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離言自證,本無可以宣說的文字語言。而佛以方便利人故說法,則法法皆顯不思議理,隨舉一句一偈,皆可總持全體佛法,無欠無缺。現在即舉出三句義,對佛法全體作概略的說明:
一 迷悟依-真如
諸佛朗然大覺,明見性真,超九界之苦海,登佛地之彼岸,悟也;眾生無明顛倒,背覺合塵,昧萬善之淨行,逐三途而流轉,迷也。然迷之與悟,果何所據而判定耶?心經云:「諸法空相」;法華云:「諸法實相」;諸經云:「真如法性」;或云:「一真法界」;這即是判定迷悟的所在。因真如法性,為迷悟之所依,迷此真如法性,淪為凡夫,悟此真如法性,即成聖者。因此、舉一真如,便可以判定迷悟。
復次、迷悟的關鍵雖同在真如,然迷迷、悟悟,亦各自有其程度的淺深。如同在六道眾生的人道,無始以來,和他道眾生一樣的沉迷不覺,但現前若是聞了佛法,起了一種新的信解,便從迷中有了覺悟;回顧地獄道等的眾生,自然超勝;可是與天道眾生一比較,悟的程度又覺不如了。迷的程度既有深淺,悟的程度亦有深淺,人的悟非天的悟,乃至菩薩的悟非佛的悟。
嚴格地說,迷悟的出發點是在人道,由人道而上天道乃至聲聞、辟支,都是從迷人悟。再推而上之,由菩薩至佛,亦可謂從悟入悟。若由人道而下之,即是從悟入迷;至於三途輾轉,那就從迷入迷了。
明迷悟依,知人類為迷悟的出發點,所以我們人類,應該如何珍重人生,莫令空過!
二 因果依-藏識
藏識、就是通常所謂的本心或本識。因此心識中含藏一切諸法的種子,為一切諸法生起和長成的根本。由種子藏識的因,變成現行諸識的果;復由現行轉識的因,熏成種子藏識的果。因因、果果,果果、因因,互相輾轉,是親因緣。故談真正徹底的因果,即在於此,離此而談因果,皆非徹底和正確。
又、藏識所以為因果依,因此識無始以來,剎那生滅而連續不斷。顯明的說,我們現在所作的業因或善或惡,如何能連續保持不失而感受將來或善或惡的業果呢?這就是因藏識中有含藏保持此或善或惡的諸法種子的功能,至將來業力成熟而增盛,便自然地由此識感到異熟果報之體,變現根身,器界。此不但眾生所感染的異熟報體是此識,即佛由轉識成智所感的妙淨報體,亦是此識;同時、還由此變現清淨的根身和器界。因此、藏識不但為因之所依,亦為果之所依也。
法界諸法,若依若正,或聖或凡,皆不出因果,而若因若果皆依藏識,故從藏識說明因果,即可總攝若有漏若無漏的世出世間諸法矣。所以、諸經論中闡發唯識教義,亦即由此藏識說明。由此識中現藏善染種子的因,感受未來善染現行的果,所謂「縱經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知惡因惡果之可畏,應如何修習善因以求善果!
三 染淨依-意根
不淨之法謂之染,即為我法二執,煩惱、所知二障所蔽染之諸法;反之破二執,斷二障,由摩訶般若大智慧所顯所成之諸法,謂之曰淨。
所謂二執、二障之染法,本通前六識上所造之業,即破斷此執障的功能,亦由於六識聞法修行開發智慧之力也。然染淨之總樞,又不能不在笫七之染污意根,由意根之染污,使餘識不能清淨,即起清淨之法,亦被其染污而不純淨;須轉染污意根成平等性智的清淨意根,方成為清淨般若的智慧,伏斷執障。可知染淨之權衡,操於意根,意根染則諸法染,意根淨則諸法淨了。
明染淨依,即知眾生病源之所在,在於染污意根,二執二障所宅故;而對治之藥,即是修習摩訶般若的二空智慧,由二空智慧現起,二執二障次第伏斷,菩提涅槃自得圓成矣。
由前三種所依,各自皆能總持佛法,而以三種綜合包攝整個佛法,尤為詳盡。
復次、亦可由此三種所依闡明念佛之義。一、迷悟依的真如法性,證悟實現時,就是佛的法身;故念此即念佛的法身。二、因果依的藏識,轉成四智相應清淨八識的無垢庵摩羅識時,就是圓滿報身──自受用身佛。三、染淨依的第七意根,轉成平等性等三智相應前七識時,就現起應化身佛──他受用及變化;故念此亦即可念應化身佛。由三種所依總顯佛之三身,則念佛即可於一念之中具念三身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