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一
廣辯涅槃近因 親近善友 專心聽法 出舍利弗病舉床詣佛聽法事 如法修行 廣辯涅槃佛性八種七種六種等事 釋虛空義 釋煩惱斷處涅槃義 引昔告魔三月當涅槃事 釋涅槃名
德王品之第七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四者如法修行。
桉。僧亮曰。第七第八。廣嬰兒行功德也。此四種德。是始行所行。嬰兒之德。作近因者。以反耶為近因也。僧宗曰。從第七至第十。悉總廣前行也。今第七。亦以三慧為體也。初功德辯由經力。此明三慧。由善知識。以此為異耳。寶亮曰。第七功德。以四法為體。此四法是教嬰兒之行。謂親近善友。專心聽法。繫念思惟。如法修行。故命篇唱雲。唯此四法。是涅槃近因。若言如外道苦行。謂此為是者。無有是處。然此中明四法。大判有三翻。第一翻有三譬。總就一法明四法。其文中自合。第二翻。從善知識者。謂菩薩佛聲聞辟支佛下。略別明四法。今此翻中。取二乘為善友。然前翻中。事不分別。故謂為總。善知識者。能訓人善道。同己所行。彼我齊意。俱得離苦。斯為善知識相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身遇眾病(至)而常教化無有疲厭。
桉。僧亮曰。此三譬通為四法近涅槃。作譬也。僧宗曰。就此嘆中。有兩翻。前總嘆。後別嘆也。總嘆有四重。此即第一舉四譬。先顯善知識之德也。
善男子善知識者所謂菩薩(至)聲聞人中信方等者。
桉。僧宗曰。第二出其人也。雖此人外。非善知識。略亦盡矣。
何故名為善知識耶(至)以是義故名善知識。
桉。僧亮曰。別說四法義也。離十惡者。釋善知識。常如善事。若我不生惡者。是如法而說。而行者也。益我有二。如法說者。言益也。如法行者。不言之益也。有善法故。說益事轉深。為眾生者。是善不為非善也。僧宗曰。第三釋善知識義。略舉其德也。
善男子如空中月從初一日(至)以其親近善知識故。
桉。僧亮曰。說譬以顯之也。善法日增者。是中四分。說善法相。此第一也。僧宗曰。第四勸人。依善知識也。以五重辨依之有益。此第一總嘆也。
因是親近復得了達(至)甚深義者名為聽法。
桉。寶亮曰。第二益也。
聽法者則是大乘方等經典(至)以修集故得大涅槃。
桉。僧亮曰。第二釋專心聽法也。僧宗曰。第三前總明瞭達十二部經。此別明義也。寶亮曰。此明聽聞正法也。
善男子譬如病人雖聞醫教(至)是名菩薩繫念思惟。
桉。僧亮曰。第三繫念思惟也。僧宗曰。第四嘆定也。
云何名為如法修行(至)終不畢竟入於涅槃。
桉。僧亮曰。第四如法修行也。上說因法。此說果法也。僧宗曰。前三嘆辨聞慧。第四一嘆辨思慧。此第五嘆辨修慧也。
善男子第一真實善知識者(至)則得近於大般涅槃。
桉。僧亮曰。第三重說也。先辨四法之第一善知識也。
云何菩薩聽法因緣(至)則得近於大般涅槃。
桉。僧亮曰。廣第二專心聽法也。僧宗曰。種種功德。即是此中所明。親善知識。乃至如說修行。十種慰喻。謂以八聖道。分盡智無生智也。寶亮曰。此下廣明四法。明菩薩與佛。別物幾盡故。所以屬第一善知識。就下文去明四法。章門悉別。事義可尋。不能廣釋。說須陀洹四功德者。舉昔事來。證聽法力大。即是向來所明之四法也。十種慰喻者。八聖道為八。正見心解脫為十。正見即無生智。心解脫是盡智也。此即是其先來所知之法。但病苦因緣。不能復緣。令更為說。令已忘苦。而緣法也。
云何菩薩思惟因緣(至)則得近於大般涅槃。
桉。僧亮曰。廣第三繫念思惟也。
云何菩薩如法修行(至)七我八淨是名涅槃。
桉。道生曰。盡者。結習都盡也。善性者。理妙為善。反本為性也。實者。體是常也。真者。見常故也。常者。不見常則不常也。樂者。常故也。我者。常故自在也。淨者。垢盡故也。
復有八事何等為八(至)七者無我八者無常。
桉。僧生曰。凡夫結斷。亦名涅槃。故及之也。未都盡故。不名為盡。於縛有解。亦名解脫也。善性者。亦是妙善也。不實不真者。不見常故也。無常乃至不淨者。還起結故。是故無也。
復有六相一者解脫(至)如來法僧實相虛空。
桉。僧宗曰。更釋如法修行。善識諸法真偽。可以造行也。若真不真。下文廣列真偽也。言不識七法之相。雖修非真。若善識七法。謂真也。涅槃者。果地大涅槃也。佛性通因果也。如來謂果地人也。法者。分佛僧餘名法也。僧者。亦通因果。實相者。總一切法無非實也。虛空者。太虛空耳。言不知此七法。名為不實體。七法之相。名為真實也。有八者。先釋佛果八事也。一盡者。謂盡一切惑也。翻惡既盡。即稱善性也。虛偽之法既盡。故真實獨存也。下對四非常。通前為八也。復有八事者。此明外道涅槃。一解脫者。非不伏結也。當時翻惡為善性也。不實不真者。伏而復生。未是照理也。下四非常者。既未登極果。有為之法也。復有六相者。二乘也。一解脫者。隨分用無漏所引得無為也。翻惡故為善。三不實四不真者。更須斷有餘苦。證有餘滅。更有勝極滅。已所未得故。為不真實也。五安樂者。以其脫三界重苦。故少分樂。秉得無漏。此是淨法。體是遷流。故不得常。未得八自在我。故無我。有與有脫。故示果是未極故也。若依世俗道者。釋外道所以不真之旨也。云何六相者。釋二乘也。所以不復釋佛果八者。已釋二種未極。相形可知也。不名知佛性者。其義名異。故言不知也。寶亮曰。此下次解如法修行。若能了知七事。是真如法修行。七事者。備如經列。第一知涅槃有三種。先知佛果涅槃有八事。次知外道伏結涅槃八事。三知聲聞指斷滅空。作涅槃六事。若如此知。涅槃有究竟。可謂是真如法修行者也。
云何菩薩知於佛性(至)是名菩薩知於佛性。
桉。僧宗曰。佛性有六者。就釋性中。前四似偏。知果。第五當見似緣因之性也。其中道之照。非偽法故真也。一者可證餘六如上者。更加果智來。證得此性也。寶亮曰。是九地所得者也。一常者。緣因之善。一得不失。常法觀故常也。二即體能除惑故淨。三對虛故稱實。四是清昇故名善。五則當見果性。六對偽故名真。復有七者。即十地佛性。加可證者。謂少見果性。餘六如上說也。
云何菩薩知如來相(至)是名菩薩知如來相。
桉。道生曰。如來既人之名也。覺者。從結使眠覺也。善相者。涅槃惑滅。得本稱性。如來直善而已也。常樂我淨者。言似有不來。而實常來為相也。解脫者。人似未脫。而實解脫為相也。真實者。見常而常。則其人矣。示道者。示物正路也。可見者。示同於人。故見也。寶亮曰。如來即覺相者。謂極果法身。真實佛寶。體常樂我淨者。具眾德也。示道可見者。次明應佛寶也。若真應知。此則是善。如法修行也。
云何菩薩知於法相(至)是名菩薩知於法相。
桉。道生曰。無非法為法也。在人顯焉。而宣通於物。使人行善為主故。先舉善不善也。得理為善。乖理為不善。皆當其實。乃為法矣。常不常乃至淨不淨者。要在無倒於四。是法之正體也。若知不知者。法無無知故。復以知不知為法也。若解不解者。弘法在言。得旨為解。故復以解不解為法也。若真不真者。乖真為非法故。復以真不真為法也。若修不修者。弘法貴在修學故。復以修不修為法也。若師不師者。法表成師故。復以師不師為法也。若實不實者。既真則實。實顯則定乎是非。故復以為法也。僧宗曰。善不善者分二寶。其餘一切。悉為法也。就文而尋。似通別未分二名之法。及其施名。致義既分。二寶別故。法與實相。廣狹有分也。寶亮曰。知法者。雙知六行真俗二諦也。
云何菩薩知於僧相(至)是名菩薩知於僧相。
桉。道生曰。雖多無相。各一人耳。而法不可異。然後成眾無異。則常和則恆樂。非外所壞。名之為我。不容致漏。稱曰為淨也。弟子相者。眾非獨悟。居然有師也。可見之相者。眾理在人。故可見也。善者。莫能有違。斯則常善也。真不真乃至實不實者。性本是真。舉體無偽。未能究理。何以為實也。僧宗曰。謂常樂我淨者。先舉果地僧也。是弟子相者。因地僧也。可見相者。修中道解。見佛性也。寶亮曰。若極異體。和如是真僧也。若學地三乘聖眾。是弟子相也。若知此二種僧別。亦是如法修行者也。
云何菩薩知於實相(至)虛空等法差別之相。
桉。道生曰。常無常乃至淨不淨者。實相言理。故與法不同也。人自乖之。倒於四耳。四中無倒。理之本矣。善不善者。乖理故不善。反之則成善也。若有若無。若見若不見者。理隱似無。又若無可見也。若涅槃解脫及斷者。乖理成縛。得理則涅槃解脫及斷也。若知不知者。理中無有不知也。若證不證者。理隱似若難明。而晝然可證知也。若修不修者。修必得用也。是名實相。非是涅槃等者。此七義理同。而義趣不一。不一皆異前後。會之為足也。僧宗曰。常無常者。當相為實也。寶亮曰。亦無異上實諦中義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為眾生故說有世諦。
桉。道生曰。不見虛空者。虛空自表無空知空者。為不見空。今以譬理結句後明也。若是無物名虛空者。如是虛空。乃名為實者。有虛空相。則是三界之物。以無物故。乃是真實也。以是實故。則名常無者。無物之空。理無移易。為常無也。以常無故。無樂我淨者。既無空相。亦無常樂我淨。義在於無。不得雲有。乃是所以有也。譬如世間無物名空者。形相空耳。而取無物。為無相空譬也。僧宗曰。唯慧眼見者。如無而見也。以光明故。故名空者。以其有通光之用為空耳。虛空是太虛也。是物無之字。外道恆言虛空可造作。若解虛空。非可造作之法。亦是如法修行也。故佛下借譬。言猶如世諦。實無其性。直自為眾生說有此因緣。然世諦從本來是空。未曾暫有。今虛空亦然。直以物無處。故名虛空。何處復有虛空之可得乎。
善男子涅槃之體亦復如是(至)三菩提時名菩提樂。
桉。道生曰。涅槃之體者。涅槃自表無涅槃。同於虛空也。斷煩惱處者。以斷處名滅。乃所以無滅也。即是常者。無滅之滅。則是常樂。不令同虛空矣。寂滅之樂者。既云是樂。恐濫故須明也。如來有二種樂者。謂無知之樂也。實相三樂。一者受樂者。橫計雖非無為。亦設斯樂也。佛性一樂者。菩薩佛性無樂。以當有菩提樂也。僧宗曰。涅槃之體。直是斷煩惱者。政言解脫眾累以眾累之無。以為涅槃也。即常樂者。就智上說無。豈非常樂耶。雖非受樂不同。三受之樂。而是寂無苦。故稱樂也。如來二種樂者。以其不通因地。故無受樂。實相通因果。故備三樂也。佛性一樂者。天真之理。非神明義。故非覺知與受樂。得菩提時。名菩提樂者。即是寂滅樂也。更展轉施名。故言菩提樂耳。寶亮曰。明涅槃之體也。亦如虛空。無有住處。佛果妙體。真如無相。豈得有處所可尋。然法性無性相。如虛空之無異。而所以異者。異在於至虛。既就體相作論。恐人懷疑。後更就用來辨。故舉常樂我。來標其相也。佛有二樂者。寂滅樂處體相作語。覺知樂就用來辯也。實相有三種樂者。受樂者實是虛中實。餘二不異上。是果顯真實樂。佛性唯一樂。以當見故也。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至)云何發是虛妄之言。
桉。僧亮曰。有三重難。第一證身智滅是涅槃。非直煩惱滅也。第二證習滅是涅槃。非直煩惱滅也。第三證身滅三事即涅槃也。自期三月者。以時事重。證身智滅是涅槃也。僧宗曰。此難之生。由前釋涅槃。言直是斷處。承言為難。此有四句斷處。不應是涅槃也。難意引昔教。欲使涅槃同於空無也。初難言。魔來啟請。何故不入。佛自答。未有多聞弟子。當知以身智盡處。非直煩惱盡也。第二舉以菩薩決斷故。知不必斷處是也。第三魔復啟請。佛答言。卻後三月。當入而此當入之言。發自佛口。豈直斷處。第四難意。取初成佛。便是涅槃。前第三成初句。今第四為成第二。寶亮曰。此下因於上。明涅槃直是諸佛斷煩惱處。物便致疑。謂言猶是昔日有餘涅槃故。德王今者作問來遣。凡據三種。諭嬰兒事。明涅槃之虛實也。第一執無餘應是。有餘應非。何以然。如來昔在尼連禪河邊。告魔王言。我今未入。第二難。從若斷煩惱非涅槃下。訖我今此身。即是涅槃來。非但無餘是。有餘復應是也。何故爾。佛昔告生名婆羅門言。我今此身。即是涅槃。如來身未滅。而言即是者。不當用有餘作涅槃耶。第三難言。論理不應。兩是不爾。應一是一非。若二俱非。佛云何發是虛妄之言也。然此中。難辭雖多。正難意不出此三。從在毘舍離國以下。悉來證第一難。無餘應是涅槃意。如來既自期三月。不當即用死滅。為涅槃耶。
爾時世尊告光明遍照(至)凡所發言誠諦無虛。
桉。僧宗曰。答四難也。寶亮曰。答第三難。明自非機感。佛則不言。以物情所宜故。有此說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波旬往昔(至)便謂如來入般涅槃。
桉。僧亮曰。默無所說。便是涅槃者。答初難也。寶亮曰。此下答第一難。明魔王不識涅槃之真體。謂佛直爾。默然不說法。便是涅槃也。
善男子如來不說佛法眾僧(至)清淨二法無差別耳。
桉。寶亮曰。就略答中。先開三句。釋所以覆相說之意也。明佛初出世。眾生智淺。未堪深法。不得說同體三寶。上得說斷滅無餘。作常住清淨無差別也。
善男子佛亦不說佛及佛性(至)常恆不變無差別耳。
桉。僧亮曰。第二釋。亦不說佛性與涅槃是一體。但說無餘空涅槃。作常恆不變者也。
善男子佛亦不說涅槃實相(至)常不變易無差別耳。
桉。寶亮曰。第三釋。明於時亦不得說涅槃實相是一體。唯得說無餘空。作常相實不變易無差別也。
善男子爾時我諸聲聞弟子(至)卻後三月當般涅槃。
桉。寶亮曰。所以唯得說無餘空作實者。為有放逸弟子故也。
善男子因如是等惡比丘故(至)而我實不畢竟滅度。
桉。僧亮曰。答第三難。三寶義異。常住清淨不異故。說一不三也。寶亮曰。廣呵聲聞弟子之失。嘆識六行之得也。若果會偏學。已會聖者。此中不應言聲聞之人。是魔眷屬。非我弟子。
善男子如生盲人不見日月(至)卻後三月我當涅槃。
桉。寶亮曰。為聲聞作譬也。
善男子如來懸見迦葉菩薩(至)卻後三月當般涅槃。
桉。寶亮曰。明直是如來。現嬰兒行。接化下愚。宜須此說也。
善男子何因緣故我於往昔(至)魔王波旬不般涅槃。
桉。僧亮曰。答第四舉昔旨。以成難也。僧宗曰。舉第一難以答也。昔言未有多聞弟子者。欲為五比丘等。故言不入。非即是真涅槃也。寶亮曰。次答向未有多聞弟子意。我爾時為一人故。根栽應熟。所以不入涅槃。
善男子有名涅槃非大涅槃(至)亦得稱為大般涅槃。
桉。僧亮曰。答第二難也。明見佛性故。得名常樂。若不見佛性。則習氣未盡。不得常我。但分段苦盡。得名樂淨耳。僧宗曰。答第二問也。明菩薩少分斷故。未足可名也。寶亮曰。次答第二有餘難也。昔指煩惱無處。為有餘。不指身智盡。今日據身心上立。隨行人所斷。除因滅果。故稱之為有名涅槃也。
善男子般涅言不槃者言織(至)無障礙義乃名涅槃。
桉。僧宗曰。廣釋不織等義。為成真涅槃義者也。
善男子有優樓迦迦毘羅(至)具足成就第七功德。
桉。僧亮曰。既已事證。重釋涅槃名義於滅有也。斷煩惱不名涅槃者。斷煩惱是智也。煩惱不生是滅也。僧宗曰。已明菩薩未極。唯佛是極。則第四難。自然釋也。寶亮曰。此是因中小分無苦。非一切苦盡。故不名大涅槃也。佛果妙體。生死既盡。無患累體。不復生煩惱。具一切德。始名大涅槃。非直是煩惱無處也。是故。以五法同體來證。今涅槃。與昔日異也。何者。為五。一明佛不更起煩惱。二明體窮如理。三明鑒境已周。四明普應無滯。五明體是實相。既備此五德。妙有常存。豈非今昔涅槃之異耶。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