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患者可以出家為僧嗎

一位微博上的網友問了我一個問題:重病患者可以出家為僧嗎?

我記得,2007年陳曉旭因患乳腺癌而選擇出家,當時在教內就引起過很多議論,因為在佛教裡,重病患者是不適宜出家的。由於在家居士不能翻閱出家人的戒本,所以無從知道戒律裡是怎麼要求的。

我看到這個留言後,就請教了幾位法師,幾位法師分別做了回復。現輯錄如下:

想要出家的人,需要身體健康,不能犯有重病,也不是為了治病而出家。這條要求的依據在《四分律》卷34,T22-808下-809上。

爾時摩竭國界五種病出,一者癩,二者癰,三者白癩,四者幹痟,五者顛狂。彼國人有此病者,皆詣耆婆童子所語言:「唯願見為治,我等當與如是如是財物。」耆婆童子報言:「我不能治汝。」時病者復語言:「唯願救濟,我等當以家一切所有,身及妻子供給使令。」耆婆報言:「我不能療治汝患。」時諸病者自相謂言:「此人意正,必不與我等治病,我曹當往至彼所欲樂治處。」時諸病者來至僧伽藍中,語諸比丘言:「我欲出家學道。」時諸比丘輒度出家……既得除差已,皆還休道……時耆婆聞已不悅,即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白世尊言:「昔我先療治眾僧病,故捨王事。而諸比丘度五種病者,癩、癰、白癩、幹痟、顛狂。唯願世尊見憫,為諸比丘自今已去勿復度此五種病者為道。」爾時世尊默然可之……自今已去,不得度五種病人授具足戒,若度者當如法治。

翻譯成現代白話,意思就是:《四分律》記載,當年摩羯國曾流行五種惡疾,為癩(麻風病)、癰(毒瘡)、白癩(相當於結核型麻風)、幹痟(糖尿病)、顛狂(精神病),只有醫術高超的耆婆童子能夠治療。許多人為了治病,願意付出全部家當財產,甚至願意將自己和妻子兒女作為他的奴僕,但耆婆童子仍不願出手治療。

病人就商量說:「此人性情倔強,不管什麼條件都不肯為我們治病,我們應當到他願意治病的地方去。」

因為耆婆童子只願為佛陀和出家人治病。所以,這些病人就來到僧團對比丘們說:「我們想要出家求道。」

比丘們就接納這些人出家了。但這些人就是為了治病而出家,疾病痊癒又還俗回家了。

耆婆知道後很是不快,到佛陀那裡訴說:「我當初為了給僧眾治病,連國王那裡的差事都放棄了。但比丘們卻接納那些患有五種惡疾而想找我治療的人出家,這些人本無意修道,治癒後都還俗了。希望世尊體諒我的情況,規定比丘們不得再度這五種病人出家修道。」

佛陀默許了耆婆的請求,規定從今以後不得再接納這五種病人出家受戒。如果為他們剃度,要依法處治。

法師們又介紹說,《摩訶僧祇律》卷24,T22-420下介紹。病者,癬疥、黃爛、癩病、癰痤、痔病、不禁、黃病、瘧病、謦嗽、消盡、癲狂、熱病、風腫、水腫、腹腫,乃至服藥未得平復,不應與出家。若虐病者,若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中間不發時,得與出家。若病人,不應與出家。若已出家者,不應驅出。若度出家受具足者,越毗尼罪。

翻譯成現代白話,意思就是:《僧祇律》中還列出了很多疾病,諸如癬疥(皮膚病)、黃爛(黃熱病)、癩病(麻風病)、癰痤(癰疽癤腫)、痔病(痔瘡)、不禁(大小便失禁)、黃病(傷寒或通指黃疸病)、瘧病(瘧疾)、謦嗽(咳嗽)、消盡(消渴病)、癲狂(精神病)、熱病(天花或高燒)、風腫、水腫、腹腫等。凡是患有這些惡疾,及正在治療期間而疾病尚未痊癒者,都不應該接納他們出家。如果已經出家,也就不要再驅逐出僧團,但度其出家者要犯越毗尼罪。

現代人患的一些疾病,乃至絕症,佛陀時代的人並沒有這些疾病,不過可以作參考。法師們又介紹說:有些老和尚出於慈悲心而收留重病患者,剃度他們出家,這是個人的行為,僧團也不好說什麼。但是如果重病患者要受具足戒,這個就是要犯越毗尼罪了。

曾經有人問過我:寺院能收留艾滋病人嗎?她說:艾滋病人到處受歧視,沒有工作,還要治病,在家還要連累父母受苦。確診之日,萬念俱滅。很多人生無所念,一心求解脫,又不想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佛門廣大,能不能收留這些世間無容身之所的苦難人,准許他們出家為僧。從此遠離塵世,焚香頌經,了此餘生。

我個人覺得這樣想問題,可能過於簡單了。佛門廣大,肯定對重病患者慈悲,能幫忙的一定會幫忙。但是佛法不是人情,世上患各種疾病和絕症的人很多,寺院不是醫院,寺院沒有醫院的功能,寺院是培養僧才的地方,是教育的場所,功能和職能都與醫院不同。佛教僧團歷來重視僧侶威儀,如果信眾在寺院看到的都是患病之人,既不能講經,又不能說法,這樣的僧團如何能夠成為大眾依止的對像呢?所以考慮事情,還是要盡量全面一些,綜合考慮。如果集社會之力,興辦一些慈善機構,收容這些患者,那麼佛教四眾弟子可以以義工的身份去關懷照顧這些人,這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