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念佛一事,所求皆得。為現在椿萱求福壽,為過去祖禰求超升,均無不可。
然須至誠之極,方有感應。若泛泛悠悠,則其利益,亦是泛泛悠悠。迴向之文,宜於正迴向後,自己依所求之意,作數句。但表其心,不必鋪排。
汝既知淨土法門,尚宜與一切人說其利益,令彼修持,況生我之父母乎。為父母迴向,固為至理。而不勸父母,自己修持,便失真實孝親之義。
若父母天性與佛相反,當至誠代父母持念迴向,消除宿業。久而久之,自會生信修持。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父子天性相關,而有不能轉移之理乎。
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譯文:
念佛這件事,所求都能如願。為現在的父母求福壽,為過去的祖先求超升,都可以。
然而必須至誠到極點,方才有感應。如果泛泛悠悠,那麼其所得的利益,也是泛泛悠悠。迴向文,應該在正迴向之後,自己依照所求的心意,說幾句。只是表明心願,不必鋪排文字。
你既然知道淨土法門,尚且應該對一切人講說其中的利益,令他們修持,何況是生養我的父母呢?為父母迴向,固然是正理。而不勸導父母,只是自己修持,就失去真實孝敬父母的意義。
如果父母的天性與佛法相反,應當至誠代為父母念佛迴向,消除宿業。久而久之,自然會生起信心,修持佛法。誠心所到,金石都會打開。何況父子天性,互相關聯,而有不能轉移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