早以撰成,不能更改。只奉末後指歸極樂一卷,再撰疏鈔,另獨單行,名曰《普賢菩薩行願品別行疏鈔》。
此書雖出,遵行者少。凡理執重者,末後一卷,多不遵行。近聞只有慈舟老法師,仰承普賢菩薩慈悲訓囑,凡講《華嚴經》畢,必迴向極樂。誠可謂具足正眼法師,令人欽佩不已。其餘不相信者,只肯承認前八十卷,以為準繩。末後一卷,無論如何,不肯承認。是以始終依此執禪破淨而為根據。縱便佛來應世,亦難挽回。
識者觀之,莫不興嘆。可惜孤負普賢菩薩一番慈悲殷殷勸囑,利濟眾生之深恩。不知彼等專門看讀《華嚴》者,云何如此首尾不顧耶?
客曰,彼之來因,今日蒙師分明道破。從此念佛行人,更有根據把握,不再被他亂言所惑。但據彼云:極樂是權,華藏是實,弟子未明權實意義,復請指示,究竟如何。
答曰:若論權實,當以如來所證菩提圓滿果覺而為究竟。何以故?如來菩提圓滿果覺,究竟權實無礙,中道圓融。權乃實中之權,非實外有權。實乃即權之實,非離權有實。中乃權實無礙之中,故名如來菩提實相中道。
須知如來菩提實相中道,全體一真法界。悉皆如鏡現相,究竟空色一如。論權,則一切皆權,豈有華藏而非權耶。論實,則一切皆實,豈有極樂而非實耶?論中,則一切皆中,更有何土而非中乎?
若論權時,凡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一切色相境界,無論若染若淨,或粗或細,皆名為權。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云何華藏而非權耶(離實論權名小乘)?
若論實時,凡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一切色相境界,無論寸草寸木,一芥一塵,皆名為實。故《金剛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云何極樂而非實耶(離權論實名曰二乘)。
若論中時,凡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一切依正色心,無論若色若空,或權或實,皆名為中。如鏡現相,空色一如。不可言實,不可言虛,方合如來權實不二,真俗圓融,菩提實相中道。故《金剛經》云: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皆是佛法。苟能如是領會,凡舉足下足,處處無非如來菩提實相中道,豈有極樂世界,不是如來菩提實相中道乎(一佛既爾,佛佛道同)?
客曰:既言論實則一切皆實,云何更言論中則一切皆中。弟子不明此義,請師指示。
答曰:若真明瞭如來菩提實相中道正眼者,所見法法,無非如來菩提實相中道,又何用更言論實則一切皆實?今復更言論中則一切皆中者,原為未明如來菩提實相中道正眼者,而重下註腳也。
何以故?不見本論開首先明宗旨云:實相若無方便,雖有智慧明達,即同二乘偏真。今有許多執實廢權,口口借言極樂是權,華藏是實者,即是此種偏真之實也(離權論實名曰二乘)。所言方便般若者,即如來權智也。須知權乃如來實中之權。雖則權有大小,而實無大小。
譬如前清北京大城,凡在北京城內所居者,上至皇帝宰官下至庶民物類,各各具有全體大城,等無差別。雖則身有貴賤,物有大小,然乃各各所居之城,有可大小增減絲毫乎?
復如大海,魚龍蝦蟹,共集所居,各各具有全體大海,等無差別。龍海非大,蝦海非小。
復如一室千燈,光明滿室,雖則燈有大小,究竟各各所具全體光明,有何乏少絲毫乎?一燈具有全體光明,燈燈具有全體光明。一燈光明而該含眾燈,眾燈光明各各互含亦爾。所謂燈燈相含,光光相攝。
欲論權實,直須如是互相發明,方能法法圓融,事事無礙。一切有情無情,各各皆具如來所證華藏全體,菩提圓因,中道實相,等無大小分別之異。否則一向執實廢權,獨謂華藏世界屬實,諸方世界皆權,只許己圓,不許他圓。但許己實,不讓他實者,此非妙論。雖有利人之心,不能令人各各互相得益。談玄之士,豈可如是獨執乎?
【景嚴法師譯文】
客人說:弟子以前聽說,淨土法門,屬於小乘;極樂國土,本來是權說。因此很久以來心懷疑慮、困惑,自己不能決斷。今日聽聞法師所說《華嚴經》《阿彌陀經》大、小相融互入的道理,以此互相證明,足以確信淨土法門是至大無外、極頓極圓的大乘了義之法,才知道以前聽到的都是錯謬的說法。
現在再請問,他們所說的淨土法門是權說、小乘,此話難道有什麼緣由嗎?或是他們隨意信口胡言?
師答:確有緣由。
客人問:是何緣由?
師答:《華嚴經》最初傳到中國時,因為沒有全到,只有八十卷。最後一卷才揭示出法身大士導歸極樂最華彩的一篇,但無人知曉。當初譯經時,諸位法師也有疑惑:看此通篇經文,沒有最終的結歸之處,似乎全文沒有到齊。所以唐朝李長者所註解的《華嚴合論》中,瞭然聽說也有把淨土當成小乘、權說的言論,《華嚴合論》就是照此八十卷《華嚴經》所作的註解。還有唐朝澄觀大師的《華嚴經疏鈔》,當初也是照此八十卷經文所譔寫,其中或許也有小乘、權說的言論,不得而知。
後來烏萇國王把《華嚴經》的後半部四十卷進貢到中國。此四十卷通稱《普賢菩薩行願品》,其最後一卷,就是現在流通的指歸極樂世界的一卷《普賢菩薩行願品》。從此,人人都知道淨土法門最初是出自《華嚴經》,才確信極樂國土是九界海眾同歸之處,絕不是權說。淨土法門徑直接引大乘上根利器之人,所以不是小乘。又因《華嚴經疏鈔》早已經寫成,不能更改。只能遵奉著最後指歸極樂世界的一卷經文,再譔寫一篇疏鈔,另外單獨推行,書名為《普賢菩薩行願品別行疏鈔》。
此書雖已推出,但遵承行持者少。凡是理執習氣重的人,對最後一卷大多不遵承行持。近來聽說只有慈舟老法師,仰承普賢菩薩慈悲的訓喻和諄囑,只要講解《華嚴經》,結束時一定迴向極樂世界,真可稱得上是具足正法眼的法師!令人欽佩不已。其餘不相信的人,只承認前八十卷,以此為準繩。對最後一卷,無論如何不肯承認,始終以此作為執著禪法而破解淨土的依據。這種狀況,即使佛來應世,也難以挽回。
有識之士看了,無不興嘆。可惜辜負了普賢菩薩一番慈悲殷切的勸囑,利濟眾生的深重恩德。不知那些專門看讀《華嚴經》的人,為何如此首尾不顧!
客人說:這個問題的由來,今蒙法師分析說明,一語道破。從此以後,念佛行人更有根據與把握,不再被其他淆言亂語所迷惑。
但是,他們還說,極樂世界是權法,華藏世界才是實法,弟子不明權法與實法的意義,請再開示,究竟的法義是什麼?
師答:若論權法與實法,應當以如來所證的菩提圓滿果覺方為究竟。為什麼?如來菩提圓滿果覺,從根本上說權實無礙、中道圓融。權法是實法中之權,並非實法之外另外有個權法。實法則是權法的當下即是實,也並非離開權法而另外再有個實法。中道就是指權法實法圓融無礙之中道,所以稱為如來菩提實相中道。
必須知道,如來菩提實相中道,全體是一真法界。全體如明鏡中顯現的影相,從究竟意義上講是空色一如。若論權法,則一切法皆為權法,哪有華藏世界沒有權巧方便的道理?若論實法,則一切法皆為實法,哪有極樂世界無處不是實相的道理?若論中道,則一切法皆為中道,哪裡還有一土不是中道呢?
若論權法,凡是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的一切色相、境界,無論是於相有染還是離相清淨,或粗大或細微,都稱為權法。所以《金剛經》中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為什麼說華藏世界不是權法呢(離開實法談論權法稱名為小乘)?
若論實法,凡是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的一切色相、境界,無論是寸草或寸木,還是一粒芥子或一微塵,都稱為實法。所以《金剛經》中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為什麼說極樂世界不是實法呢(離開權法談論實法就是二乘)?
若論中道,所有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現的一切依報、正報、色法、心法,無論是色於塵染還是空如虛寂,或是權巧方便或是真如實相,都稱為中道。猶如明鏡中所現影相,空色一如。不可說是實,也不可說是虛,如此,才合乎如來權實不二、真俗圓融的菩提實相中道。所以《金剛經》中說:「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皆是佛法。」如果能這樣領會,凡是舉手投足處,處處都是如來菩提實相中道,哪有極樂世界不是如來菩提實相中道之理(一佛如此,佛佛道同)?
客人說:既然說論實則一切皆實,為何還要說論中則一切皆中?弟子不明白,請法師開示。
師答:如果真的具備了如來菩提實相中道的正法眼,那麼所見的一切法,無非都是如來菩提實相中道,又何必再說論實則一切皆實?現在強調論中則一切皆中,本意是給不具備如來菩提實相中道正法眼的人,作一個著重的註腳。
為什麼?沒看到本論在開始「先明宗旨」中說:「實相若無方便,雖有智慧明達,即同二乘偏真。」現在有許多執實廢權,道聽途說的人,口口傳言極樂世界是權法,華藏世界是實法,這就是偏真的執實(離權論實,稱為二乘)。所說的方便般若,就是如來的權智,必須知道,權法是如來實法中的權。雖然權法因方便施設有大小之別,但實則沒有大小。
譬如清朝的北京大城,凡在北京城內居住的人,上至皇帝宰官、下至平民百姓,種種物類,各個都具足擁有全體大城,平等而無有差別。雖然人的身份有貴賤之分,物的形態有大小之別,然而各個所居之城,可有絲毫大小、增減的差別呢?
再如大海之中,魚龍蝦蟹同居共住,個個具有全體大海,平等而無有差別。龍的海不大,蝦的海也不小。
再如一室中有千燈,光明滿室,雖然燈有大小,但每盞燈所具足的全體光明,是否會有絲毫的欠缺?一燈具有全體光明,燈燈也具有全體光明。一燈的光明包含所有燈,眾燈的光明也是各個如此相互含攝。正是燈燈相含,光光相攝。
若想談論權、實,必須依此道理,從各個不同角度領會、理解,才能作到法法圓融,事事無礙。一切有情無情,各個都具足如來所證的全體華藏世界,以及菩提之圓滿成因、中道實相,完全平等,沒有大小分別的差別。與此相反,一向執實廢權,只稱華藏世界是實,其他各方世界都是權,只許自己圓,不許他人圓。只許自己實,不許他人實,這不是什麼妙論。雖有利益別人的心,但不能使人人相得益彰。那些談玄說妙的人,怎可如此偏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