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業報差別經》:一者好行忿怒。二者好懷嫌恨。三者誑惑於他。四者惱亂眾生。五者於父母所無愛敬心。六者於賢聖所不生恭敬。七者侵奪賢聖資生田業。八者於佛塔廟斷滅燈明。九者見丑陋者毀呰輕賤。十者習諸惡行。以是十業得丑陋報。
白話:
一是心胸狹隘,動不動就暴跳如雷;
二是斤斤計較,動不動就忌恨他人;
三是亂打妄語,誤導他人;
四是胡作非為,令人煩亂不堪;
五是對於親生父母,沒有愛戴尊敬之心;
六是對於古來聖賢,沒有一點恭敬之念;
七是侵犯掠奪聖賢用以維持生計的田產物業;
八是在佛寺塔廟裡把長明燈滅掉;
九是看見相貌丑陋之人,惡毒攻擊他們的容貌,輕視踐踏他們的尊嚴。
因為上述十種惡行,來世會讓自己變得丑陋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