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問曰:華者事也,理在何焉?信之與毀,交報在何?
對曰:華即理也,色即空也。信之報者,《悲華經》云,昔有王子,名無所畏。手持蓮華,上寶藏佛。佛言:「汝以蓮華,印於虛空,今與汝號名虛空印。當來成佛,世界名蓮華。佛號蓮華尊,汝是也。」
國土及佛,皆約昔日所獻蓮華而為號者,欲令明識行因感果之義也。何乃沮檀度之獻華,而欲別遵之無相哉?毀之報者,《大方廣總持經》說,昔有一比丘,名淨命,住於正見,持華供養。又一比丘,名法行,住於邪見。坐得四禪,常說空宗般若最勝。
謗淨命法師云:「淨命所受諸華,不持供養,而自受用。」坐此一言,於六萬世常無舌根,乃至成佛,猶居五濁。彼何人耶?即釋迦是也。
佛言:「少聞之人,於我法中,作二說者,命終之後,隨於地獄,多百千劫。若以惡眼,視發菩提心人,得無眼報;以惡口謗發菩提心人,得無舌報。」’若唯修一般若波羅蜜得菩薩者,往昔迦尸迦王行菩薩行,時捨所愛身,頭目髓腦。
爾時此王,豈無智慧哉?則知六波羅蜜,應具足修。執一非餘,是為魔業。安得棄獻華之檀波羅蜜,而以惡取空僭易於般若真無相哉?無舌之報,自貽伊咎。如來所以自引昔非,欲令眾生不覆車於前轍耳。一華若此,一切土木形像,竹帛諸經,剃髮僧尼,住持三寶,戒定慧學,無論福田及非福田,悉可敬之,一切皆入真實三業供法界海中。有何不可,而欲略之哉?《法華偈》云: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
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
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
《念佛三昧寶王論白話淺譯》
【譯文】
問:所謂香華供養,這只是事相,其理何在呢?對此事相的供養,信受與毀棄,彼此之間的果報又是如何?
答:香華供養雖是事相,也即是理,因為「色即是空」啊。信受的果報,如《悲華經》上說,昔有王子名無所畏,手持蓮華奉上寶藏佛。佛對王子說:「你把蓮華舉起來印於虛空,我今給你取號名虛空印。將來你成佛時,世界名蓮華。佛號蓮華尊,就是你啊。」
這位無所畏王子將來成佛時的國土以及佛名,都是依照昔日所獻蓮華而為號的。其實這也正是為了使人們明白,懂得行如是因必感如是果的意義。怎麼可以既阻止人們行佈施度的獻華,而又要讓人另外遵循無相呢?
毀棄的果報,如《大方廣總持經》中說,昔有一比丘名淨命,住於正見,持華供養於佛。又一比丘名法行,心存邪見。由靜坐得入四禪,常說空宗般若最勝。這位法行比丘對人譭謗淨命法師,指責淨命法師所受諸華,不持供養而自受用。法行比丘就因為這一句話,於六萬世常無舌根。乃至成佛,猶居五濁惡世。往昔這位法行比丘是誰呢?即是我釋迦本人也。佛又告誡說:少聞之人,於我法中作二說者(謂以空理為第一,以實事為第二。重空理輕實事,是為二說),命終之後,墮於地獄,多過百千劫。若以惡眼視發菩提心人,得無眼報。以惡口謗發菩提心人,得無舌報。
如果唯獨修一般若波羅蜜就可以得證菩薩,那麼往昔迦尸迦王行菩薩行時,捨自己所愛身以及頭目髓腦,難道能說這位迦尸迦王是個沒有智慧的人嗎?由此可知,六度波羅蜜應具足修。執著一法而批評其他諸法,是為魔業。怎麼可以捨棄獻華之佈施波羅蜜,而以惡取空來冒充般若真無相呢?無舌的果報,都是咎由自取。
釋迦如來之所以自引往昔的過錯,是希望眾生不要重蹈覆轍啊。一華的果報尚且如此,那麼一切土木所作的佛菩薩形像,竹帛所書的諸經,所有剃髮的僧尼,凡住持三寶,戒定慧三學,無論福田僧及非福田僧,全都應該恭敬,一切皆入真實三業供養法界海中,這又有何不可,怎能隨意略去呢?《法華經》偈云: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
以花香幡蓋,敬心而供養。
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