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平
省常大師(公元959---1020年),字造微,俗姓顏,錢塘人。七歲出家,十七歲受具足戒。大師的德業主要體現在自利成就與啟建結社念佛。宋淳化年中(公元990---994年),大師在杭州昭慶院專修淨業,以旃檀木刻阿彌陀佛像。佛像刻成而焚香發誓願云:「我與一千大眾,八十比丘,始於今日發菩提心,窮未來際,行菩薩行,願盡此報身,以生安養國。」仿廬山遺風結淨行社,有一百二十位公卿顯貴參加,宰相王文正公(王旦)為社首。翰林蘇易簡作文寫道:「予當布發以承其足,剜身以請其法。」可見,大師道隆德盛,感格人心之力甚大。
大師嚴持戒律,具無礙辯才,刺血書寫《華嚴淨行品》。以念佛法門自行化他,數十年如一日。天禧四年正月十二日,於寺中端坐念佛,有頃,厲聲唱:「佛來了!」隨之而化。當時在場的信眾見到地面呈金色,良久方退。享年六十二歲。弟子奉全身建塔於鳥巢禪師之側,號圓淨法師。
2.思想
省常大師亦無著述問世,故其淨土思想無從詳考。大師在念佛實踐中,注重引進《華嚴淨行品》來規範,淨化念佛人的身心言動,使淨業成就更加上一分保證。蓮社易名淨行社,持戒念佛,止觀並運,深寓大師弘揚淨宗之善巧方便與深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