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七(聖行品第十九)
出求戒方便 釋菩薩五支戒 釋世教戒正法戒 釋性重戒息譏嫌戒 釋不折戒等九戒 結持戒果
聖行品第十九
桉。僧亮曰。次答問我今請如來。為諸菩薩故。須為說甚深微妙諸行等也。前品已說病行。請其餘者。故名等也。五行者。上雖說病行對治煩惱。未說行相及行次第。今說之也。何者要自無縛。能解人縛。故聖行在初也。若解人縛。功由四等。故次說梵行。四等廣濟。事須神通。神通之道。四禪為勝。故次說天行。神道接物。或愚或智。故次說嬰兒行也。如是四行。若在學也。對治煩惱。名為病行。若在無學名如來行。以如來能說能行故也。法瑤曰。所以次明五行者。前二乘凡夫。發無上道心。此心非不遠行五行。即前問中。微妙諸行等也。師子吼廣明佛性。即前問中。安樂性也。安樂性為正因。微妙行為緣因。非此二因及前發心。何由而得近無上道。是以此答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也。行雖無量。五實總也。聖行慧照。以談內也。梵行彼物。以論外也。以此二行通十地矣。嬰兒行病行者。是權智方便之所示同也。此行唯八住以上耳。又病行者。苦行也。唯菩薩能行。二乘有病。而不能行。為病行也。天行經不說。故不說也。僧宗曰。前來所辨。論因論果。結經名字。顯流通。皆前略後廣。經體所明。文理圓備。除惑滅罪。功勝餘經。是以從未發心以下十九問。廣嘆經力。亦備訖前文矣。從此已下。明依經造行。終期極果。即答前第三十三問也。寶亮曰。此下竟十功德。通答第三十三問也。五行正明行體十功德。更廣行以理有。此兩明立行之方法也。夫萬行雖眾。而以自行化他兩門收矣。令離之為五。就聖行之中。出天行也。梵行中。出嬰兒行也。唯病行無體。不的有所屬。智秀曰。猶是廣詶現病品中迦葉及諸天等。所謂因果之義。上已廣果。果由因得。因宜更顯。自此以下。訖十功德。重明因義。即是廣因義之中第二意也。由業趣果。亦乘果接化。皆是行之義也。言五行者蓋一方之數耳。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至)所謂大乘大涅槃經。
桉。法瑤曰。大判辨聖行始終。有三翻。第一從出家已下。明修戒也。第二從不淨觀已下。明修定也。第三四諦已下。明修慧也。僧宗曰。就辨五行之義。前三各有體也。從二就功用立義。若通而為論。三行之名。皆可名聖也。若別談功用。取偏顯立稱。餘義則沒而不說也。聖者正也。戒定慧為體。謂正直之路。無邪曲也。夫自行化他。乃行之通也。今就戒定智慧。自行之體中。出化他之德。謂天行梵行者也。天者言淨。梵亦淨也。云何為異。此二名者。就果立稱。下文言天者。謂第一義天。又經論並雲。各有旨也。梵以對欲界重麁得名。天者以對人為稱。經云梵名涅槃。是道欲到也。雖從果立稱。而天行以四禪為體。廣前定也。梵行以四等為體。廣前慧也。戒用淺劣。略而不廣。以此三行能治病故字之病行。示同嬰兒。即稱嬰兒行也。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至)得聞如是大涅槃經。
桉。僧宗曰。大分聖行可為六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此三段明體既竟。第四嘆經。第五辨弘通。第六佛引昔日苦行。為證也。寶亮曰。大判聖行。有四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第四嘆經辨流通也。智秀曰。大分聖行中。為兩段。第一至無垢藏王。正明聖行體。第二訖品。以行由經立。故嘆經也。前已列五行名。此下辨聖行。行由經得。故顯聞經。以為根本。
聞已生信信已應作(至)復有方等大乘經典。
桉。僧亮曰。戒定智慧。以信為始。故先顯信也。思惟者。金剛長壽。以善業為因。善業所說。自歸身中未來三寶也。諸佛世尊者。謂等為眾生。作歸依處。說自歸也。無上道者。經云。知法名佛。知離名法。知無為名僧。僧法自悟者。無上佛大正法。離非法也。眾善普集。體是無為。諸佛同得。故名大眾正行僧也。復有方等者。謂大乘之中。廣說此義也。僧宗曰。說明戒中。有八科。第一明出家戒。即為戒體。第二明非但具出家戒。亦具五支諸戒。備十善等也。第三明從此漸勝。乃至能得上住無漏道共戒也。第四明非但止得道定共戒而已。亦於微細律儀。精持不犯者。既備前四科諸戒。然有行而無願。則烝生退沒故。第五廣明諸願。下有九重願也。雖有行願。若非善巧方便。則留住生死故。第六明迴向。以我之善。迴與眾生。共向佛果也。既備上眾德。功行轉深。必登初地。第七有三翻。釋不動名也。第八結釋所以得聖行之名也。寶亮曰。辨戒中有六段。第一辨求戒方便。第二正明戒體。第三論戒之深淺。第四發願以防戒。第五明迴向。第六結果也。
我今當為愛樂貪求(至)牛羊雞犬豬豕之屬。
桉。僧亮曰。求欲出家之方便也。此下有三思惟。此第一就聞慧中思惟也。
復作是念居家逼迫(至)剃除須發出家學道。
桉。僧亮曰。第二就思慧中思惟。應出家也。
復作是念我今定當(至)護戒之心猶如金剛。
桉。僧亮曰。第三修慧中思惟。決定出家也。寶亮曰。第二正明持戒體。
善男子譬如有人帶持浮囊(至)敬重堅固等無差別。
桉。僧亮曰。海譬生死。浮囊譬戒。羅剎譬煩惱經文自合也。僧宗曰。第一科。
菩薩若能如是竪持(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
桉。僧亮曰。戒有五分身業口業。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是根本三乘通行也。餘四者。是菩薩戒也。覺者。覺三善也。念者。念無相念也。正法戒者。無漏由其內解不可師授也。僧宗曰。第二科也。寶亮曰。五枝戒者。戒體也。根本業戒者。小乘四重戒也。菩薩雖心為先。亦不遺身口也。前後眷屬者。從第二篇以下也。是四重之餘也。覺清淨者。三毒等。悉犯菩薩戒。此明不起也。正念者。謂四十輕戒。亦不犯也。迴向者。即上四戒也。
迦葉菩薩摩訶薩復有二種(至)白四羯磨然後乃得。
桉。僧宗曰。第三科明前二戒。猶是有漏。此發無漏心邊道共戒也。
復次善男子有二種戒(至)與性重戒等無差別。
桉。僧亮曰。性重戒者。以犯四重。譬如拆石。不可還合。退失聖照。亦致世譏。但內障重故。從重受名也。譏謙戒亦如是也。僧宗曰。第四科明乃至微細不犯也。寶亮曰。第三明或淺深也。夫有作罪者。運三毒而起也。豈有一罪而非性。若云。俗人違法而無罪者。便是聖人為出家者。作罪因緣。理豈然乎。此皆是性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是名菩薩摩訶薩護持禁戒。
桉。僧亮曰。行願相助。成持戒也。僧宗曰。第五科行。必須願也。寶亮曰。第四發願。以防戒也。
菩薩摩訶薩護持如是(至)具足成就波羅蜜戒。
桉。僧亮曰。第六明若方便。故不滯生死也。善戒者。異外道也。不缺者。不犯輕微戒也。不折者。謂不破四禁也。大乘者。離小心也。不退者。若得八住。備三不退也。隨順戒者。菩提戒也。畢竟者。成佛乃得也。又言畢竟不起心相也。波羅蜜者。到無相彼岸也。寶亮曰。第五列諸戒。願物同我。終不獨隮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是名菩薩摩訶薩脩習聖行。
桉。僧亮曰。初地也。說聖行果。明戒分所得非直一戒。便獲此地。下云。四魔不能動。明戒始終之能耳。僧宗曰。第七科結果也。今初地實雲歡喜。而稱不動者。正言不為怖畏所動。不墮者。既登初住。無還凡理也。不退者。不起二乘心也。第二釋不動雲。不為貪恚所動也。第三釋不動雲。不為四魔所動。理推不應爾。但菩薩捨壽之時。不以死苦移念故耳。寶亮曰。第六結果也。戒定慧悉結在初地。夫不脩則已。脩則俱脩。豈容但戒而無定耶。所以結有前後者。逐義勢耳。爾時戒心堅固。所以結之不動耳。定以靜攝安忍。即結堪忍也。慧以照了離畏。即結無畏也。戒是定因。因定發慧。以次第也。
善男子云何名為聖行(至)以是義故須名聖行。
桉。僧宗曰。第八科結聖行名也。有聖法舉無漏法體也。常觀空者。舉法界之境。以成聖義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