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古讀波那,義雖可翻,但難恰當,故存其梵語而用音譯。如近譯哲學為「斐羅梭斐」,論理為「邏輯」之類。般若之義,雖可譯為智慧,但未極正確,因中文之智慧,有美有惡,如絕聖棄智之智,好行小慧之慧,皆含有非美善之意,不能恰好與般若相當,故不如存般若之原音,而以智慧——加以界限——為解釋。
蓋般若者,諸佛菩薩親證諸法實相真如之智慧也。以一切萬有之法性本來真實如此,一切有情不了真如,違於法性,故起顛倒迷謬虛妄之分別,必須遣除之,始得般若現前。故般若非平常之智慧,雖有時以之作解,須知實與普通書中之智慧不同。
今為定義於下:般若者,乃依佛所說教法,解理修行,遣除一切顛倒、迷謬、虛妄的分別,親證諸法實相真如的無分別智慧也。依此定義,說明三種般若:其一、實相般若:即親證諸法實相真如之智慧,依此實相般若故有諸佛及諸菩薩。此根本般若,離言說,絕文字,超分別,如經中謂「觀世音菩薩照見五蘊皆空」,即親證諸法實相。此時此境,為一切文字言說思量所不能到,即此《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亦無可說。惟無分別智乃名般若,既無可說,何以復有此經耶?則以有文字般若在。
其二、文字般若:其實文字本非文字,惟因諸佛菩薩親證諸法實相,而人等眾生未能證之,即未得實相般若。若諸佛菩薩對於一切有情,無有方便以開導教化,則雖自證諸法實相而不能利益眾生。依此為利益眾生的大慈悲心,乃施設方便的言說,即從親證得的法中,假設語言文字,使眾生了解起信,故有佛所說法。佛弟子中多聞而記憶力強者,如阿難陀輩,結集佛語而紀錄之,故有經律論三藏流傳於後世。故實相般若離絕語言文字,但從實相般若而方便教化,令未知者知,未解者解,乃有文字般若。
其三、觀照般若:觀照者,觀察覺照之義。蓋經典乃佛所說之法,使人依之而得了解其所含之理。顧理雖明,不離名字,未達無分別的親證,故欲從文字般若而達實相般若。其間有功用在,即觀照般若。是學佛之人,非僅於三藏佛典研究到透澈明白,融會貫通便已,又須向當下身心世界加以觀察,如本經所謂「照見五蘊皆空」,即系將近而身心遠而世界,觀察覺照,決定明瞭自他一切萬法如幻如化,當體皆空。若能依經中道理,以為思想知識之標準,起心動念,常有觀照,勤為心理之訓練,則向者之分別執著煩惱串習,可以改變,可以伏除,終可引生實相般若,而與諸佛菩薩的般若完全一致,是為觀照般若。
譬之渡河,實相般若為一切眾生求渡達之處所;文字般若為諸佛菩薩方便佈施之船筏;而觀照般若則為借船求渡各眾生撐篙持舵等等功力。是以依經解義,縱許博通三藏,若不身體力行,猶之空玩舟筏,不思行駛,終無渡達之日。其欲由解理而獲親證實相,亦猶是矣。且諸佛菩薩乃吾人之引導者,吾人對之亦非如迷信者流,崇拜一神多神可比。果能獲得親證實相的般若,即人人是菩薩;究竟證之,即人人是佛。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只在智慧的覺達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