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既然不相信另有一個宇宙的創造神,但是宇宙的存在,不容懷疑,生命的存在,也不容否定。
佛教相信:宇宙的原素是永恆的,生命的因素也是永恆的,前者是物質不滅,後者是精神不滅。所謂永恆,就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本來如此,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實際情況。
佛教相信:宇宙形態的變化,生命過程的流轉,那是由於眾生所造的「業力」的結果。
業力是指有情眾生(動物)使每一樁或善或惡的行為,像各種的顏色一樣,繼續不斷地熏染到生命的主體——識田中去,再從識田之中,等待外緣的誘導而萌芽生長,正像播種在泥土中,等待日光、空氣、水的誘導而萌芽生長,這在佛教稱為業力的現行。業的造作是業力現行的因,業力的現行,是業所造作的果,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就是說明這個意思。
業,有個人單獨造作的,也有與他人共同造作的;有的雖然單獨造作,但也可以和他人相同,有的雖與他人共同造作,但也各有輕重不同。因此,業的種類,從大體上說,分有「共業」及「不共業」兩大類。
由於共業,所以感得同樣的果報;地球,便是由於地球世界的眾生——過去、現在、未來的無數眾生的共業所感,而有各類不同的共業,所以也感得各種不同的世界,太空之中,宇宙之間,有著無量無數的世界,它們的成因,都是由於各類不同的無數眾生,所造各類不同的共業而成。所以,火星上如果真的有人,火星人的形體,未必也和地球人的形體一樣。至於那些無人的星球,乃至那些沒有生物存在的星球,雖不是眾生活動的舞台,但卻也是為了眾生活動的舞台而存在;宇宙之間,萬事萬物,沒有一種現象沒有其存在的理由。比如,太陽上不可能有生物,但沒有太陽的話,地球上的生物也將無法生存;雖然尚有許多的事物,無法用科學的觀點證明其存在的理由,但在佛教的解釋,一切都是由於眾生的業力所感,那就是它們存在的理由。
至於生命在地球上的最初出現,佛教相信是由變化而來,下至單細胞的生物,上至人類,都是一樣。地球形成之後最初的人類,是從色界第六天的光音天而來,他們是飛空而來的,那是由於他們的墮落,貪愛了地球上的一種天然食物,吃了之後,身體粗重不能飛行了,就在地上安居下來(《世紀經》、《大樓炭經》、《起世經》等)。實際上,那也是出於他們的業報所致,天福享盡之時,必須要來地上隨業受報。正像以後所有的眾生一樣,既然先由共同的業力,感成了一個地球,豈能不來接受地球生活的果報?一旦在地球世界的業報受完,又將往生應往的他方世界中去。
又由於不共業的理由,雖然同樣生在地球世界,品類的高下,也就不同,下至昆蟲,上至人類,人類之中,貧富貴賤,上智下愚,也有千差萬別。事實上,共業,也是不共業的分類,比如地球眾生的共業與他方世界眾生的共業相比,便成了不共業;同樣的,不共業,也是共業的分類,比如非洲的黑種人與亞洲的黃種人,是由不共業所感,但因彼此都是地球世界的人類,所以乃由共業所感。以此類推,同在一個國家的人民,也有千差萬別,乃至同在一個家庭,兄弟姐妹,也自各有各自的性格,各有各的成就,各有各的生活感受。
這就是佛教對於宇宙生命的來源及其存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