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五眼?

我們從某些佛教圖像中,可以看到臉部有出現三隻眼的情況;也就是在兩眼之間的眉心處,另開一眼。事實上,人類不可能有三隻肉眼,所謂的第三眼,只是象徵;也就是在一對肉眼之外,另有心眼。心眼的意義有深有淺,淺的指普通人的思想活動,深的就要講到五眼了。五眼是除了肉眼之外尚有層次不等的四種心眼。

所謂五眼,是指從凡夫至佛位,對於事物現象終始本末的考察功能。有人稱眼睛為‘智慧之門’、‘靈魂之窗’,眼睛能夠明辨物象、增長知識。修行的層次越高,心眼作用的範圍越廣。凡夫經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見的距離、範圍相當有限,太小、太大、太遠、太近,均非肉眼所能見,或太過黑暗或強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適應。如果能得天眼,便能於物質世界中自在地觀察,而不受距離、體積、光度的限制。

不過天也有層次:有地居天、空居天和禪定天。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間所信的福德鬼神以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禪定天則指色界和無色界的二十二層次。層次越高,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所謂天眼的功能,是能見肉眼所不能見的事物,除了不受大小、距離、明暗的限制外,也不受遮隔隱藏或通透顯露的限制,它不需通過光影的反映,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

天眼有修得和報得的不同。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淺程度不等的天眼,稱為報得。因為沒有肉體束縛的鬼神,只有靈力活動,減少了物體障礙。一般的靈媒,也就是為鬼神所寄託、依附的人,這就是藉鬼神報得的天眼,而能見人所不能見的事物。對人類而言,修禪定或可得天眼;但禪定的目的卻不在於修得天眼,雖另有專修神通的方法,但若修得了天眼,也未必表示已入禪定。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說的以外,尚有能見未來將要發生的事件現象。那是由於任何現象的發生,已經有它一定的因果關係,由於造下一定的業力,便會造成一定的果報,往往現象尚未發生,而發生那種現象的力量早已形成,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加入,那就成了必將發生的事實。所以,具有天眼的人,能夠預知未來。天眼的能力越強,能見的未來越久遠,精確度也越高。

所謂精確度,就是說明天眼並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未來的事態未必就會產生他的預期結果。這好比兩位圍棋的棋士對奕,段數越高,所見棋目越多;段數越低,所見越少。但還沒有任何兩位棋力相當的棋士可以一上棋盤就已經知道勝負的結果。因為世事變數太多,定數只是局部和短時間的現象,萬法因緣所生,緣變則變。所以佛法不執著天眼,也不鼓勵人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

所謂五眼,除了肉眼、天眼外,尚有慧眼、法眼和佛眼。慧眼是羅漢所證,見十二因緣、生死流轉的徵象,所以能出生死輪迴,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縛,離五蘊、出三界。這和世間一般人所說‘慧眼識英雄’、‘慧眼獨具’的功能,顯然不同,世人所說的慧眼,是世間智慧,尚存有‘我’的觀念,不過比較深澈、明銳、敏捷;而羅漢所具的慧眼是無我、無執的。

法眼為初地以上的菩薩所具,能見萬法的本性──法性,親證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分,絕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具有法術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稱具有法眼。其實法眼和證法身有關,若是僅僅見性,尚不能稱為具足法眼,而只能夠確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

法身遍一切處、遍一切時,它非色、非無色,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說是,一切都是,也可說,一切都不是。有執著者,一切都不是;無執著者,一切都是。具足法眼的菩薩,稱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

無我有兩種,分人無我和法無我。證人無我、離人我執,就是羅漢;證法無我,離法我執,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薩。羅漢離人我執,得慧眼,出三界;菩薩更進一步,離法我執,證法身、得法眼、雖住三界,卻不為生死所困,稱為法身大士。有些附佛法的外道,動不動就說已得慧眼或法眼,其實他們連天眼都不是,而僅是氣脈運動的反射作用,或是得自鬼神的靈力而已。

至於佛眼,具足前面四種眼的所有功能,它是智慧的全體,也就是大圓鏡智的本身,又稱為大圓覺,也稱為無上菩提。

□佛教的授記觀念是什麼?

授記(ryakarana)是佛教的專有名詞,是十二部經的一種,它的意思是預告,是佛對於已發心的眾生,預告其必將成佛者。本來在帝王制的時代,國王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多半會被預定為王位的繼承者,在宣告其繼承的法定地位之時,也稱為授記;而且,在印度需要取四大海水灌其頂,以召告天下,因此稱為灌頂王子,這是意味著將來他能統治四海之內全部國土與人民。

在佛經中的授記是指佛陀為弟子們預告,親證菩提的時間,比如說《法華經》就有一品稱為〈授記品〉,為五百羅漢授記成佛,甚至為惡名昭彰的提婆達多授成佛的記別。佛法的授記思想,在於證明人人都能成佛,不論何人,如能修行佛道,便可依據各人的根性和修行的法門以及勤惰的態度而判定成佛的遲早。

誰夠資格接受佛的授記?必定是指位階不退的菩薩,因此,《法華經》中的羅漢,其實是大乘菩薩。不過授記不限於大乘,若修小乘法而證初果以上的聖者,也授必定證得阿羅漢果的記別;就像所謂初果將七返生死而證阿羅漢果,到三果就住不還天,直證阿羅漢果,不再到人間來。

佛能見一切眾生心行和修行的歷程,並瞭若指掌。等修行者已經位階不退,他的前程已經很明白,給予授記,不是預言,也不是猜測,更不是命定,只是像一位導遊為旅行者從地圖上指出到達目的地的路線、距離以及時限遲早而已。通常學校的老師,對於正常的學生於入學之後,已經可以告訴他們在幾年之後,必將畢業,這其中沒有神秘色彩。

在中國的禪宗,早期並沒有授記的行為和儀式,到了晚近的叢林寺院,為了選拔和預定主持寺院的後繼人選,在遴選之後,也會舉行授記禮式。因為古代的傳法授記,傳的是心法、以心印心,心心相印,不需要儀式,更不需要文件的證明,接法的人,也不一定會接掌主持寺院的職位。而晚近以來,中國的禪林,授記時,有法卷的頒發,也未必是選拔已有證悟經驗的人,授記之後,目的在於傳承主持寺院的職位。所以,多半隻有授記之名,而無授記之實,已經失去了傳法的本意,此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有若干具有神秘經驗的修行者,往往好為他人做授記式的預告,如果僅僅預言日常生活中必將發生的事,那是一般的靈媒、乩童都可以做到的神鬼活計,不足為訓。如果為他們的信從者授阿羅漢記或成佛記,那是打的大妄語,他自己非佛,何能為人授成佛記、成阿羅漢記?如果他們自稱已經是佛,但在佛經中,沒有見到釋迦世尊預告,某人在彌勒菩薩成佛之前的某時代成佛為人授記。釋迦世尊既然沒有為他授記,何以他能夠為人授記?時下有許多人自稱為佛或大菩薩的再來,他們也能表現出慈悲和救濟眾生的態度,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卻為大我慢所盤踞,其實是否定了釋迦世尊的教法,並非正信和正統的佛教;正信的三寶弟子,應當有所監別。

真正的大修行者,必定以凡夫的身份自許,否則,很可能成為鬼神及魔道的伴侶。釋迦世尊強調在人間活動並具有人間身的佛,是人性本位的佛,是人格健全的佛,所乙太虛大師提倡‘人成即佛成’。

註:‘授成佛的記別’的‘別’應為草字頭下面一個‘別’

註:‘必定證得阿羅漢果的記別’的‘別’應為草字頭下面一個‘別’字

□佛是萬能的嗎

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說明佛的智慧和福德深淺大小,‘無知即全知,無能即全能’。無知並不等於愚疑,無能並不等於無力。有和無是一體的兩面,有存於無,無含容有;唯‘無’能涵蓋全體,‘有’則不論是多麼深廣、遠大,都是有限的,不能涵蓋一切。

佛陀是福智圓滿的人,既是圓滿,便不能以形相來形容,也不能以有無來判斷。從他本身說,他就是全體,以全體的法界為身,故稱為法身。法界遍一切處,一切時,法身藏於法界的任何一個時空,已無自我中心的存在,而是以一切眾生善根福德的感應,隨處、隨時,以各種不同的形象、方式現前,那就成為化身。既然是化身,就是局部的,受時空限制的,不能代表全體;既不是全知,也不是全能,只有具備善根福德因緣的眾生能夠接觸並感受到他的存在。

但這不是佛的本來面目,而是眾生自己感應而得的結果。所以《法華經》說:‘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也就是說,以此全娑婆世界的眾生共同所有的善根,而感應到釋迦世尊的降世。

因此,《法華經》說:釋迦是跡佛。所謂跡佛就是化身,本佛就是法身和報身;釋迦世尊既有生老病死和修道、成佛、入滅等等的現象,當然不是真佛。真佛無形、無相,而即一切形相。他跟泛神論的‘神’,相近而不相同:泛神論的神是瀰漫於一切時空,能夠被人愛,而不能愛人;法身的佛,瀰漫於一切時空,即一切時空而不屬於任何一時空所限,具足一切智慧和福德的力量,能夠接受一切眾生的需求,做恰如其分的因應,而又如如不動,未有任何造作。所以,從法身及報身來講,他就是全知、全能而即無知、無能,從化身來講則不是。

佛的全知、全能並不是等於神教所說的‘萬能上帝’、‘萬王之王’,因為對眾生而言,佛不能改變眾生的業力,只能夠教化眾生自己努力來改變他們的命運,但也需要看眾生本身的條件。這在佛經中也有比喻,佛的慈悲如日光普照大地,不論眾生的根機大小,他是普遍地照耀,眾生所得的利益則千差萬別。與生俱來的瞎子雖然得到陽光照射,但未見過陽光是什麼。終生生於地下的昆蟲和陰暗處的微生物,雖然也能直接或間接受到陽光的利益,但它們也不能體會陽光為何物。又如釋迦世尊在世的時候,在其遊行的化區,尚有好多人不知佛為何許人也。三世諸佛在因地行菩薩道之時,都發願度脫一切眾生;但諸佛已經成佛,還有無量的眾生未聞佛法,所以佛不是全能。

當佛住世期間,也說過不能度無緣的人,不能轉眾生的定業。所以,在佛陀的祖國遭到鄰國琉璃王滅族的大屠 殺時,也無法用神通加以救濟。但是佛能夠以佛法開導眾生,使眾生自己來修善、積福、消災、免難,因此,佛度眾生,實際上還是眾生自度,否則就違背自然的律則和因果的秩序。

以佛的全知來講,他知道十法界一切眾生的三世因果及因緣的關係,因為佛不像眾生有時間的久遠和空間的廣狹,他以任何一個時間、空間的點上,都知道全體的一切,因為他的任何一點,對眾生而言,都即是全體的時空和空間;對佛而言,則非任一時間和空間所屬。

眾生通過記憶而知道過去;神通乃憑感應而知道過去和未來;佛以全體的實證而知道一切,但不能在同一時間用語言加以說明。佛所見的空間和時間是全面的、整體的,沒有距離遠近和體積大小的,所以佛說任一眾生的過去和未來,佛都知道;但是雖以無量無數恆河沙劫,也說不能盡,所以,除了少數的例子,在佛經裡頭,並未逐一加以追溯。

佛不多說過去和未來的事,只要掌握著當下的一念,實際上就是涵蓋著從眾生到成佛為止的歷程,以及他活動空間的全部。因此,他以心為理體,掌握理體原則,開發心的智慧,就能達到全知的目的。雖然全知,但不必說是萬能,因為佛的境界叫做不可思、不可議,不可以用心意去思考、不可以用語言去議論。

□成佛以後也要受報嗎?

是的,成佛以後也要受報,這從世間的聖人和偉人來看,也都有許多的不如意事可知。比如耶穌被他的門徒出賣,最後釘死於十字架;孔子絕糧於陳、蔡;文天

祥受誅;美國的林肯和印度的甘地被刺身死;中山先生在倫敦蒙難等。因此,在釋迦牟尼佛成佛前後,也有好多魔難,比如六年的雪山修行以及最後的樹下降魔;另外托缽不得食,風寒而背痛,女人誣陷,他的弟子提婆達多落石傷其足;以釋迦族遭受滅亡而頭痛;臨涅槃前因誤食有毒的野菌而腹痛如絞等。佛的弟子更不用說,證得阿羅漢以後,也有受報的記錄,如神通第一的目犍連尊者和蓮花色比丘尼都是被人活活打死。

這從東西方的宗教看,各有其理論和說法,所以聖人受難,正表現其偉大人格和偉大事業的成就之不易;基督教說耶穌是為了人類贖罪,佛教則有不同的理論依據。這可以從兩個方向說:一是法身示現,以做為凡夫的榜樣,表示凡夫也能成佛。佛由人成,所以,人類所有的苦、樂、禍、福,示現為人間身的佛,也同樣有;雖他自己本身沒有苦、樂、禍、福的障礙,為了誘導正在苦、樂、禍、福中的眾生走上修行佛法的大道,所以,方便示現同於一般的人類。

人在人間必定有他的身體,有身體必定會遇到身體的所需和所忌,兩者產生衝突,就會發生魔難。所以,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如果不假辛勞而獲得佛果,不遇魔難而成為佛,那就沒有修行的必要,也顯現不出聖人之偉大。所以,在佛成道之後,雖具足六通,圓證三明,他還是在人間托缽、遊行,他的衣、食、住、行,完全同於人,生活所需也同於人,弟子向佛問訊的時候,也會說到:‘眾生難度嗎?’‘身體健康嗎?’確少見到佛陀使用神通來解決眾生及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只是用智慧,以人間通用的方式,解決人間的問題。

二是從最後身的菩薩或最後身的羅漢來講,他們從此以後,不再受到三界中生死的約束和苦難的左右,因此,必須要把無始以來凡夫位中所造的一切不善業全部清理償還。這也等於佛世的時代,規定俗人,若發心出家,必須在清償了所有一切債務、責任和義務之後;若是犯罪、負債、父母不允、妻子或丈夫不許者,均不得出家。到目前為止,要來我們寺院出家的人,也要求他們首先把所有一切世俗的錢財關係、感情關係,徹底清理之後,才可進入我們的寺院,而成為走上出家身份的第一步。所以,在成佛之前的最後身菩薩,固然要接受往昔的業報,初成佛時,雖然心得自在,不再受到煩惱的困擾和苦樂的影響,但是他在沒有進入稱為無餘涅槃之前的身體,還是在人間活動,還是會受到物質世界的影響,那就是最後果報的承受。

不過心得解脫的佛,身體雖然跟一般的常人一樣地受到痛、養等種種反應,但是不會因此而生起喜、怒、哀、樂的煩惱,所以,佛的受報和常人的受報迥然不同;受報是對因果負責,解脫是從煩惱得到自在。如果大乘羅漢、菩薩以及諸佛,乘願來到世間救濟眾生,那是化現,不是受報,從凡夫看他們,也有生、死、衰、老、病痛等的現象,他們卻未受到這些現象的困擾。

□先度眾生還是先成佛?

根據《地藏菩薩本願經》〈閻浮眾生業感品〉的記載,地藏王菩薩在無量劫以前,曾為一小國王,與其鄰國的國王為友,當時兩國的人民,多造眾惡而不修善行,二王計議,廣設方便,救濟他們。一王發願早成佛道,然後度脫如是眾生;另一國王發願先度此等罪苦眾生,令得安樂,至於菩提,然後自己成佛。發願早證佛道的國王,就是後來的一切智成就如來,已在距今無量阿僧只那由他不可說劫之前成佛;另一國王就是後來的地藏王菩薩,以迄於今,尚未成佛。

由這兩個例子,所以有人要問:‘究竟是先成佛道好?還是先度眾生好?’

此與各人的本願有關,一切智成就如來,在因地作國王時所發誓願,只說早成佛道而度眾生,未說先成佛道後度眾生。也就是說,願他於菩薩道的圓滿之時,即成佛道,成佛之後,還度眾生,他在成佛後的壽命,長達六萬劫,當然被他所度的眾生,不可計量。當地藏菩薩,在因地做國王時,所發誓願是:不願早成佛道,而願先度一切眾生,故迄於今,仍是菩薩身份。未願遵循通常菩薩道之三祇百劫的時限,這是出於他個人的悲願,不是說眾生成佛,都要像地藏菩薩,或者都要像一切智成就如來。

菩薩依願力受生,眾生依業力受生,菩薩為救度眾生而往來於三界,眾生是為接受罪報和福報而流轉於三界。菩薩雖在三界,卻是已得解脫的自在之身,眾生是被生死業報束縛的可憐愍者,聖位的菩薩,既是自由自在,那麼對於先成佛道或先度眾生,已沒有不同了。所以,地藏菩薩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在諸大菩薩之中,悲願第一。至於其他的菩薩成佛,依照通途乃是經過三大阿僧只劫菩薩道之修行。

所謂菩薩道,即是發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所以不是說不度眾生,就能成佛。《地藏經》所說的一切智成就如來,發願早成佛道,也沒有說不經過三大阿僧只劫的修行及度眾生的階段。只是比起地藏菩薩尚在無量劫中行菩薩道,一切智成就如來是早成佛道了。據此可知,早成佛道救度眾生與度盡眾生方成佛道,二者皆係出於諸佛菩薩不同的悲願。

□佛為什麼要度眾生?

《金剛經》說:‘彼非眾生,非不眾生。’又說:‘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又說:‘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所謂度眾生是佛在發成佛大願的時候,所立的誓願,也是在沒有成佛之前,尚有自我中心的時候,所抱持的心願,所以在未成佛前的凡夫或菩薩,是有眾生可度的。

可是,在成佛之後,既沒有了眾生,也沒有佛,否則便是對立。既然有能度與被度的關係,便不圓滿,並沒有親證法身的全體;因為一旦親證法身的全體,那就無內、無外、無彼、無此。例如任何一滴水從海而來又回到海中去,從大海看,所有的水是屬於全體的,只當每一滴水自己看,才看到不同的河流、雨露、霜雪、冰霧。所以《金剛經》又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未成佛時的發心菩薩,都要度眾生,故有眾生可度。因從菩薩的立場來說,一定有眾生可度,到了初地以上的菩薩,雖已經知道沒有眾生可度,但他還要度眾生;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薩,則是自然運作度眾生,自己卻已經不再度眾生。成佛之後,便不度眾生,無眾生可度,只是眾生自度,以其善根、福德、因緣的多少,而能感得佛與菩薩的化現而做救濟;那是眾生心中的佛與菩薩,不是佛與菩薩的本身。

所謂善根是眾生本有的,但是不加以培養,不會增長、顯現,越是努力精進求法,越能感應諸佛菩薩的慈悲攝化,所謂自助而人助,唯有眾生有求,才能感得諸佛菩薩的應化。佛教常以如人撞鐘為喻,輕輕地撞就小聲地響,重重地撞就大聲地響;鐘有響的功能,如果無人去撞,它不會自響;所以,眾生如果不自己努力,增長善根,雖然佛的法身遍在,也不會幫到你的忙。

所謂增長善根,就是要發菩提心,也就是說眾生自求成佛,即得佛的教化、感應;當自己成佛之後,就接受一切眾生的感應,而非佛去感應眾生。所以,一切諸佛成佛之後,他是全知、遍知的,因此名為正遍知覺,有求必應──眾生有求,諸佛必應。

佛度眾生不是以知識度眾生,所以佛的全知,並不是說佛需要知道眾生所具備的一切知識,也不需要通過眾生經驗中的邏輯理念等的思想,因為他是整體的,眾生是局部的、個別的,他能給眾生一切,但是不需要學習眾生的東西,而是眾生需要的,他就直接給予。因此,種種根器的眾生,就能得到種種佛法的利益。人間所謂的分析以及歸納,這都是從個體、局部為著眼;佛的心量,既然是全體,所以不能用凡夫的知見去解釋、衡量佛的正遍知覺。

人間所見的佛,比如說釋迦牟尼,從理論上講是化身佛,在人間像人,在天上像天,至地獄中像地獄,在任一類的眾生當中,就像那一類的眾生。他是有形象的、局部的,需要經過學習,才具備人類所有知識,用這些做為度眾生的工具,而使得眾生受益。他同時可以在無量無數的地方,顯現無量無數身,度無量無數眾生,而他本體法身是不動的。因此,我們不可以說,由於化身的佛有生有滅,就說法身的佛有來有去;也不可以說,化身的佛需要具備人類的知識,而法身佛就因此而有限;其實化身的佛,也就具備正遍知覺,因為他不離法身,可是不能夠說,正遍知覺的法身佛,是以凡夫知見,所見化身佛的知能,而稱為正遍知覺。

□廣結善緣怎麼講?

‘緣’是關係的意思。建立關係稱為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的關係稱為有緣,自利利他的關係稱為善緣,不涉私慾的關係稱為淨緣;造成眾多的善緣與淨緣,稱為廣結善緣。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學佛之後,到處跑道場,見人就結緣,變成了疲於奔命、忙於應酬,毫無原則的護法、說法、弘法。如此出錢、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也沒有固定的依止,從表面看,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但事實上他們對人、對己、對道場,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

這種結善緣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飯佈施一個人,可以勉強吃飽,用一石米佈施一個人,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飯佈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飯佈施一個人,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斗米來佈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固然是廣結了善緣,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所以,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且量力而為的。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虞匱乏,那就應該無限制、無分別地平等佈施,無遠弗屆,無微不至;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則應該集中起來,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親近、關係較深的人,即家人、親人、師長、友人等為優先;否則,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若從三寶的立場來說,廣結善緣是指無差別的平等佈施。也就是用佛法教化眾生,有教無類,不論程度的高下、財富的有無、權勢的大小、地位的尊卑、智慧的深淺,對他們都是有求必應。因此,三寶接受一切供養,絕不挑剔;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論財物品類,都是以慈悲心、歡喜心來接收。此在釋迦世尊的時代,出家弟子便是如此,他們每日託缽乞食,挨家挨戶,貧富不拘,也

不拘食物的的種類、質量,有什麼就接受什麼,有多少就接受多少,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這就是以平等心廣結善緣,又稱為‘一缽千家飯,廣度有緣人。’佈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接受佈施也是結善緣。

由於一般人的財力、物力、體力、智力和時間都很有限,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不但效果不彰,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有的情形是,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個人的健康,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遭人猜疑,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世尊曾於《遺教經》中告誡弟子:比丘乞化人間,應如蜜蜂從花間採蜜,不得損傷到花朵的顏色與香味。因此,居士們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則三寶雖無意傷你,你卻可能因三寶而受到傷害,求升反墮,豈不愚疑!所以,護持三寶應該有中心、有重點、有原則。應救濟貧病,但也該有輕重、緩急之分,遠近、親疏之別,不能不切實際,一味地講求平等佈施。

其實,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佈施,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例如:成就一人成佛,佛能廣度眾生,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眾生結了善緣。所以《四十二章經》中說:‘飯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飯持五戒者萬人,不如飯一須陀(初果聖人)。’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功德當然更大,以此類推。供養、佈施、護持三寶,可分為兩個重點:

1、對於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物及其事業的護持,就是廣結善緣。

2、對於你所尊敬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縱然是默默無聞,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這也是廣結善緣。

由此二點可知:對於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讚助護持,未必就是錦上添花;對於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供養、佈施,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為。

□‘結緣’和‘了緣’的意義何在?

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因此,盡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眾生廣結善緣,是應該的。不過,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佈施。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增進彼此的幸福;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成為人間淨土。

至於‘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互相償還,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民間信仰的鸞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係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捨離,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係。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為非分的男女關係,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係都是造惡業,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做為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要把男女關係視為惡因緣壞果報,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神道設教也是佛教嗎?

不!不是的。但是,很多人由於神佛不分,把民間信仰視為佛教信仰的同類,而且佛教信仰中,也摻雜了民間信仰的現象,以致佛教被誤為是神道設教的亞流。

考察‘神道設教’的原意有兩種:一是《易經》所說的,君主順應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如孟子所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在位的君主稱為天子,順應天命而治理國家,都是神道設教之意。二是利用鬼神以統治並教育人民,這是《後漢書》所說:‘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前者的神道,即是代表自然法則的運行;後者的神道,是以特定的鬼神信仰,給予人類的啟示和指導。前者尚是理性的,後者即屬於盲從的迷信了。

中國的宗教,始終是在理性和迷信的交雜之中,繼續發展下來,所以從未產生過像基督教那樣的一神信仰,也沒有出現過理性主義的宗教,如印度傳來的佛教之被全面接受。雖然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中國的民間,乃至於士大夫階級和許多的君主,還會或多或少地接受鬼神信仰。所以,本文所謂的‘神道設教’,是指鬼神以神仙佛祖等名目,通過鸞壇的迎鬼降神、靈媒的鬼神附體所謂仙佛借竅等現象,而形成的民間信仰。但它的信從者,不一定僅是一般的庶民。

神道設教,常被稱為淫祠的原因,是它能夠氾濫成災、惑亂人心,這種現象可能是真有鬼神的降靈,也可能僅是出於靈媒、乩童等巫師、術士的操縱。即使真有鬼神降靈,也會由於各類鬼神的福德、智慧的大小不同,善惡不定,而使同一個鸞壇或同一位靈媒,在不同的時候,接收到不同鬼神的降靈,而得到不同的指示。他們沒有統一的、穩定的所謂常經、常理、常法,所以,不能做為知識理論的標準和社會道德的依據。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操縱,那情況更為嚴重。他們能夠翻雲覆雨、顛倒黑白,也能夠救世濟人、益物利生,信從者越多,他們的‘靈力’越強。若為野心家所用,即成為亂世的禍種;清平之世,若為治世者所用,也可成為造福人群的力量。因此,自古以來對於神道設教的認識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所以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如小人,既不可以得罪,也不可以親近;鬼神出爾反爾、喜怒無常、善惡不定、邪正難辨。信之者雖然有若干的靈驗可觀,卻不是絕對的可靠;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蓄意安排,那就更為可怕。歷史上所謂妖邪亂黨、妖言惑眾者,就是出於如此的神道設教。

靈媒、術士的第一代,多系得之於偶然的降靈;他們的繼承者則需經過訓練,多半是選用兒童和少年,給予特定的技術訓練。從訓練過程中,使他們學會如何接受鬼神附體,在日積月累之後就會形成一種自然的習慣和反應。到時是不是真有鬼神的降靈和鬼神附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降靈時的儀式、氣氛和心理反應。在一定的儀式、氣氛之下,就有特定的心理反應,所以能夠接受操縱者的暗示,而以為是神的意志。靈媒若系成年人,他想什麼就會出現什麼;若系兒童,他會接受操縱者的暗示和平素訓練的灌輸而有所反應。所以這些現象可能是鬼神的降靈,也可能是精神病的患者,或者出於巫師、術士的安排。

巫者、術士、靈媒可能是讀過一些詩書的,也可能沒有受過教育。但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他們的第一代,很少是訓練出來的,而是出於突然的鬼靈附體,即所謂仙佛借竅,為一些無名鬼神,冒替某一民間熟悉的神靈之名,用他們來做為表現靈力的工具。他們也真的能夠知道一些過去的事,並預言未發生的事件;能夠為人治病、勸人行善、教人免難,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會‘信巫不信醫’、‘信神不信人’的原因所在。但在這種靈驗似是而非,可靠率很低,大概是百分之五十,最多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可是只要少數人經驗到受用,便會口口相傳,而造成香火鼎盛、信者蜂湧的現象。

靈驗的可靠率,多半也與求神者的心理有關。求助心切,便可從降靈的儀式和氣氛中得到‘靈力’的反應。靈媒、術士,也會在那些無名鬼神的指導下進修,進修越久,所知有關的宗教、倫理、道德、星相、醫卜等常識也越多。所以,他們能夠寫詩句、開藥方,也能說出各宗教雜陳的倫理觀及宗教觀,能夠使人信以為那是什麼大神降壇。其實,凡是鬼神都有一些報得的神通和感應的靈力。鬼神不需要經過學習,就能攝取當時現場中人們的觀念、知識、技術和學問,就地取材、隨取隨用。他們並沒有自己的理想,他們所要表現的,只是自大、自尊、我慢等態度。

如果是第二代的靈媒、術士傳承者,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從青少年和兒童中選擇而予以訓練。這些人多少要帶點神經質、敏感、多幻想等特性,經過一定技術的訓練、學習,再經過特定觀念的傳授、灌輸之後,就是沒有真的鬼神降靈,他們也能夠出口成章、落筆成文、看病處方、批示命相、預言凶吉等,這類的可靠率就更低了。唯因信仰者已經習慣了依賴這種降靈的所謂神示,也就很難以客觀的態度加以考察和追究。同樣的,類似這些受過專業訓練的靈媒等,在儀式進行時的神智恍惚,多半也無法分辨那些降靈運作的現象,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還是真的來自所謂仙佛借竅的鬼神靈力。

當然,如果是和他們自身的名、利、物慾、嗔愛等有關的話,他們必然知道是在藉口仙佛借竅,而說他們自己想說的話。正由於這種原因,神道設教雖有其作用,卻不足以信賴。

□佛教稱為無神論的意思是什麼?

這是宗教學上的一個專有名詞。世間有兩種無神論,一種是唯物的無神論;一種是佛教所說的無神論。

唯物無神論否定一切精神的獨立存在,也不信有鬼神的世界。而佛教所講無神論,是說諸法由因緣所生,宇宙萬物由眾生的共業所成,承認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為有一位如一神教所說的全知、全能,主宰創造宇宙的,既是最初也是最後而唯一的神。

神的分類,從宗教學上,可分做多神、二神、一神、泛神以及無神的信仰。多神是一般的民間信仰,沒有組織、沒有體系,是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也是地域性的宗教型態。例如:中國民間的神,分做地方的、國家的。地方的又分做祖先神和自然神,它的名稱和形象,可以因地、因時而異;國家的神是全國和全民族的元祖或山川日月。

至於二神信仰,是把善惡分為兩種勢力。最初是兩個敵對民族各自將己方的保護神視為善神,而對方的則為惡神,後來經由各民族的統一之後而形成了二神的信仰,那便是惡神為魔鬼,善神為上帝;不過,既崇拜魔鬼,也崇拜上帝的宗教,在世界上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雖然也相信魔鬼和上帝永遠的存在,但是只拜上帝,不拜魔鬼,有二神教的內容,只取一神教的形式。

所謂一神教是說,萬物由一神所創造、控制、毀滅,神有大能、權威來主宰萬物,正如中國人所稱為的造物者,基督教所說的耶和華。基督教雖然也相信有天使、天子、天女、天神,那是唯一上帝的扈從,也是唯一上帝的創造物,不可能成為上帝的繼承人和與上帝相等地位的另一位大神。

至於泛神,是哲學家所相信的理念之神,它是宇宙的本體,自然的法則,並沒有人格的形象,卻是萬物所出生和所回歸之處;神不能有意志地愛人,人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和敬愛神。

至於無神,本文剛才已說有二類。一是唯物論的無神,認為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都是由物質運行所產生,除物質的活動之外,沒有離物質而存在的靈體。人在出生以前,沒有過去,死亡之後,沒有未來;如果說有,是肉體遺傳的源頭和延續。對個人而言,人死如燈滅,縱然也承認人在世間時所發揮的精神力量,不論是學術的、政治的、藝術的,都能夠影響於後世;但那是物質,而不是精神。人能夠懷念古人,古人卻不知道我們懷念他,因為他們根本已不存在;懷念古人不為慰靈,乃為見賢思齊的自勵勵人。

佛教的無神論主要是基於諸法從因緣所生的現象,說明眾生是由業力感得的果報。每一眾生,各自造業,個別受報,而許多眾生,於往昔生中,曾造無量業;同類的業因,感同類的果報,出生於相同的環境,這就是佛說眾生無盡、世界無窮,是眾生的自作自受。

我們的世界屬於太陽系的範圍之內,是由地球人類及生於此界的其他眾生,往昔的共業所感,並不如一神論者所說是神創造而來。而對於神的認識及神的需求,實際上是因人的需要而有。全知的一神不是真的,但不能說他即等於無神,從信仰者說,他是有的;從被信仰的神而言,他可能是大力的鬼神,大福德的主神,或來自於他方世界的天神。他們不只有一個,因此,一神教的信仰者們,本身就有分裂,對於一神的形象、理解和感受都不一樣,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異;因此一神信仰,其實是多神信仰的陞格。

佛教的無神,並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於一神的信仰和作用,只是把它們當做眾生的類別,所以《華嚴經》、《地藏經》,乃至於《阿含經》等,都講到鬼神。佛教不是‘無鬼神論’者,而是不以為有獨一無二主宰宇宙的創造神。

□一神教的上帝是假的嗎?

不,是真的!從宗教的經驗而言,能夠創立一派宗教的教主,一定不會說謊。他見到、接觸到活生生的上帝,這使他無法否認上帝的存在,所以才有堅定乃至狂熱的信心來為他的信仰做宣導,亦即所謂傳道。

那樣的上帝,我們只可以把他解釋為那些宗教家們內在世界的經驗,而未必就有客觀上帝的存在,因為,對於不信的人,上帝就不存在。可是,不信或沒有見過上帝的人,也沒有否定上帝存在的權利,好比沒有登陸過月球的人,沒有權利說太空人從月球上取得的各種資料是子虛一樣。因此,基督教強調‘見證’,就是強調宗教信仰的經驗。

可是,依據佛法,宇宙是由眾生的共業所完成的,不是由一個全能人格的上帝所創造,所以,佛教被稱為‘無神論’。但是,無神並非否定上帝的存在,而是說上帝沒有創造宇宙的事實,因他也是宇宙間的一分子,是眾生之一,非如基督教所說是宇宙的根本、開始和最後。所以,佛教不否定上帝的存在,只認為不是僅因上帝而有宇宙的。

既然如此,是否意識上帝說謊了?一神教的信徒們受騙了?不,上帝沒有說謊!因為凡是神都有慢心;福報越大品位越高的神,自信心和我慢心也越高越大,這在密教稱為‘天慢’或‘佛慢’。某些心理脆弱的眾生,需要強有力的神的保護和恩賜,給予他們希望與安慰,而神因人的需要,也必須表現出堅毅無限的自我價值。因此,不論神或人都有這種本能或需要,在此情況下,神造宇宙就成了宗教的真理。

如此說來,是否‘神創宇宙’的說法,僅是神的宣稱而已?這是另一個問題。他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在佛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大梵天見到釋迦牟尼佛,承認自己沒有創造宇宙,可是,他想眾生依然認為他是宇宙的創造者。在任何一神教的聖典中,從來沒有透露過上帝未造宇宙而自謂造了宇宙的消息。這好像今日工商社會中,有些明智的企業家謙稱,他的公司業績是由全體員工和社會共同促成的,並非靠他個人完成,他只是提供資本、智慧和時間的一個分子而已。公司雖然因他而成立、發展、成長、成功,但他還是表示既然取之於社會,應該用之於社會。這樣的企業家,就像是見到了佛的大梵天,他開了智慧,消了我慢,不以自我為中心,奉獻自己,利益大眾;相反地,有更多的企業家表示,公司是他創辦的,員工是因他而得溫飽的,社會是因他而得到幸福的,這都因為他有個人的智慧,賺取了足夠的資本,經營了恰到好處的事業所致。像這種人,就是一神教的上帝,他們其實並沒有騙人!

上帝有沒有創造宇宙、信徒有沒有受騙,都不是問題。如果未曾創造宇宙而願意承擔宇宙間所有眾生的痛苦,給他們恰如其分、適得其時的救濟,那不就是菩薩嗎?如果信徒真的受了騙,可是他們終究得到安慰和鼓勵,那種受騙還是值得的。如曹操所導演的‘望梅止渴’的故事,不是有用嗎?《法華經》中所說的‘化城’,就是為了誘導膽小而無自信心的小乘人,而說阿羅漢、辟支佛法,讓他們先求解脫,然後再告訴他們應該成佛。小乘的解脫等於是長途旅行中的旅館,讓他們休息一下,恢復疲勞,第二天再繼續上路,走向前途更遠的佛道。可見佛的小乘法也是說謊,能夠因受騙而學佛,也正是教化的方便。所以,我們不要反對一神教的上帝,騙人或受騙,只要有用都值得!但看你願不願意受騙而已。

□日蓮正宗與一貫道也是佛教嗎?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日本興起了富士山大石寺派的日蓮正宗,亦名創價學會,其所建立的政黨則名為公明黨。該宗以日蓮(西紀一二二二──一二八二)為教祖,否定印度釋迦牟尼佛的地位,說什麼釋迦是化佛,日蓮是本佛;釋迦佛已涅槃,乃是過去的佛,日蓮才是本來佛,現在化世,而且永久化世。如今的日蓮正宗,則又以現尚健在的此派創始人池田大作為教主、為永恆的佛。其雖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經題為專修法門,對於共有二十八品的《法華經》卻只取其中的第二〈方便品〉及第十六〈如來壽量品〉,可謂斷章取義,而卻又排斥佛教的其他經論及所有的各宗各派。故有日本學者將日蓮的宗教狂熱及其排斥異己的行為,比作基督教的耶蘇;其信仰的方式,與其說是佛教,當毋寧說是神道教的亞流。其實乃是日本民族化了的神道教,當日蓮宗漸漸歸宗正統的佛教之後,便出現了日蓮正宗。如一定要說日蓮正宗與佛教有關,也可將之歸類為‘附佛法的外道’,絕對不是淵源自印度的正統佛教。

自明朝開始,中國盛行儒、釋、道三教融合之說;到了民國之後,繼承白蓮教等秘密結社的餘緒,而於民間流行儒、釋、道、耶、回的五教合一之說,他們截取各家教義,兀自融合,自圓其說,名之為一貫道。雖說主唱五教一貫,實則是以佛教的彌勒信仰、濟公傳說,及《金剛經》、《心經》、《六祖壇經》、《維摩詰經》等,作為其掛羊頭賣狗肉的理論依據。說什麼釋迦牟尼佛已經退位,現今由無生老母派彌勒掌天盤;又說什麼禪宗自六祖慧能之後,道降火宅,只傳俗人,所以一貫道亟力詆毀佛教的出家僧尼。他們對於尚未入其道門的人,每每偽稱是佛教;將奉祀天燈為中心的天壇,也偽稱為佛堂;然在入門接受點傳師點了玄關之後,即被告知他們信的是天道,其信徒之間則以道親互稱。

他們的思想觀念和入教的儀式,均與佛教不同,他們用佛經,卻不說佛法,而是採用他們得自鸞壇及靈媒的所謂聖訓,來任意解釋佛經。佛教的古聖先賢無不主張以佛法解釋佛法,皆謂:‘依經解經是佛說,離經一字即魔說。’可見,一貫道雖唱五教一貫,實則是以佛教為其腐蝕侵吞,併圖取而代之的物件。

他們自己沒有歷史、沒有教主、沒有教義,卻歪曲佛教的歷史、搬遷佛教的教主、混淆佛教的教義。明明自稱天道,崇拜虛構的無生老母、明明上帝,信仰靈媒、乩童所宣講的神話,竟又利用佛堂、佛像、佛名、佛經作幌子。佛教以佛、法、僧三寶為信仰的中心,是公開的、理性的;一貫道也借用三寶之名,卻以抱合同(雙掌合抱的手勢)、點玄關(眉心受點,與靈相通)、五字真言(無太佛彌勒)的口訣為三寶,乃是神秘的、感性的。

總之,日本的日蓮正宗和中國的一貫道,既然不是正統的佛教,也永遠不可能與佛教合流;性質不同,層次不同,目的尤其不同。

□您是佛教徒嗎?

一、民間信仰

中國人填寫履歷等各種表格時,對‘宗教’一欄,多半會填‘佛教’二字;換句話說,多數的中國人,自認是佛教徒,除了曾經受過洗,或已參加過入教儀式的天主、基督及依斯蘭等各大小新舊教派的信徒,確知他們自己不是佛教徒外,其餘多多少少,不論由於自己或親屬等的關係,都和佛教的信仰有點淵源。

這即是說,只要不否定佛教,不反對佛教的人,就算是佛教徒。所以在中國民間而言,佛教徒的涵養很廣,因為中國人對於信仰宗教,一向是開放、涵容、多元性的。例如對水、火、風、雨等的自然神崇拜;對儒家所謂慎終追遠式的祖神崇拜;對歷史偉人、名將、烈士、貞女的崇拜;對特定的石頭、樹木等的靈物崇拜;對歷史演義及神話小說中的人物及神仙崇拜;以及對各種神秘現象的鬼神崇拜等,都能互融共存。雖然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而民間大眾對於這些神道的崇拜和信仰,則由來已久。這既為民間所需,縱然受到唯物論者及一神信仰者的反對,還是普遍地流行,但這些並不是正統的佛教。

二、多神崇拜

佛教傳入中國,是在秦漢時代,當時,已經有著民間信仰的事實存在,《楚辭》〈九歌〉之中即有河伯、山鬼等自然神的名稱。因此,印度的佛教傳到中國之初,也只是在群神的名目中,又添增了一位西方新到的神而已。雖然由於佛經的翻譯、流通,日積月累形成了漢文的三藏教典,闡述了佛教不是一般民間信仰的流類,但那也只是屬於研讀佛經,乃真正修學佛法的人士,才會了知的事。一般人接觸佛教的諸佛菩薩,也和接觸中國原有的祖神、民族神、自然神等的態度和觀念相同。所以,在民間的小說、故事等的傳說之中,神與佛並沒有差別。例如:一般民間所知的如來佛、觀世音,都是從通俗小說如《封神榜》、《西遊記》,及民間故事如《觀音得道》等書之中得知,不是直接從佛經的研讀而了解的。

三、靈媒與乩童

佛教的《華嚴經》、《地藏經》等,雖也載有各種天神地只之名,而中國民間信仰的多神崇拜,卻不是出於佛經的傳播,乃是來自所謂仙佛借竅等靈媒的降神,以及一般人所得靈異的感應,最普遍的是出於鸞壇,用扶鸞的方式,由乩童或筆生的口宣及鸞書等所示的諸神。最初多半是流傳於民間小說中的歷史人物及神話故事中的諸種神明;但佛教在中國普及之後,也有假託諸佛、菩薩、羅漢、祖師等的名字,出現於靈媒之口及鸞書之筆的。因為儒、釋、道三教的神、仙、聖、賢、佛祖、菩薩,也都可能輪番出現於任何一個靈媒之口及鸞壇的紀錄,此即把佛教也視為民間信仰的原因之一。因在民間信仰之中,已摻雜有佛祖及菩薩的崇拜了。

民間信仰對諸佛菩薩崇拜的目的,不外乎求願、祈福、消災、免難、延壽、除病,乃至求財、求子、求婚姻的美滿等,這是宗教信仰的基礎動機。將佛菩薩當作諸神崇拜,也會達成所求的目的,因為一切善神都會護持三寶,並保佑信仰三寶之人;向佛菩薩求願,即會受到諸天善神的感應,並受到諸佛菩薩的垂憫。由於佛教界普遍信仰觀音菩薩及阿彌陀佛,使得中國的民間大眾,對於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也最感親切和熟悉,故有‘家家彌陀佛,戶戶觀世音’之說。既然大眾以佛菩薩作為求願的物件,當然不能說他們不信佛教。

四、佛法僧三寶

其實,佛教徒是以佛、法、僧的三寶為歸信或歸敬的物件,而不是崇拜流行於民間的諸神,故在釋迦牟尼佛成道之後,最初度化在家信徒,即授三歸。所謂三歸,便是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具體稱為歸依三寶。

佛是大覺者,他是自覺、覺他而智慧與福德究竟圓滿的人;法是由佛所說成佛的方法,以及為什麼要成佛的道理;僧是學佛求法,並且助佛弘化,廣度眾生的出家人。初成佛道的釋迦世尊,在尚未度出家弟子之前,便對兩位在家弟子,商人提謂及婆梨迦說: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未來比丘僧。唯有三歸具足,才能成為正信的佛教徒。

如果僅止於信佛而不信法、不信僧,那是盲目的崇拜,便和民間的神鬼信仰類似;如果僅僅探究法義而不信佛、也不信僧,那就相當於一般的學者,看書做學問,與自己的信仰無關;如果僅歸依僧,即與民間流行的認義父義母、拜龍頭大哥等相近。唯有三寶具足,才能學佛、修法和敬僧。

僧是住持佛法的代表,因為他們修學佛法,所以是具體地象徵著佛法。在釋迦佛住世時代,僧已代佛弘法;當佛涅槃之後,更需要僧來傳授佛法。僧是由出家人組成的團體,又叫做僧團,每一個出家人是僧中之人,稱為僧人;在教化的場合,僧人即代表僧團,分頭教化有緣的大眾。因此,佛是佛法的源頭,法是佛教的根本,僧是佛教的重心,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和合,才成為全體的佛教。

五、宗教的層次

佛有現在、過去、未來,以及此界、他方的不同,合稱即是十方三世的一切諸佛。法的基本點包含著殺、盜、邪淫、妄語、飲酒的‘五戒’,以及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不貪、不嗔、不疑等‘十善’,這些便是人倫道德的人天善法。更進一步,則為解脫生死的出世善法;更有已得解脫而仍入世、住世的菩薩善法。

其中第一階層的人天善法,通用於世間的一切宗教,也就是世人所指‘一切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層次;至於第二階層的出世善法,是超越於人天,並且超越了欲、色、無色之三界的生死輪迴,進入了解脫境界,那就是小乘的聖人稱為阿羅漢的層次;第三階層的世出世法,既能不受生死所縛,又能不必離開生死的範圍,能夠自由自主地來往出入於生死之間,從事廣度眾生的工作,而又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那就是大乘的菩薩境界。

一切佛寶,開示一切法寶;一切僧寶,修學並且弘揚一切法寶。僧寶包含凡夫的出家僧尼、小乘的聖者羅漢、大乘的一切菩薩。倘若能歸依三寶,即能受到一切諸佛、一切聖者、一切菩薩、一切有道高僧的教導、提攜、保護、庇佑,不論是誰,不論什麼程度,都能由於各人的發心程度,和他們的善根深淺,而從三寶獲得各人所能得到的利益。

六、生天與享福

由此可見,如果是善良的民間信仰,以及其他各派的神教信仰,不論信的是多神或一神,只要不違背人間的倫理,併合乎生天的條件,便可歸屬於佛法的第一個層次,即人天善法。此即是教人應有人的品格,當盡人的職責,並修天福,憑藉所修人天的眾善福德,死後即能還生為人,或生天界。所以修了人天善法,總比由於專門作惡而招地獄、餓鬼、畜牲的三類惡報要好得多。

不過,人間壽命很短,最多百年左右;天界壽命雖較人間為長,仍難免報盡而死。以佛教所見,天分三類:最上無色界,其次色界,均系修得禪定者所生;最下欲界,乃係修福行善者所生。欲界天人的壽命,從四天王天、忉利天、焰摩天、兜率天、化樂天到他化自在天,一共六個層次,一天比一天更長。最低的四天王天壽命,即以人間五十年,為其一晝夜,壽長五百歲。向上依次遞增,最高的他化自在天,以人間的一千六百年,為其一書夜,壽長一萬六千歲。不過當他們天福享盡,即從天上壽終,還回人間,乃至下墮惡道。

享受人天福報,猶如仰天射箭,當其勢盡力竭,即下墮地面,此乃因其未出生死輪迴。羅漢則已出三界生死;菩薩雖出世間,而還入世間,廣度眾生。唯菩薩入三界,不同於凡夫的輪迴生死,正像犯人入監獄是為服刑,司法人員及教化師雖然也進監獄,他們卻是自由之身。

羅漢永遠脫離生死;菩薩雖處於生死及煩惱的眾生群中,卻不受生死的束縛及煩惱的煎熬;而佛是菩薩所成,羅漢也有轉為菩薩的可能。凡夫倘若以菩薩為榜樣,那就是見賢思齊,發心修學菩薩的法門,即成為菩薩道的實踐者。

七、正信的佛教

民間信仰的宗教層次,僅使信仰者求取神的救助,並未能使信仰者由自身起而自救救人。佛教的信仰,既能使信仰者有求必應,更能使信仰者淨化自己、強化自己,也能傚法救人助人的菩薩與佛,更能成為菩薩與佛。中國是大乘佛教的化區,信仰佛教稱為學佛、修法、敬僧的‘三寶弟子’,‘佛’是菩薩道的究竟圓滿者;菩薩行是‘佛法’化世的軌範;‘僧’是住持佛法的代表。~

民間信仰的宗教行為,確有其存在的功能和流行的價值;唯其既無教義的依準,也無教團的約束,更無教師的誘導,僅靠靈媒、乩童等的操作,好則可以配合善良風俗,否則也能破壞善良風俗,腐蝕人心。佛教則不然,既有悠久的歷史,也有層次分明的教義和教儀;既有二千六百年前出生於印度的教主釋迦牟尼佛,也有代代相承的教團及教師。釋迦牟尼世尊,是歷史明載的佛寶;佛教教義和教儀是法寶;佛教的教團和教師是僧寶。唯有信仰三寶及歸依三寶,才是正信的佛教徒。

那麼請問:您是正信的佛教徒嗎?

□怎樣辨明佛經的真偽?

佛經真偽的問題,可以分成兩個方向說:一是翻譯史上無法查證其時代和譯者的經典;另一是從鸞壇或者乩童以降神託夢的方式,傳授出來似是而非的佛經。第一類是正式的經典,與佛法不相違背;第二類是假冒的經典,實質是民間信仰的產物。

早期的印度佛教史上,學者間就有大乘非佛說的論調,因為大乘經典的出現和流傳,是在佛滅之後數百年。但是大乘佛法有其原始佛教的根據,只不過把思想的層面提高,予以哲學化,使它更博大、精深、玄妙,從人間推廣而至於無限,所以說,原始的經典是以人間為物件,而大乘經典則是以菩薩為物件。

可是,大乘經典絕對沒有離開原始佛法的基本原則,據因緣法而講空、無,講實相無相,據因果法而講有、真有、妙有。其實這是一體的兩面,空和有本不相離,這是因緣、因果基本法則的極致。所以,大乘佛法不論是否為佛說,或者菩薩說,或者其他眾生說,都不可以真偽來做取捨,只要符合佛法的原則就好。

至於第二類民間信仰的產物,是由附佛法外道的鬼神所傳授,利用有人在修行之時,或者某一神鬼特定的場所,化現佛菩薩的形象,以民間大眾所熟悉的語句,說出一部一部的短經,比如說《高王觀世音經》、《血盆經》、《太陰經》、《太上感應篇》等。有的近於佛,有的近於道,有的是儒、釋、道三教合流。以人間道德標準來勸化、教善、教孝、教恩義,都有它一定的作用,所以,雖為偽經而非真的佛經,民間的佛教徒們,都在傳誦,沒有不良的後果。

另外,也有屬於第二種的流類,雖稱是佛經,為佛說,但內容卻違背因果的原則和因緣的觀點。講空便否定因果,講有即戀著於世間,將佛菩薩和神道混為一體,平等對待,所謂五教合流、三教平等、佛佛同道、道道相通等的理論,其實非佛、非道、非儒,亦非耶教與回教。他們雖用佛經,也解釋佛經,但他們自己各有其神示的所謂‘真經’為其根本,這種以假冒佛經為名的書籍,當然不是佛經。

尚有一類,由於某些人的盲修瞎練,獲得一些神秘經驗,感應魔道降示和鬼神的附體。為了建立他們的教化根據,達到廣招徒眾的目的,也看佛經,解佛書,不過他們是以自己的所見,或似是而非的定境,或魔道鬼神的指示,用屬於自己的語言、意象,任意解釋經句和經義;類似的書籍,雖以佛經的註解為名,其目的則在於離經叛道,譭謗正法,損傷慧命。這就是古來祖師所說:‘離經一字,即同魔說’的例子。

據此判斷,如果稱為佛經而無法確定是佛經或非佛經時,最好的辦法是查對藏經的目錄,如明載於目錄,雖被列為‘疑偽’部類,仍屬可信、可讀;若在經錄所無,就要考慮是否和佛法的基本原則相背。再有,除了解經用經義,引經名,述古大德的發明,如孔子所說:‘述而不作’的態度所寫的佛書之外,最好少看為安全。

□佛教如何適應民間信仰的要求?

所謂民間信仰,是跟民俗相關的宗教行為,也是原始型態的宗教現象,自從人類文化開始以來,即已普遍地發生在各個民族之間。那是為了疏解心中的困擾、家庭和社會的糾紛、自然環境的折磨,在一時間無法以人的體能、智慧所能解決的情況下,唯有訴求於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濟、保佑,利用求籤、問卜、降靈、牽亡、扶鸞、犧供、許願等方法,以達到與鬼神溝通的目的。這種行為,在一神教的立場看,乃是異端的迷信和邪術,佛教也不主張類似的行為。

民間信仰是諸神雜糅的,宋以後即有儒、釋、道三教並收,神、仙、佛、菩薩不分之勢。清末民初以來,更有增加耶、迴二教所謂五教同源的民間宗教,通過靈媒、術士、鸞壇、乩童,以及靈籤、筊杯等的人員和道具,請到自稱為是某神、某仙、某聖、某賢、某菩薩、某古佛的無名鬼神,來為祈願的民眾抉疑指點,以滿足他們的需要。漸漸地,佛教也開出了若干方便法門,以適應民間信仰的需求。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導,修善積福、懺悔誦經,來達到祈求的目的;民間信仰則以盲目的依賴及媚神的行為來達成他們的希望。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也有類似的目的和作用,不過卻是以唯一的神,做為祈求的物件。民間信仰也將各宗教的教主等,當作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儀、教團的傳承;民間信仰則是東拉西扯、七並八湊的多神崇拜。

從人類文化史的考察而言,民間信仰雖屬於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卻為人類身心弱點之所需;歐美社會經基督教近二千年的洗刷清理,迄今仍有民間信仰的蹤跡在到處活動。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也宜有適當程度的容忍。不過如果為了投合民間信仰的要求,而降低佛教信仰的層次,甚至將民間信仰的各種鬼神,提升為佛菩薩的化身和權現,就會為佛教帶來名存實亡的命運,也會遭受到理性的批判和指責。所以,正統的佛教寺院不應設置籤筒、鸞壇、筊杯,也不供奉各種地方色彩的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間信仰的色彩,而被誤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間信仰的流類。

佛教如何因應社會大眾,對民間信仰需求的滿足?此應著重對於信仰諸佛菩薩功能的提倡,或者對於某些常用經咒效驗的闡揚,比如觀世音菩薩、地藏王菩薩的靈驗,是無微不至、無遠弗屆、無時不應的。觀世音菩薩稱為廣大靈感、救苦救難、大慈大悲;阿彌陀佛稱為無上醫王,又名無量壽及無量光。這些佛菩薩,能夠使人有求必應,求長壽得長壽,求智慧得智慧。釋迦牟尼佛是盧舍那佛的千百億化身之一,他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人天的導師、長夜的明燈、苦海的慈航;一切諸佛,均能於一切時一切處,接受到任一眾生的呼救,具備救濟眾生的一切功能。所有的諸大菩薩也都具足六種神通,隨時、隨處、隨類攝化,普應一切眾生的合理祈求。那麼人人只要選定一佛,或一菩薩,或一特定的法門和經咒,就可輕而易舉地達到民間信仰所有要求的目的,何況尚能更進一步,由民間信仰的宗教層次,進入自利利他、解脫自在的境界。

佛教內的密教有種種不同目的及不同層次的修練法,中國的天台宗乃至華嚴宗,也編有各種禮懺儀軌及修證儀軌,依之修持各經所宣示的法門,此已不同於民間信仰的多神崇拜;唯追溯佛法的源頭,並無多樣化的儀軌可求。佛說無量法門,而其任何一法,只要專心修持,就能成為一切法的總持,所以《楞嚴經》有二十五種圓通法門,任一法門就等於一切法門,具足一切法門的功用。《維摩經》更加開示出不二法門,否則,容易和民間信仰混淆,與多神信仰合流,而予人以神佛不分的印象。

再深一層說,做為一個佛教徒,如果為了滿足不同的願望,而經常變換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物件,便會失去中心的目標。正信的佛教徒,信仰三寶是為學佛、修法,是學佛的慈悲與智慧,以佛法的正確指導,修行專一的法門,以達成持戒、修定、發慧等一貫的目標。只要不離三寶的原則,日復一日地,以看佛書、做佛事、持戒、佈施、禮誦、懺悔等為日課,縱然不求現實利益,現實的利益也會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逃避和出離有什麼不同?

通常,初學佛的人,必須要有厭離心,才能夠真正體會到修行佛法的重要和必要。要厭離什麼呢?是對於來自心理、生理、人際關係、自然環境的種種矛盾、摩擦,而引起的許多煩惱、痛苦。如果能夠轉變,那麼對這些現象的感受就不須厭離;無物可厭,也就無處可離了。所以,厭離是修習佛法的初步,就是知苦而求離苦的意思。

一般人總認為厭離人間的人際關係、生活環境,就是否定了人的價值和意義。其實恰好相反,正因為要提升人的價值和意義才要暫時厭離。就像商人出外經商,是為了賺錢養活眷屬,維持家計;孩子出外求學,是為了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以謀他日成家立業和自利利他。所以,佛法所講的厭離是修行的初步過程,而不是終究的目的。

逃避就不同了,逃避是不想負起應有的責任,不敢面對現實的生活,而抱著逃債,甚至於逃亡的心態遠離他所處的環境,這種人就像處於逃亡狀態的犯人一般,心裡經常充滿著恐懼、不自在、不安全,永遠承受著無處容身的心理壓力。這和修行正信的佛法以厭離煩惱的世間,安全不同。若能厭離煩惱,他就能逐漸地離開煩惱;多離一分煩惱,便多得一分解脫和自在。自在的程度愈深,煩惱也就愈輕,最後便得究竟解脫。如果已得解脫,當然也就沒有厭離和不厭離的問題了。

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逃避是知苦卻不敢面對苦,反而逃苦的意思;厭離是知苦、避苦因而學佛脫苦,乃是為了疏導問題。逃避既違背佛法所說的因果律,所以也不為佛法所許;厭離也不一定要離開人間,而是透過佛法的指導原則及其修行方式,提起對於世間現象的徹底認識。《中觀論頌》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首先是厭離世間,結果既已知道諸法空幻,也就不起煩惱和執著,也就不需要厭離。不過,僅僅通過知識的認同未必能夠離苦,所以要暫時離開世俗的環境,專門修持佛法的戒、定、慧三學,就比較容易達成離苦的目的了。因此,上上根器的人,一旦接觸佛法就能頓悟,悟後或以出家身,或仍以在家身於人間行化;一般根器的人,則以離俗出家最易得力。不過,出家是大丈夫事,並不是世間多數人可以做到的。因為第一、一般人不知厭離;第二、許多人雖知厭離卻無法厭離。

□個人自修和集體共修有什麼不同?

常聽說‘寧在大廟睡覺,不在小廟辦道’,也就是說個人修行不同於集體修行,在明師指導下修行和無師自修,更是大不相同。

個人修行,應該是在已經懂得了修行的方法和修行的道理之後,而且也要知道如何來解決修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身心及知見上的疑難和困擾等問題,否則不但無法得益,相反地很可能受害。特別是修行禪定,精進勇猛的話,會有種種的禪病和魔障發生,那就是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反常變化。所以,初學的人,不宜單獨修行。

集體修行,縱然沒有明師指導,尚有其他同修的彼此照顧,互相糾正,只要知見正確,不會發生太大問題。

再說,個人修行很容易成為冷熱不均,忽而勇猛精進,忽而懈怠放逸,乃因為無人約束,也沒有大眾的生活規制。勇猛過火,會引來身心疲憊而產生禪病;懈怠放逸更會使人放棄修持,退失道心。如果經過幾度的冷冷熱熱之後,便會對於修行退失信心。若在團體中修行,由於共同生活的制約,且有同修之間的制衡,會使人逐步前進,所以,比較安全。

從心力而言,個人的心力是極其有限的,初初修行的人,也無法造成修持道場的氣氛,如果能結合多人共同修行,以同樣的方式,相同的目標,共同的心態,同樣的作息時間共修,就會形成修行道場的氣氛,其中只要乃至一人正常修行,就會使得全體導入正軌。如果,多半人處於正常狀態,此種心力的共鳴、共感,就會使得每一個人得到全體修行者的全部力量,十個人參加,每一個人都可能得到十個人的力量;一百人參加,每一個人也可能得到一百個人的力量,所以,佛教讚成以集體的修行為初學者的常規。

縱然是修行已久的人,偶爾能夠參與集體修行,也是有益的事,所以,當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常有弟子一千多人,追隨佛陀過僧團的生活;在中國佛教史上,不論那一宗派,人才輩出之時,多是由於集體修行產生。例如:禪宗的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惠能,以及馬祖道一、百丈懷海等諸大師,其門下無不龍象輩出,而他們都是集合了四、五百人,上千人等的大僧團。因此,將禪宗的寺院稱為大海叢林,大海是龍蛇混雜,魚?居中,但是不容腐尸。修行者的根器,雖有大小、利鈍之不等,如果腐敗了,反常了,就會被海水棄之於外。叢林之中,林木雖有大小、粗細,但是無不挺拔向上,否則就接受不到雨露、陽光,就會自然地被淘汰。

由此可見,單獨地專精修行,不是初學者所宜。

□大修行人一定要閉關嗎?

閉關,又稱掩關,這名詞和風氣,在印度並沒有,在中國也一直到元朝之後,甚至到了明朝,才看到這種修行方式的記載。因此可說,大修行人不一定要閉關;相反的,閉關者也不一定是大修行人。

閉關可能是淵源於西藏佛教的長期洞窟修練,當喇嘛教隨著蒙古王朝到了中國內地,閉關方式也日漸風行。

從修行的方法而說,有定時的、定期的功課以及一定時段的修法,比如七天、二十一天、四十九天、九十天、一百天等,剋期取證,專心修持某一法門;如果環境許可、事實需要,也可為期一年、三年,乃至於六年、九年、數十年。但不一定是單獨地個人修持,例如:釋迦時代的結夏安居,中國大陸禪林的冬、夏兩季禪期,是集合許多人共同修行的。天台宗祖師們所編的懺法、儀軌,都是結合六、七人,十數人共同結壇而修的。在佛世時的結夏安居,也是在一定的範圍之內,或於樹下,或於洞窟,或於自建的茅舍,或於居士家的空捨,各別修行的,但那些都不是現在所說的閉關。

在早期的中國,也有一些禪者,於悟發之後,而由善知識囑其到水邊林下,山間洞窟,單獨過木食澗飲的修行生活數年。最有名的例子是終南山,據說那兒有七十二家茅蓬,原先都是個人修行,其中後來也有的漸漸成為一個個的寺院;但是住茅蓬的風氣,仍然歷久不衰。所謂住茅蓬,是自備炊具以及穀類、菜蔬的種子,入山披悺酢酡貯結茅為捨,以避風雨,長期遠離人間。不過這樣的修行法,雖類似閉關,而不是閉關。

近世的閉關修行有兩種人:一種是為避世俗事務的紛擾;另一種是為精進的禪修或潛心於經藏。前者等於是隱退修養,後者才是真正的修行。如果僅為修養,只要有錢,或有外緣的護持,就可以辦到。進關之後,若不知修行的方法,也不懂深入經藏的門徑,那麼雖然閉關三年、五載,還是不可能有所成就。如為禪修及閱藏,也得已經有了禪修功夫的基礎,或已經摸到了進入經藏的門徑才可,否則也不會有多大的成就。

所謂大修行者的定義,應該是全心投入,至少已經開了心眼,而依舊不露聲色、忍辱負重、吃苦耐勞,忍人之所不能忍,舍人之所不能捨,雖心淨如明鏡而不表現於外,雖言行如疑呆而悲智存於內。一旦因緣成熟,即能登高一呼,萬山相應,廣度眾生,有教無類而不著痕跡。如果因緣未熟,雖終其一生,默默無聞也不減其生命之光輝。如寒山、拾得、豐幹,都是大修行的人,要不是後來的好事者,搜集了他們的詩偈,流傳於世,不然誰都不知道歷史上曾經有過這樣的人物。比如,孟子所說:‘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就很類似佛教所說的大修行者的襟懷和風光。因此,大修行者可以掩關,也不一定非要經過閉關的形式和過程不可。如果因緣許可、事實需要,閉關的確也是擺下雜務、杜絕外緣,專事修行的最佳方式之一。

□魔考是真的嗎?

魔考的觀念,不是出於佛教,而是出於一般被稱為齋教的民間信仰。

佛教所說的魔,分為煩惱魔、五蘊魔、死魔和天魔。除了天魔之外,都是屬於身心和環境的衝突與不平衡所產生的現象。要得天魔的擾亂,必須是大修行人;除了天魔之外,其他三種魔,都屬於人為的。縱然是天魔的困擾,如果身心正常、精神穩定,也可以克服。所以,不會修行的人,或知見不正的人,易染魔擾;如有正確的知見和精進的修行,魔擾是不存在的。

所謂魔擾是由貪、嗔等自我中心的執著而產生的,我執越輕,離魔越遠;即使人皆難免面對死魔的降臨,但對修行者而言,若能以平常心來面對死亡,死亡就不是魔。

五蘊魔的意思,是指色、受、想、行、識。第一色蘊是指我們的肉體和肉體所處的環境,其餘四蘊則屬於心理活動,以及流轉於生死之間的精神主體。如果不出三界、未了生死,即在五蘊魔的掌握之下,但他不是人格化的鬼神,而是由於業力的推動。如能去除貪、嗔、疑而出三界,便能脫離五蘊魔的範圍。可見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

所謂煩惱魔,是指我們的心理活動失去平衡與自主的控制。所謂心不由己,心隨境轉,事事牽掛,捨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丟不掉,都是出於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祟;若能以慈悲心待人,以慚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緒,煩惱魔便無可奈何。

至於天魔,他在天上,和一神教的宇宙創造神並行,他有無限的大力,他的形象變化多端,可能以猙獰的面目出現,多半則以仁善的形態現身;不過他的目的,不論威脅利誘,都是要你脫離正道而行邪法。

佛法所說的天魔,是在修行者發起出離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時,魔宮震動,魔王發愁,因為即將有人出離三界,魔子魔孫減少,而佛法增長,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兵魔將,來擾亂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會親自出動,務期留住此人於魔力所及的範圍之內。例如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成道之前,就有降魔的過程,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受到天魔的困擾。一般的俗人終日在煩惱及五蘊之中打滾,也在生死之中流轉,豈能遭致天魔的出擊?

但是現在民間卻流行著魔考的信仰與傳說,信了一般齋教之後的人,如果事業順利、家庭平安、身體健康,就說是無生老母、明明上帝所賜,是信奉齋教的行為所致,應該全心的感謝,全力的奉獻。如果遇到不如意事,災難、病障、橫禍、鬼擾,就說是魔考,而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由於入了道門、成了道親,有所謂已在天堂掛號、地獄除名,所以,引來魔鬼的妒嫉,而給予種種的打擊。這不能埋怨無生老母、明明上帝,反而應該感謝、忍受,否則,如果經不起魔考而退失信仰,那就又要變成天堂無分、地獄有名。

這種說法,實在是愚疑的迷信,否則既有權力使人天堂掛號、地獄除名,為何不能助人消除魔障,還要說是魔考,使得接受魔考的人,不敢以人為的方式來捕救、改善他們的遭遇。

當然,佛教也有重罪輕報之說,以及提前受報之論;也就是說,若不修行,惡報尚不會現形,一旦精進修道,發出離心,行菩薩道,就會引來若干魔障,那可能是天魔,也可能是宿世的冤親債主,恐怕你出離三界之後,對你控制無方、需索無門,所以提早討還你的欠債。不過由於你的修行和發心的善功德力,能將本來是應該多生償命的,變成即生的病離,以此了結無量劫來的債務。所以,這是基於因果觀點而言,不是無理的迷信。而且,佛教還是主張在災難降臨之時,盡量設法處理

改善,以盡人事,不是束手待死式地受盡折磨。佛法講因果也講因緣,過去的因,如果加上現在的緣,他的結果就會改變。

佛教不是定命論和宿命論,而是努力論。一切的災難與不幸的遭遇,都是來自過去所造的,加上現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人,當以正常的方式作合理的改善。因此,遇到疾病及困擾,便稱為魔考的觀念,在佛教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被承認的。

□如何選擇明師?

韓愈曾經說過:‘術業有專攻’,因此,學習任何法門都應該選擇有專精獨到功力的明師,不論做學問、學藝和學佛,其道理都是相通的。雖然明師未必出於明師之門,明師門下也未必出高徒,但是追隨明師,至少不會指錯方向,教錯要領,實要比所謂‘以盲引盲’來得安全。

可是誰是明師?往往無法得知,特別是宗教經驗和禪修工夫,在自己尚未入門時,更是無法判斷誰是明師或不是明師?不過,明師雖然未必有名,但若為大眾公認的明師,自然要比自稱明師而尚未被大眾所公認的,要可靠得多。在無力明辨誰是明師或不是明師的階段,追隨已被大眾公認的明師是比較安全的。或者由已經成名的老師,介紹尚未成名的老師,也是較可信的。而由你所信任的明師介紹另外一位明師,也是可取的,如在《華嚴經》中,善財童子參訪五十三位元大善知識的方式,就是通過一位介紹一位,形成了五十三位元的連鎖關係。他們人人都是明師,因此,善財童子絕不是病急亂投醫似地盲目拜師。

世間任何時代都有許多自稱為一代宗師的人物,他們妖言惑眾,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廣收徒眾以虛張聲勢,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有名的邪師為明師。所以,孟子也說:‘人之大患,在好為人師。’因為那些邪師對社會人心有誤導作用,使人間產生更多的紛擾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們學習某些邪法、邪說和邪術,不僅不能開拓人生境界,反而會為自己帶來身心的傷害,家庭的失和。只可惜一般人實在很難識破這些人的真偽、邪正。

從佛法的立場說,邪與正、暗與明的標準,都在於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帶有強烈貪嗔習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師;又如雖然表現仁慈,和顏悅色、道貌岸然,但倘有驕、狂、慢等氣質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師。找明師,《大智度論》卷九揭示了四個要點,稱為‘四依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師不以自我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個人為權威,是以共同的原則、規律為依準。律教的法就是因緣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師所說的道理與開示,違背了因果和因緣的法則,就不是明師。因為因果是要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緣是教我們對一切的現象不起貪嗔等執著心。否則,雖眾人尊其為聖人,也和邪師無別。

第二、依義不依語:凡是真正的法則,一定是放諸四海皆准,古往今來皆同的,不會因民族、地區、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別。如果說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語言上的神秘,便都不是正法。正法應注重義理的相通,而不當拘泥於語言上的相異。例如說:回教徒重視阿拉伯文,猶太教重視西伯來文,都與此準則相背;佛教徒重視梵文、巴利文,只是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義,並不是說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別的神力或神聖。當然,印度教是重視梵語、梵音的,此與佛教有別。

第三、依智不依識:智是聖人的智慧,乃從無我的大智、同體的大悲中產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論為己為人,乃至於為一切眾生,或者為求成就無上的佛道,不論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個別的我與全體的我,都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屬於知識及認識的範圍。知識是從自我的學習經驗中產生分別、記憶、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則只有客觀的現象,沒有主觀的中心;只有運作的功能,沒有主體的中心,如果與此相違,就不是明師。

第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了義是無法可說、無法可執、無法可學、無法可修,也無法可證。正如《壇經》所說的無念、無相、無住,不為什麼,也沒有什麼,只是照樣地吃飯、穿衣、過生活、自利利他、精進不懈。

根據以上四點標準,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別,誰是明師?誰不是明師?再依據這四個標準去訪察你所希望親近的明師,大概不會有所差池,日積月累,縱然不得明師,你自己也已經成了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