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五

 第六釋十二因緣或是有為或是無為 第七釋或說心常或說無常 第八釋五欲樂或障道或不障道 第九釋煖頂忍世第一法或在欲界或在三界 第十釋或謂佈施唯在意業或是五陰 第十一釋或有三無為或無三無為 第十二釋或有造色或無造色 第十三釋有無作色無無作色 第十四釋或有心數或無心數 第十五釋二十五有或五六七八有 第十六釋一分優婆塞義 第十七釋犯重失戒或不失義 第十八釋或說四果人成佛或說不成 第十九釋佛性即眾生有離眾生有 第二十釋有十方佛無十方佛

迦葉品之第三

善男子我經中說云何名為(至)十二因緣定是有為。

桉。僧亮曰。有為無常。無為是常。二種一斷滅無常。非眾生數也。二不斷滅無常。十二因緣也。常亦有二。生滅常者。十二緣也。不生滅常者。謂涅槃也。是為十二因緣亦常無常。而或者聞因緣生滅。便與草木同盡。聞不生滅。謂與涅槃一相。起諍論也。僧宗曰。第六諍論也。若論正義。十二因果相生。至佛乃盡也。今執有為。所以成謬者。謂從生至老死。斷而不復續。乖於相續也。言無為者。謂都無斷也。寶亮曰。十二因緣。實是有為。言有為者。所以成諍者。以其不作因果相續有為故也。謂各各當體斷滅。無復因果相故也。

我又一時告諸比丘(至)有佛無佛性相常住。

桉。僧亮曰。以相續不異故。名為常也。

善男子有十二緣不從緣生(至)說十二緣定是無為。

桉。僧亮曰。雖引四句。但取初句。釋生惑之由也。不從緣生者。未與緣合也。從緣生非十二緣者。以不具十二。故言非也。寶亮曰。第二句雲有十二緣。不從緣生。謂未來世。十二枝者。未來未起。故言不從緣生耳。而或者謂常故不從緣生。此本據昔教為語也。然執者。各偏言有為。無復相續二家悉乖。故諍也。

善男子我經中說一切眾生(至)唱言如來說心定常。

桉。僧亮曰。色有異相。故說壞。而心無異相。故說常也。或者聞色壞而心常。便謂心不生滅。下至上也。僧宗曰。第七諍論也。若論正義。實法則前滅而後生也。假名則始終為一也。或者聞說心。則上行不解相續。言有此心。常而不滅。向上受生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為頻婆(至)唱言如來說心定斷。

桉。僧亮曰。聞五陰俱壞。便謂心亦如色有大小長短等異也。僧宗曰。聞說無常。謂捨此陰身。心亦斷滅。不復續也。寶亮曰。言常則一向不滅。言斷則頓無相續。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經中說我諸弟子(至)說受五欲定遮正道。

桉。僧亮曰。外道以斷事為道。故臥灰食糠也。佛法不爾。而或者聞在欲不障。謂欲心現前。亦不障道也。聞欲心是障。便謂香華等事。亦能障道。故起諍也。

善男子我經中說遠離煩惱(至)說第一法在無色界。

桉。僧亮曰。說羅漢果也。欲界無在羅漢也。三界定皆能修第一法。入見諦道。唯除非想一地。下三皆欲能佛隨事異說。而或者。各當所聞。偏執生諍也。修第一法時。能伏見結。名遠離。未見四諦。未究竟斷故。未得解脫。在於初禪。至第四禪者。欲界定少慧多。無色定多慧少。色界定慧等易用。故說其易處也。或者便謂上下皆不能也。得阿那含果者。此經無超越說。得第三果者。三空下結已經伏斷。見真諦時。無漏觀利。雖經初果。終不住也。今說其住處耳。僧宗曰。第九諍論也。若論正義。欲界心及四禪心。悉能作世第一法觀也。三空亦可得有。但此地心難用。是以人不從難多取易。地地皆悉是伏結。爾時未得真無漏。若利根者。身在欲界。悉能懸滿上地心。能伏上地結也。鈍根者。未必能爾。要須次第生也為利根故。說第一法。在欲界。不解佛意。謂一向欲界。不得用禪地心也。若聞說四禪作四法觀。為從根本地心。謂一向不用欲界。乖中道故。所以諍也。寶亮曰。理而談者。三界心盡。得作第一法也。自有入未得八禪。但得欲界電光定。仍用此定。作假名法空觀。故佛說此人。即用欲界心作也。自有得八禪定。作假名法空者。復自有人。先伏結至三空。於彼地遇聖。即用三空定。作第一法者。而或者不解。亦聞欲界心作。便言上二界不得。聞上三界得作。復言欲界不得。故成諍也。智秀曰。二界皆得作第一法也。明駿桉。上來所釋。皆依成實論義也。若依數義。唯二界得作耳。彼四空定一向不得。何者。謂從上品忍以上。猶不得緣。況第一法。似無漏者。而當得作耶。義相食。詳之明哲耳。

善男子我經中說四種施中(至)唱言如來說施唯意。

桉。僧亮曰。身口意業。皆是施體。有淨不淨。則福厚不淨。福薄淨。必由信有心淨也。初三。一具二淨。餘二互有信心。雖有優劣。皆得稱淨。而或者聞說淨施由信。信是意業。便謂施具在意。故起諍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復作是說(至)唱言佛說施即五陰。

桉。僧亮曰。佛因中說果。謂五事施也。或者聞是食即施業。外可施之物。無非是施。五陰攝法斷盡。故言施即五陰。僧宗曰。第十諍論也。就正義而言者。心為施等之主。色以助成。身口助意。但身口非情靈之法。聞說二種是淨。便謂唯一意業。不關身口。聞說施是五事。便謂但色非心。復為諍也。寶亮曰。若有行道來久。捨心成就。一切時中。常行故。佛為此人。說施即是意。不待身口方成也。自復有人。善根微劣。須身口助成。方能惠施。若不動身口。直興心念。不成施業。佛為此人。說施具是五陰也。或者取佛意謬。若聞說施唯意者。則都不關身口也。言具五陰者。要須備三業。兩執各偏。是故成諍論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宣說涅槃(至)唱言佛說無三無為。

桉。僧亮曰。佛說二諦。世諦有因。因有二種。一有法用。二無法用。無法用者。三無為也。有法用者。謂五陰也。或者聞涅槃能斷生死。便言有無為法。法入所攝也。聞其無法。謂無涅槃。能斷生死。起諍論也。燈滅直明滅而已。更無滅法生也。涅槃亦爾。直煩惱滅。更無法生也。以煩惱滅。生死不續。是無法之用。名虛空也。是總相空。故稱常稱遍也。世間無馬等空。是別相空。亦以無法為空。藉以為譬。以別相故。非常非遍也。非智緣滅者。智緣滅出世間無漏。非智緣滅。世間無漏。雖世出世之異。滅義是常。與虛空同。稱三無為。外道不得無漏斷結。結滅而還生。不得稱常。僧宗曰。第十一諍論也。就正義而言者。非無三無為。別三法耳。寶亮曰。或者謂空中無物。不可分別。唯是一空。無三無為也。此中佛意。亦得言有。亦得言無。空無別法。故言無。逐義往尋。故言有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為目犍連(至)唱言如來說有涅槃。

桉。僧亮曰。稱為涅槃。謂章句也。聖所踐者。謂之跡也。永不退失。謂畢竟也。無有八苦。謂無畏也。療生死病。謂大師也。果智忍無閡三昧。皆隨異義名也。與法同相。名大法界。斷老病死。名甘露味也。無可取名難見也。

復於一時我為目連(至)決定說有虛空無為。

桉。僧亮曰。若有性者。性不可壞。以其無性。名不牢固。名為虛空者。無性無法。無法有用。與虛空同性。即以為名也。食下迴轉者。說一切音聲。兩有相尋。食不得下。音聲不發。以無一有食下聲發。說空之用也。或者聞空有用。謂有空法。法入色入攝也。

復於一時為目連說(至)決定說有非智緣滅。

桉。僧亮曰。從智緣而滅者。謂不從出世無漏智也。煖頂以上。至世第一法。是世間無漏。永斷三惡報也。寶亮曰。若為智緣所滅。亦名智緣無為。空既無物容。復異於虛空。亦稱虛空無為。空中無復可數。便名為非數緣無為。不解意者。聞無則不得隨義有三。聞有便言三。各別體。以事像取故成諍論也。

善男子我又一時為跋波(至)決定說言色是四大。

桉。僧亮曰。四大名色者。色法有五。四大是假說四。則說見都盡。聲由四大而發。舉本則攝末也。決定說言色是四大者。謂有色處。四大常俱。水中有火。湯中有冷。空中之聲。亦有四大失旨也。僧宗曰。十二諍論也。若謂正義。以色香味成四大。四大復成眼等五根。雖曰十四種色。若性性攝。則不出四大。若四大為因。五根為果。不離果有因。得言為因所成。聞說四大名色。不解性攝。謂唯有四大。無餘色也。聞說因四大造所。可言造根由大成。離因無果。乃至忽滑。若依四大品所明。皆悉不分四大。不辨此語。謂過去四大。造三世色。言現在身口業色所由而有。由過去三十四大力強。故能造也。現在造二世。未來唯造一世。不得佛意。復為諍論也。寶亮曰。有人謂。四大力強。能造色等。而色等力劣。不能造四大。常作此計。佛又一時為比丘。說五陰盡空。何者為色。色即四大。便言四大不能造色。又復一時說四大造色。所謂方圓等者。此是相內待之因耳。聞此說者。便言四大定能造色。若論中道。若論正義者。應言亦造不造。何者。因四大有方圓等。眾假色起故。亦言造也。前六四大。後亦四大。便無有造。五塵亦爾。因細成麁故。亦得雲色造色。前既是色。後亦是色。故言不造。諸人不解。聞造便令一切悉造。聞不造謂一切不造。兩造失中道。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復說言譬如因鏡(至)是名造色猶如響像。

桉。僧亮曰。四大假名有用。堅持風動。水潤火熟。色得生長。如因鏡像現也。

我諸弟子聞是說已(至)說有四大則有造色。

桉。僧亮曰。言四大能造。非所造也。色是所造。非能造也。

或有四大無有造色。

桉。僧亮曰。言四大是假。為實法所造。色等實法非造。佛說造。造四大亦造色。譬如束竹相扶得立。上二家偏執。皆不得佛意也。

善男子往昔一時菩提王子(至)不名失戒猶名持戒。

桉。僧亮曰。無作是戒體。此說十善戒。身口七支。從作色生無作色。無作為色。餘三不從作生。不名色也。僧宗曰。第十三諍論也。若論正義。無作非心。雖非色心。不得無也。此是善法性違惡。以果中說因故。言無作是色也。從色發得。以因為名耳。或者聞此不解故。謂無作是色也。寶亮曰。為菩提王子。說無作是色者。若直言心是戒。王子便謂起恶心時。所受之戒皆失。則無戒可持。故於身口七支。說得無作戒也。謬取佛意者。便言直以無作是戒。不復關心也。又說戒即是遮制惡法。若心不作惡即是戒。聞此說。便言都無無作戒。所以成諍也。

以何因緣名無作色非異色因不作異色因果。

桉。僧亮曰。非異色因者。身口作法是色性。三種善惡無記也。戒以善作為因。善作異於不善無記。名異色異色因也。不作異色因果者。無作是異色因之果。言無異為因。無此果同之果也。僧宗曰。非異色因者。異色即是無作體。若餘色不發無作。非無作之因。如無記身口。及山河之色是也。既言非異色家因。異色亦非其果也。若身口善色。能發無作者。是異色之因。異色亦是其果。以從善色發得。故言無作也。不解故。便言即無作為色也。寶亮曰。非異色因者。異色謂心也。明非直用心作因也。非異是因家果者。此戒亦非獨心家之果。要以色心合用。方名為戒善也。道慧記曰。此明欲發無作。要先正身合掌。作異常之色。乃能發得此無作果也。智秀曰。心非身口。謂之異色也。身口無作。不從之而生。故云非異色為因也。不作異色因果者。不為心作果。故言不作異色因家之果也。慧朗別述一解曰。無作是異色。謂若非異色之因。則不作異色之果。

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至)唱言佛說有無作色。

桉。僧亮曰。佛意無作非色。以因色生。從因名色。不解佛意。謂無作是色性。

善男子我於餘經作如是言(至)決定宣說無無作色。

桉。僧亮曰。誓不作惡。生無作戒。能遮惡法也。不作惡名為持戒者。不作惡時。無作獨生。戒性明淨。曰持戒也。若起作惡。戒與惡並。戒不明淨。違本誓故。不名持戒。不解佛意。聞說不作。謂更無作法生無無作也。

善男子我於經中作如是說(至)一切凡夫亦復如是。

桉。僧亮曰。經說苦樂。以心為主。心有解惑。惑名無明。解名正見。正見是樂因。無明是苦本。此二是心之異能也。立為數法。五陰是苦。從無明生。說癡過患也。僧宗曰。第十四諍也。或說有心數。或說無心數也。若論正義。心之與數。亦有亦無。言有數者。前後次第而生。言無數者。謂不一時並有也。寶亮曰。佛一時說。莫問凡聖。五陰盡因無明故得。乃至十二支亦爾。有人不解。便言止是一無明。而中間無復因果相生。直是一物常爾。但作異名異說。是有十二支。便唱言無心數也。智秀曰。因佛說十二緣。兩段因果。二家生執。初明過去因。有三事改常。一者從無明支。長出愛取支。二者轉行支。作有名說也。三者就果上說。即因名。次辨五果。其異有五。一者改識為受。二者即果上說因名。三者於名色後。廣出諸支。四者略觸受二支。五者約受支說。即果名也。或者因之執無心數。次說三因二果。於說三因。二事改常。一者受支前。長出眼識等。二者轉作業名。說於二果。二事改常。一者改生支為識。二者分老死。廣作諸支名。由雲想等。非即是觸也。或者因此執有心數。並頭而生也。道慧記曰。夫心前後差別。名為數耳。若計前後。猶是一心。都無心數。此亦失。若言一時之中。別有心數俱生者。亦為失也。

從無明生愛當知是愛(至)是有即是無明愛取。

桉。僧亮曰。此說現生煩惱。明數無別法。直是緣中起。或輕重為四也。何者。心不了緣。非好取好。名為無明者。著好生染。名為愛也。愛性貪求。是名為取。起身口業。名之為有。所以言即是者。本名不虧。但從重改稱體。有兼立為別數也。僧宗曰。若論因果。次第相生。前因後果。則不一時也。自有未必次第。如無明為行作因。自有從麁煩惱。還起於細。乃至愛受盡得。有更造起義。此是次第緣相生也。無明即愛愛即者。始終是一神明。雖復因果為異。然不得離。故言即也。

從有生受當知是受(至)是故受者即十二枝。

桉。僧亮曰。受是初識支也。識能受生。故名受也。道慧記曰。當知是受即是行有。此未來識支。從今世業識支。從今世業所得故。即是行有也。此業亦名為行。亦名為有也。從受因緣。生名色無明愛取有行者。此並未來一生中事也。此事名色下。應有六入觸受等。略無此三支也。受觸識六入等。是故受者。即十二支者。此復是後身中事也。以未來生中。無明愛取有行故。復生後身受觸識六入等也。六入等者。此略不出下諸支名。故言等也。受者。故是初生識支耳。觸識者。是即名色支也。四陰曰名。四陰之體。正是心及心數耳。故今言觸識者。此舉心及數。是為四陰也。道慧述曇纖曰。此中諸支名。常時隱而不出者。今則備列也。別曰。夫心心數法。名數甚多。若制為十二因緣者。通三世制也。辨三世心數。從無明生愛。訖即是無明愛取。此明過去心數。凡有四法。若就十二因緣為義。前三義總為無明。支愛取是無明分故。得通為一支也。當知即是者。明果不離因而有。故即之耳。凡夫不解。謂即一體無次第相生心數。此為失也。從有生受。訖更取有行。此明現在心數也。受者。是初受生識。故以受為名也。行有者。隨義更異名說也。就十二因緣為義。略無六入觸受三支也。無明愛此二總為支。取即取支。有行即有支也。受觸識六入等者。略不列觸受也。若就十二因緣為義。受即是生支。餘悉總為支也。是故受者。助十二支者也。受是現在受生之識。識是受生之主。據其主。則三世俱有十二矣。

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至)唱言如來說無心數。

桉。僧亮曰。聞說此已。即謂無心數。唯是一心。前後用之。不許有想受諸數。

善男子我於經中作如是說(至)唱言如來說有心數。

桉。僧亮曰。惡智是識之第一緣也。所以說為緣者。明緣間識昧。必生愛取。因觸而生者。識在緣。是名為觸。後但名識。體一義異也。然非是觸者。觸初取緣則昧。眾數續生則明。明昧性殊言非也。說有心數者。聞非觸。謂數性異。與觸俱起。取緣不同。與心體別。失旨也。僧宗曰。聞說四法生眼識。乃至受取相生。不解前後。謂呼一時並有。乃至不善心二十一心也。俱不甞復為諍也。寶亮曰。初造緣識。因眼識後起想受愛取有等。然非初識。諸人便言別有一更樂觸。能和合生諸心數。復非是心。故言有心數也。佛意者。亦得言有。亦得言無。前亦是心。後亦是心。故無別心數也。因境取緣。故眾心來共緣一境。心家之數。亦得有心數也。有人不解。聞有使心別自有數。聞無便謂即是一心。中間不得生滅故。是以成諍也。道慧記曰。取名為業者。重者名為業也。觸緣想受者。生樂受也。從樂後受生愛。愛後廣生諸善心數也。因觸而生者。因六識後生。然非是觸者。從識後次第生想受等。名為心數。凡夫不解。謂別有心數法。此為失也。

善男子我或時說唯有一有(至)說有五有或言六有。

桉。僧亮曰。有眾生有五陰。名眾生陰。是有為也。二者謂因果也。三者謂三界也。四者謂四生也。五者謂五道。六者為六趣也。七者謂七識處也。八者謂八神生也。或云。是八禪此不攝有。盡似非人。九者謂九眾生居也。不得佛意。不解廣略。直以五六為定也。僧宗曰。第十五諍論也。佛說一有至二十五。皆是隨方釋化。

善男子我往一時(至)唱言如來說八戒齋具受乃得。

桉。僧亮曰。不具受得者。不一時受五也。以其心弱。不能誓止五惡。故不能生戒。一時受五。則心強能生也。不能具持。便捨四留一。是名一分也。不違佛意。謂單受一戒。不得戒也。具受乃得者。以一日一夜為具。何者。在家戒有二種。一終身。二不終身。不終身者。以心為期。或一日。或十五日。或一日一夜。或但一月。成但一夜皆得成齋。經有證。迦旃所。乃至一時念。以時念促故。心若不能發戒。答言不成也。或者聞之。以一日一夜為定限。多少皆不成齋。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六諍論也。若論正義。五戒隨受持多少。隨得其福。若八戒。或一日乃至一時。但應具脩乃得。此異五戒。聞說五戒可分受。謂八戒亦可分得也。聞八戒具受乃得。謂五戒亦爾也。寶亮曰。一分優婆塞者。佛一時說。受三歸已。五戒中受一戒。名為一分。物情不解。便言。佛說五戒中。但受一戒。便具得五。復成諍論。又為一人說。或一日一夜。是善不名得齋者。本語一日一夜。但一時一念。不名作齋。是人善即是得戒。或者不解。謂言不得齋。亦不得戒。所以諍也。道慧記曰。一分優婆塞者。先受五戒竟。然後捨四持一。是一分也。若使發家一戒者。此不能發得無作也。若言優婆塞發家不具受得者。此失旨也。夫八戒齋。昨日夜受。乃至作二日受一日受皆得。若單一日一夜。一念一時。此皆名得善。非得八齋齋戒也。記曰。夫齋者。過中不食。一日一夜清素。謂之為齋。八戒者。為莊嚴此齋故。謂八戒齋耳。但一念一時。受八戒者。非不得也。但齋不成就。故言得善。不名得齋。凡夫不解。謂須一日一夜具受。方得八戒齋法。此為失也。

善男子我於經中作如是說(至)犯重禁已失比丘戒。

桉。僧亮曰。名殺賊。謂殺煩惱賊。由於淨戒。能生淨慧。名聖所受戒。犯重戒已。破於聖戒。不名比丘。失比丘者。聞失聖所受戒。謂一切皆失。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七諍論也。若論正義者。犯四重戒。是所破者不生。所不破者悉在也。道慧曰。隨所犯失也。寶亮記曰。不能生無漏耳。非為都失戒也。猶有破戒在。而言犯重都失。非比丘戒者。失旨也。

善男子我於經中為純陀說(至)犯四重已不失禁戒。

桉。僧亮曰。受道者。謂八聖道也。此三皆是淨戒。得具無漏名到。世間無漏名受。未至名示。即是污道者。清淨能至涅槃。名為道也。污者不淨非道。不失禁戒。謂淨戒常在。與惡業共生名污。如玉投泥名污玉。失旨也。僧宗曰。聞說不生。便言一切都失。聞說污道。便言。犯重不失禁戒也。寶亮曰。今雲污道者。由犯戒污行。不得聖道。但不達之流。亦聞失。莫問犯不犯盡失。若聞污。莫問犯不犯悉污不失。是故成諍論。畢竟到道者。無漏戒也。示道者。信道五根中戒也。受道者。外凡夫戒也。道慧記曰。正義者。犯重之人。但有污戒在耳。淨戒則失也。或者謂。淨戒失故。污戒亦失也。謂不失污戒者。言淨戒亦不失。皆失旨也。畢竟道者。謂一身中。得羅漢也。示道者。須陀洹向也。受道者。初果乃至第三果也。污道者。破戒者也。又曰。竟道羅漢也。示道三果也。亦曰無相行也。受道自果以來也。又曰。五善以來。及外凡夫持戒者也。智秀曰。到道者。得真無漏者也。示道者。信根已立者也。受道者。始能承受。信根未立也。此三皆以戒善為體也。污道者。犯於重禁。用所犯罪。行餘淨戒也。

善男子我於經中告諸比丘(至)至阿羅漢不得佛道。

桉。僧亮曰。至佛更無異路。名一也。皆得佛道者。八萬行具能至佛。故名道。聞一乘一緣。謂聲聞已具。是則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八諍論也。聞說一乘一道。謂唯有一道。則傷方便也。聞說須陀洹分流。乃至羅漢。言唯一向永不作佛。並失佛意。成諍論也。寶亮曰。諸人唱言。四果皆得佛道。理實得佛。所以言諍者。以其言得者。謂即時得。不道未來故也。言不得。便謂始終斷滅。一向不得。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於此經說言佛性(至)眾生佛性離眾生有。

桉。僧亮曰。第九地佛性有因有果。因即眾生非難也。果非眾生。系屬於因。亦不說離也。而或者以眾生無常。便言其離。是則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九諍論也。若論正義。佛性於中道。而言因與果異。不得言即不離因而得果。不得異也。聞說同於虛空。謂一向離眾生外。別有此性。都不相關。聞說實藏。便言已有。在於因中。皆不當理。為諍論也。

善男子我又說言眾生佛性(至)眾生佛性離眾生有。

桉。僧亮曰。正因及果。二性是常。佛以虛空為譬。離與不離。義同上釋也。

善男子我又復說眾生佛性(至)眾生佛性離眾生有。

桉。僧亮曰。義同上釋也。

善男子我又復說眾生者(至)悉有佛性或說言無。

桉。僧亮曰。如盲說象。盲問乳等。總結上事。明不見者。說不得實。所以諍也。

善男子我於處處經中(至)諸大乘經中說有十方佛。

桉。僧亮曰。若有二佛。眾生則不生難遭之想。而或者聞此說已。謂十方界皆無。所以起諍也。僧宗曰。第二十諍論也。若論正義者。就應用之中。此間一化。唯有二佛。不解此意者。言十方無餘佛也。聞說有十方佛。便言。俱有十方佛。無別法身。是則傷於本跡。二論相諍。俱失理也。寶亮曰。眾生聞有十方佛。作是念。若此聞佛法嚴念。我當向彼間佛學也。欲捉物心。故云一世間中無二佛也。若聞有者。便言。佛佛不相關。若言無者。但得有一。是故諍論也。

善男子如是諍訟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桉。僧亮曰。眾生有三眾。二乘人根在正定。於向諍事。雖不自見。而能從此。生信斷疑。寶亮曰。上既列諍論竟。今還結也。明如此之理。非淺識所知。佛是一切智人。隨根施作。無非益物。唯智者乃知也。

若人於是生疑心者(至)生決定者是名執著。

桉。僧亮曰。信等五根。能斷煩惱也。眾生二種。有愛多。有見多。而愛多者。於二說生疑。若從善友。必能生信。以斷疑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不能放捨是名執著。

桉。僧亮曰。見多則執。執則著也。寶亮曰。此下是大段中。第四也。明執著故起邪見。斷善根之相也。凡愚妄計。盡是無明。皆不稱理。故六十二見。通名為疑。但於邪執之時。自有決不決心。然正理而於皆是不了之心故。此下文句。佛廣解闡提起過之源。以已之癡。推無因果。易可見也。

迦葉復言世尊如是執著(至)不能摧壞諸疑網故。

桉。僧亮曰。執者之信。不從解生。雖信即不信也。何者。信無我之心。必不信世諦之我。故信即不信。謂非善也。不能壞諸疑網者。以淨信斷疑。而信不從理。不成淨信。不能斷疑也。

迦葉復言世尊如是人者(至)是人亦當名著名疑。

桉。僧亮曰。謂執者。於所執不疑也。不疑即是疑者。佛語皆實不虛。雖復偏執不疑。已為二說所壞。信不成就。即是疑也。

善男子是可名定亦得名疑(至)是人何故生於疑心。

桉。僧亮曰。疑從二種見聞覺知法生。今以見類聞也。疑由佛二說。須陀洹無二說也。

迦葉言世尊如佛所說(至)是故我言不了故疑。

桉。僧亮曰。廣釋疑緣。皆由先經見聞。後則疑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