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陰身就是神識,並不是神識變化成中陰身,也就是世俗所謂的靈魂。所謂‘中陰身七天會死生一次,四十九天之中一定會投生’等說法,不可以執著為一定。中陰身的死生,是就眾生無明心中,所出現的生滅之相來說的,不可以呆板的用世間人的死生之相來看待。中陰身的受生,快的話一彈指之間,就會向三惡道或六道中去投胎,慢的話會到四十九天,甚至超過四十九天。
剛死的人,能使認識的人,在白天或晚上見到他們,他們與人接觸,甚至交談,這種情形不僅中陰身可以,就連已經在善道或惡道中受生的人,也能在朋友及親人的面前現形。雖然說這是本人意念的示現,其實這個權力是造化的神靈所操作的,以此來告訴世間的人,人死了之後,神識是不會消滅的,以及善惡的果報不是假的。否則,陽世間的人不知道陰世間的事,那麼‘人死了之後,形體就朽壞,神識就飄散’的瞎人慧眼之邪見,一定會使很多人群相附和,這樣就會使世間的人,全都陷入於沒有因果,沒有來生後世的邪見深坑之中,將會使善人也不警惕努力的修行品德,惡人更加窮兇惡極的造惡了。雖然佛陀說善惡有報,但是不能證明,誰肯相信呢?
現在由於亡故之人現形來示現,足以證明佛陀沒有說謊,果報確實是有的,因此不但善人更加努力做善事,就連惡人的心,被這種情形與因果的道理折服,而也不致於太過惡劣。天地的鬼神,想要人們明白這些事,所以會有死亡的人在陽世間現身,陽世間的人到地府中被審判等事。這些都是用來幫助佛法,協助世間人事的治理的,這種道理很是微妙,然而關係很大。這種事,古往今來的書上有很多的記載,不過書上都沒有說明這種權變之所以然,及這種事所帶來的利益。
中陰身雖然離開了身軀,但是依舊有身軀的知見,由於有身軀的知見,所以就需要衣服及飲食來滋養,因為凡夫的業障深重,不知道五陰本來就是空的,所以仍然認為自己與世間人沒有差異。如果是具有大智慧的人,則當下就能脫離此身體而無執著,這時就能五蘊都空而諸苦都消滅,真如佛心顯現,而萬種功德圓滿彰顯了。
亡者的境界並非都相同,所以生者不妨隨個人的知見來為他們辦理資生之物,譬如焚燒冥衣,世間人只要想著有給亡者衣服的心就可以了,至於衣服的大小長短,豈能大小合適?然而只要生者有這份心,並且根據亡者的情感知見,就能夠合適、相宜,由此可見一切諸法,是隨著心念轉變的大道理。
死亡之後,尚未到六道受生之間,就叫做中陰身,如果已經到六道受生,就不能叫做中陰身,至於他們附在人的身上,講說受苦享樂之事,這都是神識的作用。投生一定是由於神識與父母的精子與卵子和合的。所以在懷孕時,神識就已經住在胎中了。有人出生時,才被人見到他進入母親的房中,這是因為父母行淫時,有其它人的神識代他受胎,等到要出生時,本人的神識才來,而代替的識神就會離開了。
印光大師原文
中陰者,即識神也。非識神化為中陰,即俗所謂靈魂者。言中陰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投生等,不可泥執。中陰之死生,乃即彼無明心中,所現之生滅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論也。中陰受生,疾則一彈指頃,即向三途六道中去,遲則或至七七並過七七日等。初死之人,能令相識者,或見於晝夜。與人相接,或有言論。此不獨中陰為然。即已受生善惡道中,亦能於相識親故之前,一為現形。此雖本人意念所現,其權實操於主造化之神祇。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滅,及善惡果報不虛耳。否則陽間人不知陰間事。則人死形既朽滅,神亦飄散之瞽論,必至群相附和。而舉世之人,同陷於無因無果,無有來生後世之邪見深坑。將見善者則亦不加惕厲以修德,惡者便欲窮凶極欲以造惡矣。雖有佛言,無由證明,誰肯信受。由其有現形相示等,足征佛語無妄,果報分明。不但善者益趨於善,即惡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而亦不至十分決烈。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故有亡者現身於人世,陽人主刑於幽冥等。皆所以輔弼佛法,翼讚治道。其理甚微,其關係甚大。此種事古今載籍甚多。然皆未明言其權之所自,並其事之關係之利益耳。
中陰雖離身軀,依舊仍有身軀之情見在。既有身軀之情見,固須衣食而為資養。以凡夫業障深重,不知五蘊本空,仍與世人無異。若是具大智慧人,則當下脫體無依。五蘊空而諸苦消滅,一真顯而萬德圓彰矣。其境界雖不必定同,不妨各隨各人之情見為資具。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與衣之心。其大小長短,豈能恰恰合宜。然承生人之情見,並彼亡人之情見,便適相為宜。此可見一切諸法,隨心轉變之大義矣。死之已後,尚未受生於六道之中,名為中陰。若已受生於六道中,則不名中陰。其附人說苦樂事者,皆其神識作用耳。投生必由神識與父母精血和合。是受胎時,即已神識住於胎中。生時每有親見其人之入母室者,乃係有父母交媾時,代為受胎。迨其胎成,本識方來,代識隨去也。——《文鈔》之《復范古農居士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