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理也。一山曰:「不治事也。」
忠曰:「在侍者寮,不理侍者職,曰不釐務侍者。」
《大慧年譜》云:「師三十七歲。四月抵天寧,圓悟令居擇木堂,作不釐務侍者,每日同士大夫入室。」
《物初剩語·西巖禪師行狀》云:「師名了惠,時主雪竇席者,佛鑒無準范也。師造席下,自陳來歷。范呵曰:『熟歇去!』已而令充不釐務侍者,語之曰:『覷不透處,只在鼻尖頭;道不著時,不離口唇皮上。』」
《枯崖漫錄》云:「鐵鞭韶禪師見密庵,六年為不釐務侍者。」
〈虛堂愚和尚行狀〉云:「運庵師祖赴道場,攜師過霅上,剃染為不釐務侍者。」
忠曰:「不釐務語,本在外書。」
《宋史?禮誌》云:「元豐八年二月詔:諸三省御史台寺監長貳、開封府推判官、六參職事官赤縣丞以上,寄祿升朝官。在京釐務者望參,不釐務者朔參。」
《春明退朝錄》云:「本朝視朝之制,文德殿日外朝。凡不釐務朝臣日赴,是謂常朝。」詳〈垂說類·五參上堂〉
《事物紀原?知縣》云:「《宋朝會要》曰:『建隆四年六月詔:河朔右地,魏為大名,分治劇邑,當用能吏,思慎釐於縣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