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這封信之前,首先要講講唐朝古靈神讚禪師度他師父開悟的一段因緣:
古靈神讚禪師,他出家後在「大中寺」學法。後來出去行腳,參拜百丈禪師,而開悟見性。然後他回到大中寺,想點化他的師父,以報剃度之恩。
剛回來時,師父問他:「你離我在外,做了什麼事業?」他說:「沒有事業。」從此就留在師父身邊,做各種雜務。
有一天,師父讓他進澡堂給自己搓澡,他就摸著師父的後背,對師父說:「好一所佛堂,而佛不聖。(意思是:好一座佛堂啊!只是裡頭的佛沒覺悟。)」
師父回頭看了他一眼。
他又說:「佛雖不聖,且能放光。(自性佛雖然自己不曉得,但是卻能放光。)」
有一天,師父坐在窗前看經,恰好有一隻黃蜂不斷地撞著窗戶紙,想飛出去。古靈禪師看了這一幕,就說:「世界這麼廣闊不肯出,鑽他故紙驢年去!(世界這麼廣闊你不肯出去,鑽到文字故紙堆裡鑽到驢年才能出來!)」
他師父一聽,連忙放下手裡的經卷,問他:「你行腳遇到什麼人了?我前後看你說話很異常。」
古靈禪師說:「我蒙百丈和尚指個歇處(就是得到百丈禪師直指本心,得到休歇之處)。現在想報師父的慈恩。」
他師父一聽,趕緊叫大眾設齋,請神讚禪師陞座說法。
禪師登座,舉唱百丈禪師的宗風,說道:「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成,但離妄緣,即如如佛。」
他師父一聽,就開悟了。身心踴躍,說:「哪曉得到老竟然能聞到極則之事!」
(下面我們來看,給尤惜陰居士這封信的原文:)
【居士無我,樂受磋磨。但有誤會光意之失,故首稱師尊,不用印光法師四字。未免於光於己,皆所未安。】
居士我見甚微,肯放下身段,樂意受切磋琢磨,但有誤會印光意思的過失,所以開頭稱我「師尊」,不用「印光法師」四字,不免對你我都心裡有所不安。
【夫印光一粥飯僧耳。稱為法師,已經過分之極。然通途泛稱,亦不能不如是。至於不名,且稱為師尊,實失正名交友之道。下次切勿用此故套。】
印光我是只會吃飯的一個僧人,你稱我法師已經太過分了,但是一般都這麼稱呼,也不能不如此。至於你不稱我法師而稱我師尊,實在有失正名交友之道(「正名交友」就擺正各自的名分而交友)。下次切記,不要用這老套子了。
【至於署名之下,古今通用,凡平交皆當如是,非於尊者前方用和南頂禮等也。今禮教陵遲,凡研究佛學者與知識信札,多皆用合十合掌謹啟等,而不肯稍屈。】
至於寫信署名之下,古今通用的規則,凡是平輩相交也都應當如此,不是在尊者前才用「和南、頂禮」等。現在禮教衰敗,大家已經不講究這一套了。凡是研究佛學的人給善知識寫信,多數最後用「合十、合掌、謹啟」等,自己不肯稍加委屈。
【夫禹拜昌言(「昌言」就是善言、正言,就是能利益自己的忠言、良言)。子夏喪明怨天,曾子責之,尚投杖而拜。是同儕有一言啟迪於我者,皆以屈禮謝之。】
古來的人不是這樣。比如,大禹聞到一句善言,必定拜謝領受。子夏兩眼失明,他怨天尤人。曾子責備他,他尚且把手杖投在一邊,對曾子下拜。這是同輩的道友,有一句話對我有啟迪尚且以屈禮來拜謝。
【今行於歧路,有所不決,擬欲問人尚須合掌。況欲資之以了生死大事,而以行路之儀奉之,是輕法也。輕法則不能實得法益。】
現在走在歧路上,不知道路該怎麼走,想問人時還需要雙手合掌,何況你是想得到人幫助來了脫生死大事!這樣以行路的禮儀來對待,那就是輕法!而輕法就得不到佛法真實利益。
【昔古靈讚禪師大悟後,欲報剃度師恩,多方啟迪。其師異之,令其為伊宣說。彼謂當設法座,令其師迎己陞座禮拜,然後可說。其師依之,遂於言下大悟。】
唐朝古靈禪師在百丈禪師處大悟之後,想報答剃度師的恩德,所以就回來在師父旁邊做很多雜務,想方設法從多方面啟迪。他師父覺得奇異,就讓古靈禪師給他說法。禪師說:「你要給我設法座,而且要迎請我陞座、禮拜,然後才可以說。」他師父完全照他說的做,結果在聽古靈禪師說法的當時就開了大悟。
【使古靈不如此重法,其師不如此重得法之人。莫道不說,說亦只得文字知見而已。決不能一言之下,明白本心。語云,下人不深,不得其真。】
假使古靈不這樣重法、他師父不這樣尊重得法的人,莫道不說,即使說,也只得個文字知見而已,決不可能一言之下明白本心。古語說:「下人不深,不得其真。(自己的心沒有做到非常謙下,那就得不到真實利益。)」
【夫如來滅度,所存者唯經與像。若以土木金彩等像視作真佛,即能滅業障而破煩惑,證三昧而出生死。】
如來滅度後,色身不住世了,留下來的只有佛語的經書和表示如來色身真容的佛像。如果你把用土、木、金、彩等塑成、畫成的佛像視為真佛,那就能滅業障、破煩惱、證三昧、出生死了。
【若以土木金彩視之,則亦土木金彩而已。又土木金彩,褻之則無過。若以褻土木金彩之佛像,則其過彌天矣。】
如果你以土、木、金、彩來看待,那也只是土、木、金、彩而已,因為佛像有些是土塑、有些是木雕、有些是金裝、有些是彩繪。你要這麼看,確實原料就只是土、木、金、彩而已。但是褻瀆土、木、金、彩沒有過失。譬如說腳踩在土上,用斧頭砍木頭,或者顏料泡在水裡等等,這樣沒有過失。但是對於土、木、金、彩做成的佛像這般褻瀆,那就罪過彌天了。
【讀誦佛經祖語,直當作現前佛祖為我親宣,不敢稍萌怠忽。能如是者,我說其人必能即生高登九品,徹證一真。否則是遊戲法門,其利益不過多知多見,說得了了,一絲不得真實受用,乃道聽途說之能事也。】
我們讀誦佛經祖語時,要當做是現前佛祖給我親自宣說,不敢稍微萌生怠慢輕忽的心理。如果能這樣做,我說其人一定能即生高登九品,徹證一真(就是如果能這樣做,決定能即生就往生淨土,徹證一真法界)。不然就是遊戲法門,得到的利益就只是多知多見而已,也就是讀了、聽了,知道得很多,說起來也頭頭是道,心裡卻得不到絲毫真實受用,這只是道聽途說的本領(自己能恭敬、尊重佛法,才能得佛法的真實利益。如果沒有了尊重佛法的心,即使在佛法裡聽聞、講解、研究,也只是增長知識而已)。
【古人於三寶分中,皆存實敬。不徒泛泛然口談已也。今人口尚不肯談一屈字,況實行乎。】
古人在三寶分中,無論對佛、對法、對僧都有真實的恭敬,不只是口裡泛泛然地談論。現在人口裡尚不肯談一個「屈」字,何況實行呢?
【昔清世祖章皇帝,拜玉琳通琇禪師為師。尚欲取一法名,琇師謂帝王何須用此。彼不肯,祈取一丑字眼名之。玉琳乃書十餘丑字,令其自選。乃取一癡字。】
過去清世祖順治皇帝拜玉琳通琇禪師為師,想取一個法名。玉琳禪師說:「帝王何須用此呢?」順治皇帝不肯,一定請師父取個很丑的字眼來命名。玉琳國師給他寫了十幾個丑字,讓他自己選。他選了愚癡的「癡」字。
【其派在行字輩,故名行癡。凡與玉琳之法徒書,其署名則雲法弟行癡和南。】
他的派在行字輩,所以叫「行癡」。凡是給玉琳的法徒寫信,最後的署名是說「法弟行癡和南」。
【開國之皇帝尚如此自屈,若以今人推之,當先加以刑,然後問法,方合其式。否則平人失其為平人,皇帝失其為皇帝矣。】
開國的皇帝尚且能這樣降低自己,按今天人的情況來推——我是九五之尊的皇帝!那一定要先加刑杖,然後問法,才符合儀式。不然,平人就失了平人的身份,皇帝就失了皇帝的身份,哪裡肯皇帝自己寫「法弟行癡和南」呢?
【光於佛學,一無所得。如盲對五色,聾對五聲。了不知其如何為聲,如何為色。然於主敬存誠之表面,頗願竭我愚誠,以盡他山石之小益(「他山石」,就是指借助其他山上的石頭可以用來琢磨玉器,比喻以朋友幫助改正錯誤的作用)。既屬心交,當不以瑣屑棄之。】
印光我對於佛學一無所得,就像盲人對著五色、聾子對著五聲,根本不知道怎麼叫做聲、怎麼叫做色。然而,對於主敬存誠的表面,頗願竭盡我的愚誠來盡他山之石的小利益。既然彼此屬於心交,當不會以瑣屑而捨棄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