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講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四面,甲二、奉持戒相。
那麼我們前面講到安住戒體,就是我們受了戒以後,我們心中有一個願望,我們心中希望生命當中能夠依止斷惡修善度眾生這個目標來實踐。那麼這個時候,一個人有願望以後,他的生命就有方向、有使命感,也可以說你心中有一個功德寶瓶。那問題是這個功德寶瓶應該如何來保持不令它破碎呢?那麼這個就是要看第二段了,奉持戒相。
戒體會產生戒行,但是戒行也會保護戒體,這兩個是相互作用的。那麼應該如何來保護我們的戒體呢?這個地方有五個地方要注意的。這五段啊,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都會傷害我們戒體的,都會傷害我們生命當中最重要的目標,這五個都要避免。
我們先看第一段的乙一、不殺生。
乙一、不殺生
丙一、解釋名義
那麼這當中我們先解釋什麼叫殺生——斷有情命,是名「殺生」。
在佛法的定義,你只要斷絕有情眾生的生命,這個叫「殺生」。什麼叫「有情」呢?就是說他有感情。比如說你砍一棵樹,砍樹不能講殺生,因為樹沒有感情,就是說樹沒有明瞭的心識,它沒有心、它只有生長功能。
那麼所謂的有情,如果要詳細定義,就是從初世到後世。初就是最初,初就是說當一個嬰兒、一個神識投胎以後,這個就是有情,雖然他還沒有出生,但是只要這個神識在母親的肚子裡面投胎了,這個叫初世。所以你墮胎就是犯了殺戒了。
其次,這個人臨命終的時候,只要他的神識沒有離開,他的全身沒有冰冷,這個也是有情。所以你看到他還有生命,你用注射讓他安樂死,這個也犯殺生。
也就是說,在他投胎的時候開始算起,到他身體完全冰冷、神識離開,這個過程都叫做有情,只要你去殺害他都叫做殺生。斷絕有情識的眾生的生命,叫殺生,這是一個最簡單的定義。
這以下把這樣的一個斷有情命的相貌,把它開展出來,看第二段:
凡有命者,不得故殺。若自殺、教他殺、方便殺、咒殺、墮胎、破卵、與他毒藥、令命斷者,並得殺罪。
那麼這斷有情命,這以下把它做三段的開展。
第一段,凡是有生命現象的,都不能去殺害。簡單地說就是所有的動物,它只要有情感、有心的作用,它有感受、有情感的,這個都不能殺生。
那麼殺生有幾種相貌呢?
這以下簡單地提出七種相貌:
第一個、若自殺。
這個「自」就是親自,親自去殺害。這個親自殺害在律宗有兩種情況:第一個,你去殺害別人。殺害別人,這個就犯了上品的根本不可悔罪;如果你殺害自己,使令自己死亡,就是自殺,犯中品。所以你自殺也是有罪的,因為你也是有情。所以自殺包括殺害別人、殺害自己,傷害別人是上品罪,傷害自己是中品罪。
第二個、教他殺。
你沒有親自殺害他,但是你用言詞或者用書信來教唆別人去殺,結果對方死掉了,那你教唆的人犯到根本罪。比方說,在律上說,有四個人,你們四個朋友在一起,有一個人說我們去殺某某人好不好。那麼其中有一個人提出這樣的提議,只要你點頭說好,那麼這個人去做了,對方被殺死了,你只要說好,你就犯到根本罪了,就是教他殺。只要你有同意這件事情,都構成了教他殺。這個地方要注意,就是前面是用身體去殺,這個地方是用言詞、用口業去殺。
第三個、方便殺。
這個方便殺它的內涵就是間接地殺生,我沒有直接殺他,但是他卻因為我而死亡。那麼這個地方戒律講得很多,我們在《五戒相經箋要》當中提出三個重點。
蕅益大師說什麼叫間接殺生呢?
第一個,指示道路令他人殺害。
你看到某一個人拿著刀子要去追某一個人,拿刀子就是要殺人對不對,那麼這個人往東邊跑過去了,那麼他問你看到他沒有,你說有,往這邊過去了,你指示道路讓他追趕得到,把對方殺死。那麼殺的人犯殺罪,你指示道路的,你也犯根本罪,因為他因為你而死亡,你要不指示道路他就不會死。
第二種情況,就是使令他在惡道中死。
你明明知道這個人他身體情況很虛弱,如果他去工作他就會死亡,你身為老闆或者老闆娘,你強迫他去工作,你明明知道他生病生得很嚴重,你又強迫他去工作,而且你知道他工作可能會有死亡的危險,只要你有一點疑惑,你強迫他去做,結果他果然死掉了,你也是犯到根本不可悔罪。這個叫做方便殺、間接殺生。
第三種,設置殺生的工具。你挖了一個洞,你要陷害某一個人,結果他果然掉下去,你說他自己掉下去的,不能這樣講。因為你剛開始挖這個洞的時候,你就有動機要殺害某人。雖然他自己掉下去的,他死掉了,你也犯到殺罪。
比如說我在桌上放個毒藥,但是你放毒藥就是要毒害某人嘛,雖然他自己喝了,但是這個毒藥是你放的,所以這叫間接殺生。就是你雖然沒有殺對方,但是對方卻因為你的因緣而死亡,這個叫做方便殺。那麼當然這個很多,我們可以從這樣的方面去了解。
第四個、咒殺。
這個咒殺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就是用持咒的方式、用持咒驅使鬼神去殺害對方,這個一般是外道最喜歡用這個方式。
第五個、墮胎。
墮胎就是你不管用藥物、用針灸來殺害胎中的嬰兒。有些人說,有的法師說,這個胎兒在四十九天之前他還沒有成就人的形狀,所以四十九天之內殺害胎兒不犯根本罪,這個觀念是完全錯誤的。從律上的定義,有情就是從初世到後世,只要這個神識投胎了以後,他就是一個有情,不管他的外表是不是人的樣子,這不管。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要知道,只要這個是一個生命體,那麼你去墮他、去害他,這個也是殺罪。
第六個、破卵。
這個是破壞動物的卵,也是跟前面墮胎一樣,它還沒有出生,但是它是一個生命體。
第七個、與他毒藥。
與它毒藥就是說,對方要自殺,你是西藥房的老闆,或者剛好你身邊有毒藥,你明明知道他要自殺,他跟你索取毒藥,你就把毒藥給他。他跟你說我活著已經沒有價值了,你趕快把毒藥給我,讓我了結這個痛苦的生命,你果然把毒藥給他了,那麼他吃了毒藥死掉了,你也犯到殺罪,這叫與他毒藥。
總而言之,我們看第三段,總結:
令命斷者,並得殺罪。
殺罪的成立必須有兩個重要的條件:第一個,對方是有情;第二個,對方生命斷絕。如果他只是受傷,那你這個殺罪不圓滿,叫方便罪,沒有犯到根本罪。所以殺罪是不是犯到完全圓滿的根本罪,就是看他的生命是不是斷絕。
我想我們爾後有四條根本戒都是一個觀念,我們說明一下。
在唯識學上說一個戒,犯罪的條件有三個:第一個要有意樂,你要有惡念的動機,有這個動機;第二個有加行,你有身口的行動,你要採取行動。你只是想一想,在律上不能犯根本罪。意樂、加行,第三個究竟,你把這條戒做圓滿了,每一條戒都有究竟。從殺生的角度使令眾生命斷,就究竟,那麼這樣子你的戒體就破壞了。這個是把殺生做一個簡單的定義。
丙二、具緣成犯
看第二段,丙二、具緣成犯。
殺生是具足五種因緣而成就了犯重,這個犯重就是犯到上品的根本罪。
我們在持五戒,你剛開始要注意根本罪,根本罪一條犯到,你所有的五條都犯到,你的德瓶都破壞掉。所以你要先注意這個根本罪,先避免根本罪。
第一個,殺生的對像,對方是一個人,他六道裡面是個人。如果他是一個動物或者鬼神,那是不犯根本的,對方一定要是一個人。
第二個,你心中做人的轉想,你知道他是一個人。比如說,你如果在黑暗當中看到一個黑色的影子,你以為他是鬼,你真的以為他是鬼,結果你為了保護自己把對方殺死,這樣子不能犯根本罪,因為你當初是把他當鬼想。那麼就是說,你很清楚對方是個人,這是第二個條件。
第三個,起殺心。表示說你不是無意的,你是真的有殺害之心。
第四個,興方便,而且你採取行動了。前面是個意樂,這個講加行。你用刀、用杖、用毒藥、用針灸的方式……就是採取行動。
第五個,使令前人命斷。那麼這樣子就是犯到根本罪。這個地方的命斷啊,在律上做了說明,說命斷有兩種情況:第一個、當下命斷;第二個、你殺害他的時候他沒有死亡,後來他這個病啊拖了三年死掉了,但是他這個死亡是跟你當初你殺害他的是有密切關係的,雖然拖了三年死掉了,他死掉的當下,你的戒體也破壞了。所以這個地方是說他後來因為這樣而死也算。
所以我們在判定罪相的時候,我們基本上在律上,我們都是簡單的判法:第一個、心;第二個、境,外境的境。你心中只要有殺心,那一定是犯罪了,不管有沒有行動,可能是輕、也可能是重。只要有心就一定有罪。那麼他的罪的輕重,就看你的境——你所殺生的對像是誰、對方有沒有命斷,這兩個條件來判斷。
在律上為什麼在六道當中殺人的罪是最重呢?
理論上天人比我們尊貴,應該殺天人罪是最重嘛,因為六道當中只有人道是個法器。
諸位想想看,我們在六道當中,前五道他的生命體、他的內心都是靠直覺,就是跟著感覺走。天人也是這樣,天人不能產生智慧,三惡道也不能產生智慧。天人跟三惡道的生命是一種直覺反應,他受到快樂就直覺產生快樂的感受,遇到因緣就產生痛苦的感受,他不能去思維法義,不能去聽聞正法如理思惟,產生一種觀照的力量、產生解脫的因緣。
他好不容易得人道,他無量劫當中很可能因為這個人道而聽聞正法、如理思惟而解脫、而往生極樂世界,所以他今生是他無量劫當中唯一出去的一個希望,你把他這個希望殺死,你斷絕他唯一出離的機會,那你說這個罪是不是很重?
他來生不一定有機會再做人,尤其現在,大家一直在節育,所以現在做人的機會更少。所以說,在六道當中,因為人道是一個修道的法器,所以佛陀把人道的所緣境是判的最重。
丙三、犯戒輕重。
我們剛剛講了觀念——約心約境,我們可以把這個觀念把它套進去:
若殺父母、羅漢聖人,犯逆罪,若殺人命斷,犯重罪,上品不可悔罪。
如果你殺的是自己的父母,這個父母有生育養育之恩叫恩田;或者是聖人,羅漢聖人,這個聖人是眾生所依止的善知識,由於他對佛法的開導,很多眾生因為他而成就法身慧命,所以你把他殺死了也斷眾生的慧命,那麼這兩條叫做犯到逆罪。
在律上說,你犯到殺父、殺母、殺聖人的罪,是很難很難懺悔的。不但是破戒,而且是很難懺悔的。到地獄啊,是肯定要去的,很難懺悔的。
若殺人命斷,那麼假設所殺的對像是個人,而且對方也命斷了,就是有意樂、加行、究竟,三個法具足,這個地方是上品不可悔罪。也就是說,這以下的戒,只要是殺盜淫妄,只要你破一條上品不可悔罪,其它的四條都破了,你好不容易所成就的德瓶就全部破碎了,從德瓶所表現出這種種的功德也會同時消失掉。所以這個地方要注意的,這第一條要特別小心。
若殺人不死,若殺天、龍、鬼神等命斷,中品可悔罪。
你雖然是殺人,但是對方是受傷了,可能是輕傷、重傷,但是他沒有死掉;或者你用咒術來殺天人、殺龍類的眾生、殺一般的山神、地神、鬼神,這樣子是中品可悔罪。你的戒體有缺陷,但是沒有完全破壞。這個地方是可悔的,你可以做一些如法的懺悔來彌補的。
若殺畜生、蟲、蟻、蚊、虱等。若殺天、神、畜蟲等不死。見殺隨喜。下品可悔罪。
你如果是殺畜生,什麼叫畜生呢?就是昆蟲、螞蟻、蚊子、跳虱。這個殺畜生啊,在《瑜伽師地論》上說,殺越大只的眾生罪越重,你殺一隻大象的罪比殺一隻馬的罪重,你殺馬的罪比殺狗罪重,殺狗比螞蟻還重,越大只的、體積越龐大的罪越重。第二個,越有靈性的眾生罪越重。什麼叫有靈性?像猴子、狗,這種靈性越高的,它聰明智慧越高的,這個罪越重,殺牛也是一樣。那麼這個畜生也是有差別的。
第二,若殺天、神、畜蟲等不死。這個沒有死掉只是受傷,這個都是下品。
第三個,見殺隨喜。你看到有人在殺生,你歡喜而且嘴巴講出讚歎的話,那麼這個都是下品罪。
所以在判定輕重主要是兩個重點:第一個,對像是人是重,鬼神是中品,畜生是下品。這個地方就是以殺生的對像來判輕重。
我們看丙四、開緣情況:
丙四、開緣情況
開緣當中有兩段:
第一個,無殺心而誤致死。
就是說,我在工作當中我沒有要殺害對像的心,但是我不小心,結果因為一時的失誤使令對方死亡,那麼在律中是不犯罪,不過這個律中不犯罪它是有世間的果報的。
第二個,狂亂壞心。見糞而捉,如栴檀無異。見火而捉,如金無異,乃名為狂。雖無犯戒而世間果報不失。
這一條戒是所有的戒都開緣的。你精神錯亂,什麼叫精神錯亂呢?見到糞便去捉它就像抓栴檀一樣,見火去捉就像抓黃金一樣,這個叫精神錯亂。這種情況是不犯戒的,但是世間果報不失。
這個世間果報跟犯戒,諸位在研究戒律會經常看到這樣的差別,我做一個說明:
你犯了戒,是有心、有境的和合,那麼這個犯戒會影響你六道的升沉,影響你的總報。你來生是天、是人、是三惡道,這個跟犯戒是有關係的,所以這個犯戒會影響你的總報。
這個世間因果呢,就是你沒有心、只有境,世間的因果它不能影響你的總報,只有影響別報。比如說,我不小心結果我的朋友死掉了,你不會因為你的不小心來生到三惡道去,不會的,但是你欠他一條命,來生你再遇到他的時候,他可能會傷害你,這叫別報,但是你不會因為這樣到三惡道去。
所以犯戒是影響總報,世間的因果影響你的別報,這個地方大家要知道。
另外我們再講一個開緣情況。在菩薩戒裡面講到開緣就是,如果有一個恐怖份子,他裝了一個很大很大的炸彈,在人很多的車站,你知道他要殺很多很多的眾生,造很大的罪業,而且你用任何方法來阻止他都不可能,你幾乎別無選擇而且時間非常緊迫了。那麼菩薩心中作如是的作意就是說,今天他要是把這個炸彈引爆,那是很多人要死掉,而且他會造很大的罪業,墮三惡道去了。所以菩薩以慈悲心、慚愧心就結束他的生命,讓他不要造這個罪業,也避免很多人因為這樣子而死亡。一般你做警察都是會這樣做的,有做警官的人員,這種在菩薩戒是開緣的,為了救度眾多眾生。當然一般這個都是你從事警界或者軍人方面,才可以做到的,那麼這個是菩薩戒的開緣。
我們看丙五、持犯得失。
丙五、持犯得失
持犯得失當中我們先看犯戒的果報跟持戒功德,先看犯戒的果報。
毀犯殺戒果報:三塗果報。餘報:一、短命;二、多病。
那麼殺生的正式果報是在三惡道,但是你到三惡道出來以後還有剩餘的果報,就是短命多病。
我們一個人會短命多病,當然,有一部分是四大不調,就是你飲食睡眠沒有調好;但是另外一個部分就是跟業力有關係。就是說你很奇怪,我這個慢性病所有的藥都吃過了,醫生檢查也沒有毛病,但是它就是在那個地方不斷地傷害我,那這個就是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業障病,就是你前生可能在某一世有殺業,這個業成熟、表現出來了。
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說,每一個有情眾生不管他活得多麼卑賤,它即使是一隻螞蟻,它都愛著它的生命,所以你去殺害它的時候,它心中會對你產生怨恨之心。所以,在眾生被殺的時候,在心理學上說,它會產生一個心中的願望,它有一種報復的願望,它是含怨而死的,所有眾生死亡都是含怨而死的,除非它是正常死亡。而且很奇怪哦,在心理學上說,當一個人被謀殺的時候,他臨終的時候他會知道是誰殺他的,他臨終的時候會知道。他平常的時候不會知道,他即將死亡的前一剎那他會知道是誰殺他,這個時候他會對對方產生邪惡的咒願,那這個時候雙方就結下惡緣。如果他是人道,那他看到你就要報復了;如果他是在鬼神道,那也是很麻煩,他鬼神有神通,他在暗處你在陽處,你就覺得病痛不斷。
蕅益大師在《靈峰宗論》講一個小故事。說在杭州有一個農夫,這個農夫有一畝小的田地,靠這個田地過活。後來他隔壁一個大戶的人家,他因為跟這個官人、政府官員有好的關係,就用霸權把這個農夫的土地奪過來。奪過來以後,這個農夫沒辦法,打官司也打不過他,但是這個農夫就靠這個田地養家活口,這是祖產。所以他看到這個田地被奪,心中恨啊,一個人一恨的時候就生病了,所有的藥都治不好。臨終的時候就把他的大兒子叫過來說,說我這個病你不要再花錢了,你治也沒有用,我過幾天就要死掉了,我有一件重要的事交待你,我死掉的時候你幫我準備棺木啊,你不要全部封死,挖一個小洞。說為什麼挖一個小洞呢?他說隔壁的這個人害我太深,我來生要變一條毒蛇報仇。
那麼這個兒子當然就聽從父親的話,訂的棺木就挖一個洞。那麼這件事情就傳出了,傳出去以後這個大富長者就知道了,他心中害怕,害怕就觸動他的良心,就把這個地契還給他,又準備了一些禮品送給他,請他喝個酒,道歉酒。當然對方肯悔改,這個人心情就好一半了,好一半以後這個酒一喝,大家一談,心中的結解開,他一高興啊,就吐,吐的時候從肚子裡面就吐出一條蛇出來。那麼這個蛇是怎麼產生的呢?就是心中的怨恨。
所以我們跟眾生啊,這個殺生戒,諸位要知道,所有的殺盜淫妄裡面最難解開的怨業就是殺生罪。殺生罪,你不要說故意殺生,你就不是故意的都要避免。
什麼叫不是故意的?你煮東西,有一盆熱水,你不要這個熱水就往水溝裡面倒。你說「我不知道」,你不知道,只是不犯戒。我剛剛講過,你不知道,只是你不會到三惡道去。但是你這個倒下去,水溝很多眾生啊,全部死掉了,你來生你就很可怕了——你雖然護持三寶有很多的善業,但是你可能大部分的時間都要吃藥了,病痛特別多。所以這個殺生戒,你不但是故意的,你連不是故意的,你都要防犯。
像以前都是燒柴火,可能諸位有些人做義工都還會燒。這個柴火啊,你看那個樣子太腐杇,可能裡面已經有蟲、有螞蟻了,你只要想到說「可能有」,你就不能燒了,這柴火就不能丟進去了。所以,在殺生裡面,只要你疑惑、去做,其實就犯戒了。
所以,這個木頭已經腐杇了,你乾脆不要燒。有這個熱水,你不要往水溝裡面倒,要怎麼辦呢?加一點冷水把這個熱水冷卻,或者把它放涼再倒。還有一點,特別你是做染污業的,那個電子工廠排除的廢水,或者你是染布用的那些染料的東西,都是有毒的液體。你明明知道這個液體是有毒的,你往水溝裡面排出去、流到河川裡面去,這個河川裡面死的眾生,都算你的。所以這個地方都要注意。
殺生跟其它的戒不同,就是,你要避免故意殺生,你也要避免不是故意的殺生,因為這因果是跑不掉的。我們沒有一個人希望短命多病,所以你不希望這個果報出現,你就不要栽培這個因地。
持不殺生戒果報:得升人天,乃至佛果。餘報:一、身常無病;二、寢覺快樂;三、壽命長遠;四、永斷瞋習。
持不殺生戒的果報,得升人天乃至佛果。你剛開始成就人天的果報,然後慢慢地趨向佛果。
那麼在我們成就人天之前呢,還有一些剩餘的小小的果報:
第一個、身常無病。
你看很多人他沒什麼病痛,他就是這個不殺生戒持得很好。
第二個、寢覺快樂。
他睡覺的時候非常安穩,一覺到天亮,他不會作惡夢。
第三個、壽命長遠。
他活得特別久又特別健康。佛陀有兩個弟子,佛陀親口讚歎這兩個弟子過去生不殺生持得特別好。第一個是阿難尊者,一生沒有生過病,他活到一百二十歲。第二個是薄拘羅尊者,他一生也從來沒有生過病,沒有吃過藥,活到一百六十歲,這兩個,你看同樣阿羅漢,你看有些阿羅漢也是一天到晚生病。那麼這個都是因為他在因地的時候持不持殺生戒。
第四個、永斷瞋習。
我們經常、時時刻刻我們要做一個動作的時候都想一想,這個動作做下去會不會去傷害眾生,那麼你這樣的行為久了以後,你有這樣的行為就有可能有這樣的內心,就產生慈悲心、就調伏瞋心的煩惱。
這個地方不但是有外在的果報,也慢慢地栽培一種內心的功德。這個是持不殺生的四種的別報。
這個我們再說明一下,我們佛弟子,我們的一些看法、想法。我們說過是皈依三寶,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當然主要皈依法,我們很多觀念是不能隨順世間的那些風氣在飄動。
你看現在很多人提倡安樂死,他們的理由是什麼呢?他們認為他們已經活得沒有價值了。你看一個人一天到晚靠這個管子過活,你看這有什麼價值。所以這個時候我們會讚歎死亡,這個人早死早超生。那你是一個佛弟子,你也跟著這樣子附和,那你就是犯戒了。
我們要知道一個觀念,我們在看事情,世間人是沒有因果觀念的,世間人看事情是憑直覺的,佛法是要智慧來判斷的。今天他為什麼會躺在床上?他的背後是有業力的支持,他業力沒有消除,你把他結束死亡,他來生還要再受這個業力,你認為他是超生嗎。
過去台中有一個女居士,很有錢,她得了癌症。她得了癌症,她到印度喜馬拉雅山請一個高人,有禪定的,幫她治病。這個高人是很誠實,他說,我可以用我的禪定把你的業力把它往後延,你的病會好,但是你來生再來的的時候,再得一次癌症,看你要不要?因為你的業沒有消除嘛。因為你沒有如法地懺悔,你只是把它業轉變。結果這個婦人就不要,就回來了,好好地拜懺。
所以安樂死,你有兩個問題:第一個,你本身殺生了;第二個,對方不會因為這樣而解脫,他的業沒有消掉,他來生還有剩餘的業。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要注意。
這個殺生戒我們就講到這個地方,從前面的它的內涵、它的輕重、它的開緣、它的得失。
我們看乙二、不偷盜,
乙二、不偷盜
丙一、解釋名義
那麼我們也是照這個內涵先解釋它的名義。不與而取他物,名為「偷盜」。那麼前面的殺生呢,他的對像是一個有情的一個正報,他的身體叫做正報。這個偷盜,他所對的對像叫做依報,就是偷他的財物。什麼叫偷他的財物呢?就是「不與」,只要主人沒有允許要給我們,而我們主動地去奪取,這個叫偷盜。這個「偷」,一般來說是私下的奪取;這個「盜」,公然的奪取、用暴力奪取,這兩個都叫做盜。
好,我們看什麼叫「不與而取他物」。把這個相貌開展出來:
凡有主物,不得盜心故取。若自取、教他取、方便取、咒取、因寄取、迷惑取、誑取、抵債不還、偷稅、冒渡等,令前人失物,併名為「盜」。
那麼這個地方也是有三段,第一個先做一個總標:
凡有主物,不得盜心故取。
只要是有主人的財物,這是第一個,它是有主人的,那麼我們都不能盜取。
那麼這個盜取的相貌,以下列出有十種:
第一個、自取。
你親自採取行動去盜取,這第一個。
第二個、教他取。
你們一夥人共同協議,去奪取某一個人的財產,或者去偷取別人的版權,這一夥人都同意,雖然是派一個人去,這個人偷盜成功了,這一夥人全部犯盜戒。為什麼?因為「教他取」。
第三個、方便取。
方便取就是說,財物自來、方便奪取。它自己來的,這叫順手牽羊。我人住在這個地方,我門一打開,我家門口突然間前面有一個包裹,你明明知道這個是別人的,但是它自己跑進來的,我就順手牽羊把它拿進來,這個叫方便取,順手牽羊。
第四個、咒取。
外道喜歡趨使鬼神去奪取,那麼雖然是鬼神去做,但是你是用咒術趨使他去做的,所以兩個都犯盜戒。
第五個、因寄取。
那麼你受到別人的囑託,別人到哪裡去,把東西交給你,交給你五千塊,他回來的時候跟你要,你說,誒,你當初的時候給我三千塊而已,以少抵多,或者完全不還,叫因寄取。他把東西寄存你那兒,結果你還給他的比較少,這個也是偷盜。
第六個、迷惑取。
迷惑取就是用機巧的言詞使令對方迷惑來騙取,就像那個詐騙集團,說你中獎了、趕快寄一點錢來做手續費,用這種迷惑的言詞使令對方付出財產而奪取,叫迷惑取。
第七個、誑取。
前面的奪取是用言詞、巧妙的言辭,這個地方是用行為,這個一般都是以假濫真。金光黨用黃金跟你換,他這個黃金是假的、是鍍黃金的,他騙你說是真的,這個就是以假濫真的奪取。
第八個、抵債不還。
這是大家很容易清楚,欠債不還。
第九個、偷稅。
你按照法律規定你是要繳多少稅,結果你明明知道你要繳多少稅,你故意地漏稅,這個也是盜取。
第十個、冒渡。
假冒他人的名義而奪取。一般來說,仿冒、盜版都是屬於冒渡,因為這都是有版權的。
那麼第三段的總結,只要使令這個主人損失財物,就是主人沒有答應,你自己這樣做的,讓對方損失財物,都叫做盜戒。那麼這個是盜戒的基本定義。
我們看丙二、具緣成犯。
丙二、具緣成犯
那麼盜戒具六緣成犯:一、他物;二、他物想;三、起盜心;四、興方便;五、直五錢;六、離本處。
那麼盜戒的犯戒因緣有六條,都犯到根本戒。
一、他物。
這個他物就是說,只要這個對像是個有主物,不管對方他是用得到、用不到,只要是有主人的。這個有主物,諸位要知道一個觀念,有主物,也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國家。你說這個國家,一座山它有沙石,這個山都是屬於國家的,雖然它不系屬於個人,但是國家的資源,這個也是有主物。諸位要知道,國家的資源是有主物,它是系屬於政府的,這個也是有主物。
二、他物想。
你心中很清楚這個是有主人的財物。
三、起盜心。
你有要佔為己有的心。
四、興方便。
你用偷的、騙的、搶的、迷惑的,用種種的方式採取行動。
五、值五錢。
這個值五錢的說法,當然有很多的說法,我們先講它原始的定義。
因為佛在世的時候,摩羯陀國,這個王舍城,它是偷盜五錢就判死罪,在古時候偷盜五錢就判死罪。佛陀因為這樣,既然世間是判死罪,所以佛陀就把偷盜五錢就判作不可悔罪。但問題是,王舍城的五錢跟現在是怎麼個對比法,也沒人知道了。
那麼現在比較可靠的說法有兩種。南傳的佛教他們曾經開會,很多長老比丘共同做出協議,他們是定義二十塊美金是五錢。在北傳的一些戒律的長老,比方說海公長老,我也看過廣化律師的開示,他也提到這個觀念,廣化律師跟海公的看法是認為,兩仟塊台塊是五錢。為什麼兩仟塊呢?因為當初佛陀制不偷盜戒的緣起,是有一個比丘他去拿了另外一個比丘的袈裟,所以佛陀才制戒的,當初是因為袈裟。一件袈裟是兩仟塊,所以海公長老跟廣化律師都認為是兩仟塊,那麼這個是一般的比較可靠的說法,兩仟塊左右的叫五錢。
六、離本處。
比如說我今天要偷盜這個撫尺,我有侵佔的心,它本來是在桌上,我只要舉離桌上,就犯戒了。在律上說,有一個人他去偷隔壁的牛,他把牛牽到他家的門口。晚上,後來他發覺這樣是不對的,又把牛牽回去,第二天早上起來什麼事都沒有發生。諸位你知道他有犯戒嗎?因為他舉離本處了,只要這隻牛四隻腳動了,就犯戒了。你雖然後面再把它移回去,因為你有這個心、有這個境,心境合和,這個業力已經成就了,已經落在阿賴耶識,落進去的時候它把你的功德瓶破壞了。雖然你事後後悔,但是諸位知道,這個是不可悔罪,這個後悔沒有用了,你只要犯到根本罪,是後悔都沒有用,你要重受。殺生,殺人命斷;偷盜呢,有主物,值五錢,所以這個根本罪,諸位要知道,而且是離本處。
我們再說一下,這個殺、盜、淫、妄,殺生、偷盜、妄語,都是跟對像有關係,對方要是人才算,才犯根本,要是人。比如說你去偷這個土地公的東西,土地公是鬼神嘛,那麼偷土地公的時候,你的對像是鬼神,犯中品;或者你去偷畜生的東西,你肚子餓了,去搶畜生的東西吃,這個也是中品。但是有一個地方要注意,如果這只畜生是有人養的,這隻狗它的頭上有一個黃金的項鏈,你把它項鏈搶過來,而這隻狗是有主人的,你是對望主人結重罪,它是有主物,那隻狗是系屬於他的。假設這個土地公是有人的,是財團法人的,你去偷這個土地公,也是約人結罪。除非這個土地公是沒有人的,那就約鬼神結中品。只要是有人的,畜生、鬼神,都是約人結上品。所以對像只要是人,都是結上品的。
我們看丙三、犯戒輕重。
丙三、犯戒輕重
盜取他物,直五錢以上——上品不可悔罪。
盜取他物,直四錢以下——中品可悔罪。
盜取他物,直三錢以下——下品可悔罪。
那麼這個犯戒輕重,看得出來,都是用金錢來判定。
在律上說,這個輕重還有一點要說明,它不是金錢而已,沒那麼單純,我要補充一下。
這個對像是很重要的,諸位要知道。
這個造罪的對像,第一個,他是人,是重;第二個,它是團體,也是重。什麼叫團體呢?在律上有兩個:一個是三寶物,你偷取三寶物是比偷取個人還重,因為它是十方大家一起用的,僧團的東西是所有修行人都可以用的,所以你對所有的修行人結罪。第二個,團體除了三寶以外還有一個國家。你在公家機關做事情,你偷拿公家機關的東西的罪比偷個人還重,因為它體通十方,因為是國家的,你針對整個國家、全國人民結罪。所以,你偷取的是團體的東西,罪會比較重。當然,這個地方直接講到金錢的價值也是一個判定的標準,對像也是一個判定標準。
我們看丙四、開緣情況。
丙四、開緣情況
與己想——謂彼與己;
己物想——謂是己物;
親厚想——素相親厚,聞我用時,其心歡喜;
暫用想——不久即還本主;
無主想——不知此物有人攝屬;狂亂壞心。
這個開緣有五個情況:
第一個、與己想。
你認為對方已經把東西送給我了,我以為你給我了。
第二個、己物想。
你以為這個是我的東西,要集合了,我穿錯拖鞋,我當初穿拖鞋的時候我以為這個東西是我的;我拿錯海青了,但是我在拿的時候我心中很清楚、沒有任何疑惑,我以為這個海青是我的,後來穿了才知道不是我的。這個都不犯,為什麼?「己物想」,我當初是作己物的轉想,所以沒有盜取的心嘛。
第三個、親厚想。
素相親厚,聞我用時,其心歡喜。我們兩個感情特別好,我用了他的東西,他不但不生氣、還會歡喜的,這個是不犯。但是這個地方,親厚想,你事後要說明。你用的時候可以不說明,可以先做、用後說明。
第四個、暫用想。
不久即還本主。到一個地方去,我暫時拿這個筆寫一寫,我寫幾個字馬上還你,也不會影響你的,而且沒有侵佔的心,暫時使用,而且不會傷害這個東西。
第五個、無主想。
我在地方撿的,這是沒人要的,那個可以,無主物嘛。
第六個、狂亂壞心。
精神錯亂,這個都是不犯的。
總之,前面的五種就是內心沒有侵佔之心。
這個親厚想,我做一個說明:
這個親厚想啊,在律上很強調。親厚想,不能用彼此的關係來安立。你說我跟她是母子關係,不能這樣講,不能約關係要約情感。他跟你的情感不好,它的判定,諸位要知道,「聞我用時,其心歡喜」,這是一個重點。你們兩個是母子關係,你們兩個是父子關係,但是感情一路不好,那你不能作親厚想。就是說,你很肯定,我用了他的東西,他不但不會生氣還會起大歡喜,這個時候你可以先用再說明,否則不管什麼關係都不可以先用,而且事後要補充說明。
那麼盜戒我們今天先講到這個地方。
這個地方有沒有問題,到目前為止?請說。
問:路邊的草,是可以治病的。我問這個草是屬於土地公的嗎?
師父答:那個土地是不是有人的?當初那個土地是誰的?我想這個土地公哦,應該是管鬼神,不是管草的啦。我想重點就是說,這個土地是這樣,這個土地是有人的,那麼土地上的東西都是屬於他的。如果這個土地是沒有人的,那應該是不犯。我認為這個跟土地公是沒有關係的。土地公他是管轄這個地方的鬼神,他是管鬼神的,這個草不能屬於土地公的。草是屬於人的,不是鬼神,是屬於人,人道的。
比如說,你在寺廟,諸位,這個寺廟是有人的。你比方說,這個寺廟是住持的?也不是住持的、也不是誰的。寺廟是誰的,你知道嗎?上面那個,佛陀的。所以,諸位你們要在寺廟裡面拿東西,你要跟住持、跟執事報備一下,報備。雖然不是他的,執事他雖然不是擁有寺廟,但是他有管理寺廟的權利,他有管理權,你要跟他報備一下。好,你請坐,請坐。
昨天那個皈依啊,我們要改變心念哦,你不能太急躁了。你看經典上,哎呀,佛菩薩那麼多功德,我那麼多過失,你會很緊張啊,我怎麼差那麼多!你先擬定一個目標,一個人哦,你要求今天比昨天進步一點點點就可以了。一個人的價值,來自於他每天的進步,不管你進步多少,重點你有進步。
所以,你看佛陀講這個進步啊,叫滴水長流則能穿石。它這個水滴,一天一天滴,今天滴一點,明天滴一點,這個石頭就破掉了。所以我告訴諸位,修行不要暴飲暴食。你要是看一個人剛開始修行,一天拜三千拜,晚上不睡覺。這個人我非常擔心,因為他三天後就不再拜了。
我在佛學院教了十八年,你看這個人,剛開始出家的時候,一天拜兩百拜,這個很正常,這個人一生都會拜,他這個人拜佛會拜一輩子。你看他一天拜三千拜,這個人拜佛不會太久,不會太久。為什麼?不正常!所以,我經常聽一個老和尚開示,老和尚開示說修行是馬拉鬆賽跑,不是一百公尺短跑。你看,一百公尺,「啪」,就開始跑,對不對?跑到最後沒有力氣了。馬拉鬆賽跑是剛開始稍微跑快一點點,跑快一點點,但是中間要穩定。我今天比昨天進步,明天比今天進步,我有一個明確的目標,有正確的方法引導我,我走在一個有光明的路上。我現在不夠好,但是我未來充滿了希望、充滿了潛力,這是一個修行人最可貴的地方。
一個世俗人他未來是沒有希望的,他哪有什麼希望,他沒有目標,他就是心隨妄轉嘛。我起一個妄想,就去做了。所以他的生命充滿了不確定性。你要不受戒,你現在很好,不表示你以後會好,因為你隨時可能造業嘛。
受戒人的可貴,你心中有一個尺在引導你,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你是經過過濾以後才去做的,先想一想才去做的,是不是?
所以我很讚歎諸位,你們現在開始要過新的生活,過一個有目標的生活,是不是?有目標的生活。就是說,我現在做得不夠好,但是我是有潛力的,我以後會更好。所以,一個人最大的功德就是不斷進步,不管進步多少,你要保持進步。如果一個人不是進步的時候,你這個人生命沒什麼價值,浪費生命。
簡單地說,進步當然有微細的跟粗的,你今生來這一生,跟你沒有來之前這一生啊,當然,有些負面、有些正面,但是加起來是正的,懂嗎?你今生是賺的,那就可以。我因為今生,我的功德增加了,過失減少,你今生就很有價值。你今生是來損福報的,那你今生乾脆不要來,是不是?你來這一世,你的生命更墮落,那你來這一世幹什麼?
所以我們知道,生命的價值來自於增上。那為什麼要增上呢?就是我們剛剛講的,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主要是靠這個法。
其實我們不看經典,我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發願嘛、什麼叫做方法嘛、什麼叫持戒嘛,那麼大家就隨便摸索,那結果就跟外道一樣,事倍功半,盲修瞎練。
佛陀知道,我們都想要進步,我們都想要離苦得樂。佛陀幫我們設計一個非常好的方法,你就照著做就好。
他告訴你,剛開始要先發個願,心中要有一個目標,我要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有了目標以後怎麼做呢?開始,日常生活不要去殺害眾生,不要盜取別人的東西,去持戒。然後你的生命就不斷在進步了。
佛陀他知道讓你離苦得樂的方法,叫善巧方便。我們今天就是學這個方法。
所以一個人要成功有兩個條件:第一個,要有明確的目標;第二個,要有正確的方法。外道只有目標沒有方法。你看你問一貫道、天主教,他也是有目標,你問他,他也是有一套目標。但是你問他說你怎麼做呢?他沒有方法。你看外道制的戒,我不要說哪一個宗派,不能喝咖啡,你不能喝咖啡,怎麼樣呢?不怎麼樣。所以,制這條戒沒有意義。佛陀不會制沒有意義的戒。你注意看,佛陀制戒,他一定有他的道理。其實,喝不喝咖啡,這個跟我們解不解脫是沒有關係的。所以外道制戒,他抓不到重點,他沒那個智慧。所以他們很努力,但是沒有什麼進步。
所以我們要珍惜佛陀告訴我們的這些方法,我們去操做,真的有它的效果,你會真實受用。
好,那麼我們今天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