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現觀莊嚴論》所說,佛陀以種種幻化身應世,並以二十七種事業來利益無量眾生。二十七種事業為:
一、首先讓眾生獲得堪為修法法器的人身或者天人之身,令他們具足修法因緣。反之,如果墮三惡趣,處於無暇之處,沒有機會修持佛法。
二、眾生轉生在人天善趣後,接著把他們安置於資糧道,即以佈施、愛語、同行、利他四種善巧方便來攝受他們,此四攝受是令眾生趨入解脫道的助緣。
三、眾生入道後,給他們傳法,令他們通達四諦見解。分兩個方面:
1、具染污性的世間因果見解,即通達作為所應斷除的,具有煩惱雜染之苦諦集諦因果法;
2、清淨出世間因果見解,即通達作為所應取的清淨道諦與滅諦因果法。
四、在意樂方面,令他們為了利益無量眾生而發起菩提心。
五、行為方面,令他們行持六度萬行。
六、在功德所依方面,令他們守持清淨戒律。
七、將眾生安置於加行道實地修行,令他們生起諸法空性的修所生慧,也就是修行所產生的智慧。
八、加行道的修行圓滿後,將他們安置於圓滿佈施波羅蜜的見道(一地),滅盡能取所取戲論,令他們以無二智慧現見法界本性。
九、將眾生安置於修道中,令他們在戒律度、安忍度、精進度、禪定度圓滿的二到五地之間,證悟一切萬法唯是假立名稱的本體。所謂佈施、持戒、安忍、精進、禪定、智慧等只是一個虛假的名稱而已。
十、將眾生安置於智慧度圓滿的六地,令他們證悟一切萬法一無所得的本體,斷除對一切萬法的實執。
十一、將他們安置於方便度圓滿的七地,令他們以殊勝的善巧方便成熟眾生的心相續。
十二、將眾生安置於證悟力量和斷障力量都圓滿(力度圓滿)的八地,由於此時已經圓滿共同乘聲緣的所有斷證,因此把他們安置於不共大乘菩薩道中,這是對治煩惱的證悟特點。
十三、在八地中,令眾生成熟無分別智慧,徹底遣除執著一切萬法的所知障。這是斷除在修道中所應斷除障礙的特點。
十四、將他們安置於願度圓滿的九地,令他們獲得願殊勝圓滿的菩提。
十五、將他們安置於智度圓滿的十地,在十地中,令他們嚴淨種種佛國剎土,這是有學道清淨剎土究竟之特點。
十六、在十地中,令他們依靠資糧圓滿而決定一生成佛。這是資糧圓滿究竟之特點。
十七、在十地中,令他們獲得四無礙解,從而成辦無量無邊的說法自在等利益眾生之事。四無礙解也叫四無礙智,或者四無礙辨,是諸佛菩薩說法的智慧辯才。「解」指內心無礙通達,「辯」指口無礙辯才。四無礙解:
1、法無礙解:無礙通達能詮教法;
2、義無礙解:無礙通達所詮義理;
3、詞無礙解:無礙通達各種言辭,也就是各種法相名詞及各種佛教專業用語都無礙通達;
4、辯無礙解:也叫樂說自在,以前面三種智慧為眾生自在樂說契於正理之法。
十八、在十地中,令他們依靠所獲得的殊勝自在,前往一切佛剎依止、供養諸佛,並獲得聽法等無量功德。
十九、在十地中,令他們對於菩提分法的證悟蒸蒸日上,浩瀚無邊,從而齊全菩提的一切支分。
二十、在十地中,令他們不失壞二資諸業而成就佛果。
二十一、在十地中,令他們擁有如實現見一切萬法究竟實相真諦之圓滿智慧。
二十二、在十地中,令他們徹底遠離所斷之四種顛倒(即常、樂、我、淨)。
二十三、在十地中,把他們安置於證悟顛倒之相根源不存在的智慧理中,令滅盡一切相執。
二十四、在十地中,令他們於諸法平等之境界中,依靠證悟的智慧而圓滿究竟地,清淨一切垢染。
二十五、在十地中,令他們徹底圓滿所有資糧。
二十六、在十地中,將他們安置於能圓滿證悟輪涅等性的證德智慧法身——現空無別的證悟解脫中。
二十七、將他們安置於獲得道之究竟果位——不住有寂的大涅槃(佛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