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都是某人讓我生氣的,是某人對不起我,所以就會因氣憤而無法包容。我曾經問朋友一個問題:「按照邏輯學來講,沒有一個人能夠進入你的內心,既然如此,那真正傷害你的人是誰?」自己。
這句話很有味道!我打個比方,今天你從辦公室走出來,遇到一個人過來打你一巴掌,你未回過神來,他已經氣沖沖走了。你心裡想:今天真倒霉,可能他認錯人了,算了,不怪他了。回到家後,你先生喝醉酒給你一巴掌,你馬上說:「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我跟你沒完!」同樣一巴掌,結果差這麼多,請問誰造成的?自己!
所以是誰讓我們生氣的?是誰讓我們痛苦的?都是自己的強求,都是自己的執著,不是別人跟我們過不去,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當你了解到這個真相,才慢慢懂得什麼應該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