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
釋第六行已復住廣辨阿那含 釋第七到彼岸廣辨羅漢乃至諸佛 辨二人謗佛法僧一以不信故謗二以謬解故謗 釋七種果謂方便果報恩果等 釋佛性非有如虛空非無如菟角義 廣釋佛性如虛空義 廣釋佛不與世諍世間說有佛亦說有義 廣釋三漏義 廣釋十二因緣辨觸增長生三種受
迦葉品之第六
行已復住喻阿那含得食已住(至)七無色界般涅槃。
桉。僧亮曰。欲結下三品。盡名行已住。上二界名住。二者貪着色無色者。非是現滅。皆是上行人。通在住位。此應有行名。蓋文脫耳。若不爾者。後行般涅槃。竟無所釋也。五種者。行有遲疾。分為五種。七種者。分五為六。不足為八。以七中有同名者也。僧宗曰。既斷欲界思惟盡。生於上地。受勝果報。貪著禪味。故所以住也。阿那含。凡二種者。且開二種。下文別曲明。見在得那含。以根利故。進修即得羅漢。二者。既得免苦。貪著樂報。住禪受生也。那含有五種者。此下廣釋那含也。寶亮曰。隨宜說法。教門不同。或二五六七。併當一時所感。今初開二門者。第一。現般人。第二。從中陰以上。悉通名上流。此亦收那含位盡也。次五門者。從中陰以上。受初禪正生者。分四人。既受初禪正生竟。後改報去。二禪亦通。來作上流人說。雖有五名。收亦盡也。次六門者。五如上。以前二門中。初人為六也。七門者。亦如上。取生色界樂定者也。雖有此四門不同。當一門收之。亦無遺矣。
行般涅槃復有二種(至)一者具精進定二者不具。
桉。僧亮曰。若前文不脫落。此文則無所釋也。前四太疾。後二太遲。從第二至第四。獨當行名。即昔說上行流人。今說上流異耳。一者精進訖。二者不具。通釋七人所以遲疾不同。入出隨意。名自在。不具前二人是也。寶亮曰。次釋上四章門也。先釋初二門中。第二上行人。若受二身。是利根人。若從二禪去。訖四禪中生者。是鈍根人也。又有二種。一精進無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不利。雖能精進。還入定取無漏。不即得故。無自在定也。二懈怠有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通利。欲入即得。而不精進也。復有二種。一者具二。二者不具者。亦是利鈍也。
善男子欲色眾生有二種業(至)是故名為中般涅槃。
桉。僧亮曰。受生業者。煩惱行也。作業者。身口合行受生業也。四種心訖。故名為中。此自心為中也。學無學者。無漏心也。非學非無學者。有漏善。及無記捨壽。不用無漏也。僧宗曰。言受身者。願生身也。此那含。既根利。已久厭欲界中生。及其舍欲界身之中陰時。仍此中滅。不願受色地生也。作業者。修四無量諸善功德也。有四種心者。言中陰。那含人涅槃時。於此四中。二是涅槃心也。非學非無學者。成果時。在無生心。此無生心。既非復那含。而言那含。在中陰有此心者。仍那含名。若初入中陰。是那含及其將入涅槃之時。已得羅漢。此無生心。非是盡無生二智。是以不得名無學也。二者學心者。言未得羅漢之時。進求故。為學心者。三無學心者。謂羅漢。盡無生二智。名無學心也。四非學非無學心。謂成羅漢報無記心也。取二種非學非無學。入涅槃也。中間二心。則非也。前非學非無學者。此觀空心。不為斷結成果。但遊觀空。為欲入涅槃也。取後非學非無學。若依四分毘曇中解羅漢。任運得入涅槃。是以中陰入時唯用二心。中間二心不用也。寶亮曰。次解五門中之初人。一作業者。即是色界正報業。二受生業者。是色界潤生業。色界但受中陰報。而得涅槃也。捨欲界身。未至色界者。就人為語。如似從四行而未至。然理撿不爾。亦不測初禪中中陰幾時。若取況人中三七日論利根人亦生中陰。即得道者。如始離欲界。若極鈍根人。盡三七日得者。如捨欲至色界邊也。一非學非無學者。世俗善心。二學者。正觀真解心。三無學者。亦是正觀。而非活結心。四非學非無學者。無記心。今用也俗善心。及無記心。得入涅槃。餘二心中。不得死滅也。
受身涅槃復有二種(至)是故名為受身涅槃。
桉。僧亮曰。受身義。在初生也。與昔生般涅槃同。今雲。盡壽與生。義不同也。是人受身。然後斷者。辨異於中涅槃也。僧宗曰。二種者。言受身具二種業也。智秀曰。以盡壽之言濫。故設問也。寶亮曰。受身涅槃者。次解第二人。此人受初禪正生。斷三界結盡。即成羅漢。名受身涅槃也。
善男子行般涅槃者常修行道(至)是名無行般涅槃。
桉。僧亮曰。行已無行。受身中利鈍差別。寶亮曰。行般涅槃者。次解第三人。但受初禪正生者。根有三品利鈍之殊。此人最鈍。窮生中行道。然後得果。名行般涅槃也。道慧記曰。或更二身者。更出第三行涅槃中不同人也。如論家但云初禪中有三人。此言或二身四身。非上行。是則不但初禪也。
上流般涅槃者若有人得(至)至第四禪亦復如是。
桉。僧亮曰。伏結生第四禪。以煩惱流退。通流則進。上下迴流名上流。異常說也。僧宗曰。言得四禪後時。起初禪愛心。退生初禪。若依數論。則無生退。亦可言此身唯在初禪。懸得四禪心後。時還起初禪愛心。故言退。實非是生退也。從此道流。則還斷結。至四禪也。寶亮曰。解第五人。從解初禪正生。受二禪報以上。通名上流人也。若有人得第四禪已。退生初禪者。但此語。非是明。那含人斷下地。三禪中惑已盡。云何退生。此是煩惱流人。凡夫之位。既解那含人。何故牽此。正為遣物疑。若從下向上。亦名上流。從上流。然是事法爾。其況若為如似風從東來名東風。水從西來名東流。是則據風為言。從所來處為名。水而為語。就所向處為談。此之二人事亦同。斯恐尋者乖謬故。所以牽凡夫來簡正。以道流者。名那含人。不取煩惱流者。為上流人也。
是四禪中復有二種(至)樂論議者處五淨居。
桉。僧亮曰。一入無色界者。即是上流。分為無色界故。是流中差別也。二樂智者。釋所以分四禪定慧等。無色定。多慧少修。等樂慧不樂定。一內二外者。內己身。外他身。中陰定慧。雖弱其道勇健。煩惱麁。過患易見。獨得涅槃也。寶亮曰。次解第四門中第七人。但自初。二門中第一現滅人。不解。次六門中第六人。亦不釋。何以然。正言此人神根最利。能一身之中。頓辯四果。其旨無曲。意易而不陳。如其不爾。亦莫測其由也。夫眾生所樂不同。若樂論議者。則生五淨居。若樂寂靜者。必生無色界也。
復有二種一者修薰禪(至)則能呵責無色界定。
桉。僧亮曰。如是二人。一修薰禪。二則不修。修者。則迴四禪中業。別異處受生。二不修者。則無斯業如數。經家作薰禪法雲。從無漏心出。薰有漏善。使明理。若如斯。便聖人更起業。經云。何言聖人。畢故不造新。當知。今所論者。乃本是昔四禪中業。直是聖人運無漏力。自在能轉彼本業。若別處生。更無別因。問何故爾。四禪中凡聖同所。每多諠雜。不能生深智慧故。所以迴此業。別餘處生。若生彼。則與凡報隔。便靜照在心。智慧日明。是以。經稱樂論議者生五淨居也。既解六人竟。物還於向釋中涅槃者。生兩疑故。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則無。
桉。寶亮曰。迦葉為問。第一問言。中涅槃。又神根若利何不現在入涅槃耶。第二問雲。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獨無也。
佛言善男子是人現在(至)是故不得現在涅槃。
桉。寶亮曰。佛不次第答。先答初問言。此人神情雖利。於現在入道緣不具故。所以須在中陰中。不得現在滅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因緣故(至)慳貪瞋恚是故名住。
桉。僧亮曰。次答。後問。言欲界受生是苦地。猶須外依資。報身得立。然即用此為迫惱緣。故到來觀欲界。為發悟之由。所以欲界有中陰。上界是禪地。不待外資。又無大苦。故無有中涅槃也。
善男子到彼岸者喻阿羅漢(至)是故喻以水陸俱行。
桉。寶亮曰。解第七人。從羅漢以上。至於諸佛。通名為一人故。藉喻於神龜能水陸俱行。但水陸兩事。如文所合。世間河中。雖有七種之別。同不離於水。涅槃中亦爾。乃有七人之異。亦通不離佛性之水。但佛性之義。隨事而收。或緣因。或境界。如是眾多。若因。若果。盡是佛性。
善男子如恆河中七種眾生(至)是名如來隨意語。
桉。僧亮曰。釋皆是佛方便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若有因(至)云何沙門云何沙門果。
桉。僧亮曰。明果是常。成彼岸義也。僧宗曰。更問。涅槃無因體。不應是果也。寶亮曰。更與兩問。一謂若涅槃無因。云何名果。二問。涅槃亦稱沙門。云何為沙門。名沙門果耶。
善男子一切世間有七種果(至)即無量世所修善法。
桉。僧亮曰。舉此七種。意欲取最後遠離果也。
善男子如世間法或說生因(至)唯有了因無有生因。
桉。僧亮曰。有為法。生因有二種。一以業生名生因。二以近。為生因也。了因亦二種。一以果不生名了。二以遠為了。有為法起。因有所生名生因。而生因有近有遠。遠則名了也。出世亦如是者。出世無為。無為無起因。無所生。名了因。有近遠。近則名生因。生因者。煩惱不生即涅槃。身口意淨。皆斷煩惱。三脫是近。名生因。亦為涅槃而作了因者。三十七品。亦有近遠。遠名了因。了了見於涅槃。說無有生因。答上問也。見涅槃是果。無生因故。得稱常。寶亮曰。明涅槃是了因之果。非生因所生。三脫門等。於煩惱作不生。為強故設生。生不因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云何沙門(至)是名沙門沙門果。
桉。僧亮曰。先說道果體。下自釋名義也。欲答第二問。言沙門那者。即八正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何因緣故(至)是故得名為沙門那。
桉。僧亮曰。有為羸劣名之。六道差別名道。八道從所斷得名也。寶亮曰。此言乏道。唯生死是。乏道能不息一切煩惱果報。具八聖道。德行盈滿。業累消盡。名沙門果也。
善男子阿羅漢人修是道者(至)名阿羅漢得到彼岸。
桉。僧亮曰。釋彼岸法。上五分是總。此廣解脫智見身度彼岸之義也。寶亮曰。舉四智結也。明具此四德滿。即名到彼岸也。
如阿羅漢辟支佛(至)以得果故名為具足。
桉。僧亮曰。得無上道。乃名具足。唯佛一也。通稱菩薩者。以道同也。方於二乘。亦是彼岸也。
善男子是七眾生不修身(至)度生死河到於彼岸。
桉。僧亮曰。上已廣明其義。此更略顯。
若有說言一闡提人(至)若言不得是名虛妄。
桉。僧亮曰。謂現得不得。未來得不得。早計名著。證性為虛妄也。
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人各一。
桉。僧亮曰。一人具七者。言三世一人。各一者。壞現在也。寶亮曰。假名一人。當來必具足也。僧宗曰。始終為論。佛亦曾為闡提。故一人具七也。當位而談。則一人各一也。
善男子若有人心口異相(至)當知是人謗佛法僧。
桉。僧亮曰。已說七性有無相。定異見異說。則謗佛也。異相心見。與七相異口說亦爾。下自有釋也。八聖道分。訖非凡夫得者。得則現不得。未來不得。未來不得明謗。僧宗曰。若語其體。果時自果。不善時自不善。言因果不離也。若有闡提。已得菩提。或都不得悉名謗佛法僧也。寶亮曰。此下。是還生善中第五文。舉得失結句。先廣明失過也。下一兩句。雙明。雖舉失事故。冥消息其文。不可即文而用也。
若有說言眾生佛性(至)隨意語故名三藐三佛陀。
桉。僧亮曰。空於眾生是有。常不可見。佛性亦有。修道則見。非無如菟角者。菟角現無。不可方便得。佛性亦無。可方便得。虛空常故者。常不可見。菟角無故者。無不可生也。亦有亦無者。有是將有。無是現無也。有故破菟角者。將有可有。不同菟角。無故破虛空者。現在雖不見。終必可見。不同空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佛所說(至)云何名為如虛空耶。
桉。僧亮曰。大段之第六。辨常門也。所以辨常者。能分別佛性。還生善根。善得常果。明常唯有二種。一無常。虛空是也。二有常。佛性是也。無常。不可學得。有常。修道則見。欲令人識常果。修常因。不以梵天等為常。經初以來。以空譬性。上云有不如虛空。今問昔說譬之意也。僧宗曰。問意。若佛性非三世攝。而名為有者。虛空亦非三世所攝。亦應是有。此竝問也。寶亮曰。物情於因果性理既決。便欲修因。若不識果。則無以進行故。舉體非三世所攝故。所以有識者未來同得也。上師子吼。雖明果體。是常。竟未正論此體有無之異。今科簡虛空雖常。而性是無。涅槃妙有。其性湛然。乃同非三世。而有有無之異也。
善男子虛空之性非過去(至)我說佛性猶如虛空。
桉。僧亮曰。空有四義。可以譬性。一無三世。二非物。三無內外。四無罣礙也。僧宗曰。佛意。非此三法故。說名為有也。煩惱對涅槃。闡提對如來。無情對佛性。此三對故。為有虛空無對。豈得為有。寶亮曰。今就此一段說中。有四番明義。第一。辨佛果體常。異虛空之常。兩常雖同。其旨甚別。第二。物還致疑。若兩常同非三世所攝。何不俱名為有。而一有一無。佛釋言。其常乃同。要一有對治。可名為有。而虛空直是物。無無所對治。故是無也。第三。遣外道橫計虛空是有義。第四。引證。明三世智人。皆如是說也。今初門中。略出數事。明其異相。然文中。佛說其旨。理自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無情之物是名佛性。
桉。僧亮曰。外道。說空是有法。故須明也。如來身心之總號。性是悟解之別名。涅槃滅苦之都稱。三義異而常一。別稱為非涅槃名為涅槃者。世諦有法。有無是非相對。虛空。世諦說無。一切煩惱有為之法者。煩惱是因。有為是果。因果是苦滅為樂。一闡提至辟支佛者。六度是如道。乘如道來。故名如來。此等不乘如道。菩薩乘而未至。故蠲之也。無情之物者。無情。無悟解之性。非性也。
善男子一切世間無非虛空(至)離四陰已無有虛空。
桉。僧亮曰。世間住空。無有非空之處對空。故無對無非四大對於四大者。色性非空。住在空中。無非空對空者。心依大起。亦無非大對大。何得名四大為有耶。佛不答者。以其非決。以置答為答。何者。六識。所依各異。五識依大。意識不依。無色不住空。故非決也。涅槃是有訖。安隱彼岸者。此皆本不得今得。空無此義也。離於如是。說訖三世攝等。如來佛性三法等離。三法是有為。虛空若同者。同在三法之外也。世人說。訖不得不三世攝者。佛說二法聚色無色。至可見不可見。色。是四大。非色。是心數也。僧宗曰。無非四大對。此問麁故。置答也。如此人。說空非色是心數者。此下廣明耶解。並不得受相也。寶亮曰。第二問之始。正釋異意。舉於虛空。以決涅槃。今兩同為有。佛今答言。雖同是常。要佛果有對治。而不無。明如來佛性涅槃三法。同有所治。故是有也。故下去二釋此三義。為非涅槃者。是生死法。正對治。此生死虛偽果盡。故名涅槃。為非如來者。闡提二乘之流。執相心重。不能稱如理而解。如來。能斷此不如之解。得於如解故。所以名如來也。為非佛性者。眾生所以不見佛性。良由有煩惱業報。假依果而資身。佛既斷業報盡。無復所須。則窮鑒佛性之理。明闇障之義。傾今對治此業報盡。故名佛性也。一切世間。無非虛空對於虛空。世間無有一物而非虛空。復為虛空所治者那得。難雲。虛空是有耶解意。雖然於物情未去。故迦葉復因此後更設一竝。若虛空無所對治。不得為有。今四大起時。亦無所對治。何故獨名四大為有。虛空為無。決辭既爾。佛今將解。故無非言。虛空亦同涅槃是有者。其義不然。何以故。明涅槃是有。可見可證。能作種種應色。備有八我萬用。皎然可得。是有現見處。虛空無斯之用。云何為有耶。既非其如此。然後答難。從若離於如是法外更有法者下。已對向決。若使離如是法。外別有一法。而是有者。必三世所攝。虛空若同是有。應三世攝。是無常法。答理既申。佛還引事。更到難迦葉言。如世人說虛空。名為無色無對。若虛空非色而是有者。應即心數法。若是心數。不得不是三世所攝。同四陰也。
復次善男子諸外道言(至)若三世攝云何言常。
桉。僧亮曰。外道說虛空是色。有對可見。佛說非色無對不可見也。寶亮曰。第三文。破外道所執。正義明虛空是無。而外家計有。是故須破。汝若言虛空是光明。復計之為住處者。即是色法。若是色法。便有方所。即三世所攝。是無常住法也。夫虛空不離三法者。佛更作相來破。夫萬法有無。不離此三。汝計虛空。在何法中。空者。直取無物處名空也。實者。如色法柱木等。是也。空實者。是有無之際也。若言虛空住空法中。便應無常。何以故。此虛空。不遍實處。與空實即是分數。若是分數。復不免無常。餘實與空實。二法更相踐。破意如前。同有不遍之過也。
善男子若復說言夫虛空者(至)虛空若爾應是無常。
桉。僧亮曰。實處無故。則不遍。應是無常。二處無者。實處無空。空處無實也。
善男子世間人說一切法中(至)虛空無閡與有併合。
桉。僧亮曰。各有處所。名一切有。所執處有二。則俱無常者隨物。寶亮曰。既作此三句破竟。後還結言虛空是無也。又如世人說一切無絓閡處名虛空者。佛更假設作難。若無絓閡名虛空。此虛空。一切盡具足。遍有為有處。無處為當分有。若具足有。餘處則無。一切處不可得遍。汝。虛空是有。云何能遍。若不遍便是可數。彼此之法。是無常也。又若有人說。虛空無礙。與有竝合。亦無此理也。
又復說言虛空在物如器中菓是故當知無有虛空。
桉。僧亮曰。鳥動樹靜名異。兩羊相觸者。二俱動。名共也。二雙指合在一處者。指先有空。空先有指。有二空二有。合在一處也。若有空業合物空則無常者。物住空動。動則無常。物則不遍者。物不遍故動。不遍故無常。下說空不遍之過也。虛空若常物亦應常者。若物動無空。空則不遍。不遍而常。物亦應常。若空與物同。亦常無常者。無有是處者。若言空常。先有物起。後合。先有是遍。後合不遍。遍者是常。不遍無常。無有是處也。先無有合。訖是無常法者。若已合共合則合有先後。後合本無。先合亦爾。皆無常也。先無器時。訖云何。言遍者。器則本無今有。未有器時。應有住處。處異空異。不應言常言遍也。僧宗曰。若使虛空離空有住者。上難其合。今難其離也。若空與有合。是則空同於有。則離空而住也。有物亦應離空住者。竝難也。謂有物合。則應離有唯空也。寶亮曰。又言。虛空在物。如器中菓。二俱不然。故先假作三法。來破其竝合之執。下別破虛空在器之計。若與有竝合。則有三種合法。一異業合。如飛鳥集樹者。樹本不動。來向樹故。言異業也。二業共合。如兩羊相觸者。二物俱動。故言二業也。三已合共合者。如二雙指合在一處。本時兩合。今復來共合。故言已合共合也。先作此三句竟。下次第難破。若言異業共合。異則有二。一是動者。鳥也。不動者。樹也。若爾。萬有本不動如樹。汝虛空如鳥動來。共物合。是無常也。若言物與空合。物復不遍。若當不遍。是分數法。
善男子若有說言指住之處(至)虛空無故非三世攝。
桉。僧亮曰。佛說有依空住者。而惑者言。有空佉為有所依。即因緣住。因果同相。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也。寶亮曰。既破諸外道所計竟。後還結言虛空是無物。故名常。非是有法。佛性常。而是有故。非三世攝也。
善男子我終不與世間(至)世智者說無我亦說無。
桉。僧亮曰。第七辨因門也。所以辨因者。上云唯三法是常。餘悉無常。與世間異。異則生諍。今辨因異故果異。從理說異。與世智同說。不與世諍也。僧宗曰。此下。第四段明修道也。寶亮曰。佛言世間智者。即是菩薩者。此下去大段中第七文。釋兩因異。將明此理。故先承上宗。作難。世間智人。說五陰是無常。佛獨說我是常。既說不相隨。便成世間諍。佛云何言遠離顛倒。不與世諍耶。佛今答言。凡夫以三漏為因故。感苦無常。佛。用真無生解為緣。除於漏因。無復無常故。即體是常。其因各異。豈同世間。如此則稱理而談。乖諍何生。今就此文中。凡廣略三番。釋生死用三漏為因故無常。佛不用此為因。故常也。第一正明凡夫不識三漏為過。第二辨其起漏之源。第三明漏所感果唯苦無樂。然此三番。聖人識過。達其漏源。觀其發解。故能除滅三漏。成八正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至)如優曇缽羅華。
桉。僧亮曰。若從理說不諍。見理必由於行故問之也。寶亮曰。佛略列十法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智者說無我亦說無。
桉。僧亮曰。請定有無之義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是故說是常恆無變。
桉。僧亮曰。將明因果執異為難。若事同而說異。應是玷汙也。已離三種以下。若從理說。則不諍。說與見異。何得不諍耶。凡夫之色以下。明因果事不同。說不到故。不污不諍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云何為色(至)知病所在然後授藥。
桉。僧亮曰。問從答離。見過則離。不見則從也。問略而答廣。
善男子如人將盲至棘林中(至)雖受果報果報輕微。
桉。僧亮曰。明離惡有漸。知罪過已。從人天果報說過。得二世之利。果報輕微者。苦由癡起。見過則癡輕故也。寶亮曰。如人將盲至棘林者。盲喻凡夫。與棘林譬三漏。還此三漏。將眾生受苦果報也。捨之而還者。如果起因謝也。設復得出身體壞盡者。設復後時厭苦修道。必具經受八苦也。
善男子有四種人一作業時(至)餓鬼畜生人天果報。
桉。僧亮曰。作業時重。受報時輕者。作時不見過。受報時見。如是四種。
是故我於契經中說(至)不為世法之所玷汙。
桉。僧亮曰。遠離煩惱觀行有五。一者觀體。二者觀因。三者觀果。四者觀輕重。五勤修道。此是常第二下三文中自現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至)即是貪因瞋因癡因。
桉。僧亮曰。廣上觀心行於緣不得法。皆是無明。錄其重者。分為欲有。欲界。命資外存欲情重。名為欲漏。上界癡輕。直名為有。內惡覺觀。訖生於欲漏者。漏。是貪等煩惱。內外緣生。覺觀是想。緣是外想。是故一切訖是名欲漏。緣非欲也。能生欲者欲。從欲生者欲漏也。我及我所者。不能分別陰界。皆是無明。欲知其是總也。貪因癡因者。三煩惱。錄其重者。無明通輕重。得為癡因也。寶亮曰。第二番。先釋三漏名義。後辯其相因起漏之源。凡夫。所為不能忘懷。唯自是為失。故成漏因。聖人以道自處。心無所存。故成道緣也。或時因中說果者。夫無漏解。本非果報。從所發處為名。故說無漏為果。迦葉向問有無漏果。復言。智者斷諸果報。今諸聖人。云何得有。佛答雲。真實無有無漏果報。得知無漏。是散滅生死法。非復集諦。而解者稱此。無漏但不系三界。由感變易果者。恐非聖意。而今大乘了義。佛自斷雲。真實無有無漏果報。豈更感生死果。成於集諦。而勝鬘經。稱無漏業為因。無明住地為緣者。別自有意。不關用無漏為集諦也。五陰。是業煩惱家果。寄他無常苦報。上依善知識理緣中。發得此無漏解。故云是果。撿理而談。實非果也。或從心身到梵天邊者。亦是因中說果。心者。是定因。此定能得梵天身。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四大遠因煩惱亦爾。
桉。僧亮曰。互為因果者。非女取女。名無明也。分別好惡。名不善也。取好惡已。更增女相。如是九品。互為因果也。子是近因訖煩惱亦爾者。雖互相生。而女相是遠。好惡相是近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從無明生陰入界等。
桉。僧亮曰。是內無明。訖其內。外因者。是煩惱。內外因能生無明。名無明。如說色等名欲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智者當觀生煩惱因。
桉。僧亮曰。廣第二造作何行。訖受誰房舍者。是時惡友共住是處。事與行同外為異。受深心供養房舍也。轉下作中者。與上事增長為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而能生長種種煩惱。
桉。僧亮曰。欲明煩惱。亦以過去煩惱為因也。如一器中者。無始以來。起無量煩惱。種子中雖暫伏。遇愛則生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智者云何(至)如是煩惱受諸惡果。
桉。僧亮曰。廣第三。三種。苦苦壞苦行苦。無常亦爾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有無漏果(至)能滅一切煩惱果報。
桉。僧亮曰。聖人諸陰。是煩惱果。若斷果。不應有聖也。因中說果者。凡言斷報因。名斷報耳。是名因中說果。無漏非報因。不在斷中。我從心身者。定是心。梵天是定報。定能得身。名定為身。無有無漏果報者。無苦樂報。更不生漏者。不生漏即是涅槃。無法可斷。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是名身中有妙藥王。
桉。僧亮曰。略第四。廣第五修道。有惑名眾生。無惑非眾生。是煩惱因果。從惑生惑。無道可修。明八道。亦以煩惱為因發。一因二果。訖果惡故子惡。因過明果現。與未來為子。三世皆惡。先喻雪山。說身中有妙藥王者。考事則異先譬。不應有能修如是清淨梵行者。涅槃八道。能至涅槃。名梵也。寶亮曰。下第三番明三漏。今迦葉發初難雲。若以煩惱因果。俱是惡法。云何言眾生身中有妙藥王。但譬法不同。上說妙藥王。譬正因佛性。今此中雲。妙藥王者。謂無漏解也。佛今答言。如世間從子得果。此果。有還與子作因者。有不能者。如今穀子。從過去穀生。名其為果。然此子。又能生未來穀。還成因義。枝葉等物。雖從因生。不復更能為後因。明煩惱亦爾。從過去惑因。得今五陰。於今果上。更起未來因。果報連續。此便有即因即果義。既借譬如上。下即出事。一有煩惱果。是煩惱因者。是因即果即子義。二是果非因者。謂無漏解。既寄此果報中。修得此解。更不生後。唯果非報。故名為清淨梵行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是則名為清淨梵行。
桉。僧亮曰。有義未彰。重問。煩惱果非煩惱因者。煩惱起有因緣。似過去煩惱為因。現相為緣。因緣皆到。若以無相為緣。則因到緣不到。是果非因。名為梵行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