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下)
宋求那跋多羅奉 詔譯
大明天界善世禪寺住持(臣)僧(宗泐)演福講寺住持(臣)僧(如玘)奉 詔同注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陰界入生滅。前文固言之矣。而大慧復有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有我誰為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若盡不識涅槃。何由出離生死耶。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答中言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者。如來謂理性如來。現前一念所具名之為藏。根塵一念心起隨染淨緣。染即無明。隨無明染緣。則為九界生死。淨即教行。隨教行淨緣。則為四種道滅。四種者。即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也。故曰是善不善因。因則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惡果報。譬如下喻上隨緣所造之法本離二我。如伎兒依咒術故變現種種形像。豈有二我之執。言三緣者根塵識也。根塵和合一念心起。由不覺故隨逐染緣惟造惑業。而成九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覺故。妄計執著造作。由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轉生七識無名住地。言無明起之始也。從此根本乃生枝末無明。故喻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此隨染緣從細至粗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隨淨緣。則離無常之過二我之執。自性清淨。所謂性德如來則究顯矣。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 此言諸識有生有滅。諸識者。謂意識及意意識。並前五意識。是為七識。非第七二乘識也。由念念而起。起必同時。因不實妄想等者。謂六識取境也。種種形處者六塵也。根塵既形遂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現。生苦樂受。展轉生死無由解脫。名相纏縛從貪起貪。因及所緣互相由藉。皆所謂生相也。彼諸受下是名滅相。謂受根及想行等次第不生。惟餘自心妄想不覺苦樂。言入滅受想者。謂受想心滅。即滅盡定。或得四禪也。
善真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 善真諦解脫等。即聲聞所修。於此滅定作解脫想。非究竟滅也。不離不轉等。入楞伽雲。而實未捨未轉如來藏中藏識之名。若無藏識七識則滅。由不轉不滅。所以七識與六識。為因及攀緣而生。然非二乘諸修行者所知境界。以彼唯了人無我性。於蘊界處取於自相及共相故。若見如來藏。則五法三自性皆無我相。豈陰界入而不滅耶。
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住菩薩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 由前悟入得預初地次第增進。位深德著不為外道邪見所動。至第八不動地。於此得十種三昧樂門。為諸佛三昧力所持。覺即佛也。即能觀察諸佛之法及本願力。不同小乘著三昧樂及不住實際。則起化利物也。獲自證智。豈與凡小所修行同。得十賢聖種性道者。即十地聖種性也。十地皆聖。兼言賢者對極位而言也。及身智意生者。謂由十地至於佛地。身即法身智即報身。意生即化身。既得三身離於三昧因行。故戒勸雲。欲勝進至如來地者。當淨如來藏識藏之名。如來之藏本無可淨。淨其垢者耳。識藏以名言者。由迷如來藏轉成妄識。無有別體故但有名。若無識藏之名。則轉妄識為如來藏也。
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如來藏本無生滅。今既複本而生滅何有。然諸凡聖悉有生滅者。凡謂外凡內凡。外凡即十信。內凡即住行。向亦名為賢。聖謂十地。聖亦有生滅者。雖能修行得自覺聖趣。猶居因位未離變易生死。言不捨方便者。一者自行增道方便。二者化他益物方便。皆有生滅義也。此如來藏等。入楞伽雲。此如來藏識藏本性清淨。客塵所染而為不淨。一切二乘及諸外道。臆度起見不能現證。如來於此分明現見。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我於此下。指往昔所說經為證。如來之說本不假證。但於彼經已曾廣明。故茲略說得以指之。入楞伽雲我與勝鬘夫人及餘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藏名識藏與七識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我。故勝鬘下文顯可見。言莫但聞覺作知足想者。言如來藏識藏是佛境界。非三慧具足莫能造詣。戒勸修學良在此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甚深如來藏 而與七識俱
二種攝受生 智者則遠離
如鏡像現心 無始習所熏
如實觀察者 諸事悉無事
如愚見指月 觀指不觀月
計著名字者 不見我真實
心為工伎兒 意如和伎者
五識為伴侶 妄想觀伎眾
頌上如來藏與七識俱乃至由自相共相二種攝取則有陰界入生。此乃隨妄緣者。若能反妄見如來藏。則遠離生死矣。如鏡像等喻上說也。謂八識體性本來無物。由無始惡習所熏。轉生諸識等法。如鏡現像。稱性而觀像虛事亡。復以指月。以喻假名實法有得有失。苟不能忘言契理。政如觀指而不觀月也。心謂如來藏心。隨緣變造如伎兒之化現。意即意根復起意識識起善惡。如和伎者。五識取塵意識同起。是為伴侶。妄想分別如觀伎人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聖賢 五法等上雖已明。而未曾約諸地分別。示其所以。入一切佛法至如來地者。故復請之。答中先通示五法迷悟相。謂修行者趣入。則五法通是悟相。故曰若修行者等。若反是不覺。則五法通是迷相。故云不覺彼五法等。是知法無自性迷悟在人。此且總示。所以趣入等相。備見後文。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恚癡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墮名相流 此徵釋中。別約名相妄想。就凡夫法以示迷相。謂依六塵等俗數名相。起諸分別。其心流散妄返。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於色。覆障聖智起貪恚癡。造作諸業如蠶作繭。妄想自纏墮於諸趣生死大海。已上迷相無出三道。文顯可見。如蠶作繭者。喻自纏縛也。如汲井輪者。喻生死輪迴也。如幻野馬等。喻不知幻性離我我所也。起於一切不實等。謂名相起諸妄想。妄本不實起於幻相。幻相本虛離相所相。亦無生住滅可得。則歸於自心而已。實非自在等邪因所生。凡愚不知妄取外境。隨諸名相流散耳。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慧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彼相者等。追釋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也像馬等名。以此名即顯其相。名相既立謂此事如是決定不異。是名妄想分別。已上三法屬凡夫。正智者下。就聖賢法以明悟相。言名相不可得者。謂欲求正智。但悟名相不實猶如過客。識心不起離乎斷常。不墮凡小境界。是為正智。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想見怪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此段正明如如。由前正智觀察名相非有非無故。言不立非不立也。捨離有無二邊。不墮損益二謗。一切名相不生。是為如如義也。菩薩住如如下。正示如如所得之相。既曰如如。豈有得乎。乃以無得而得。得自他因果之法。言無所有境界者。離空有二邊之相。由此登歡喜地。則別教初地也。不離而離。離一切外道惡趣。無住而住。住出世間正趣。無分別而分別。了一切法皆悉如幻。無證而證。證自覺法趣。亦離諸妄想見性異相。即能見所見。前文所謂相見俱離是也。如是次第至法雲地。以至三昧力等種種功德。由之開法至如來地。為眾生故普現色身。如水中月。具足成滿十無盡願。隨其意解而為說法。其身清淨離心意識。是為如如所得之相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上既明五法。則三自性義在其中。今前後會攝。故復問其攝入之外亦各有自相宗耶。答中先答總入可知。次別配法相。初以名相對妄想者。從所因言也。以彼妄想反屬緣起者。從所起說也。若依妄想生心心法者。言心王心所依分別起。起乃同時。如日與光不相捨離。分別諸相自持其名各各無差。是為緣起自性。正智如如皆非有作故不可壞。是名圓成自性。是為三自性入五法也。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此明五法攝於八識。於自心現而起妄想。有八種分別。皆是虛妄不實之相。若能捨離二種我執。則能所攝受俱滅。二無我智由是而生。即正智如。如是知。識等雖異同歸五法。無別自相宗明矣。然此五法。而三乘與佛及一切諸法皆入其中也。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瓶等。即此非餘是說為名。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 此段重列名釋義復自一途。大同小異不無所以。先相後名不出名實互有前後。餘二不同者。前約自行。故前智後如。此兼化他則反其次。故云我及諸佛隨順入處者。如如也。普為眾生如實演說等。正智也。故知此文兼自化他。此中言相者。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也。名者依彼諸相立瓶等名。因此名相則有心心數法種種攀緣。是名妄想。了達名相畢竟無有。但是迷心展轉分別。如是觀察離諸妄想。是名如如也。真實決定等者。重指如相。示諸佛入處。依於自證如實演說不斷不常。非凡小偏邪所得故名正智。又曰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者。約互攝義通結四種。故與上異。戒雲自學教他。又言勿隨於他者。謂莫隨名相所轉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五法三自性 及與八種識
二種無有我 悉攝摩訶衍
名相虛妄想 自性二種相
正智及如如 是則為成相
悉攝摩訶衍者。謂上四法普攝一切大乘之法。反而言之。一切佛法。亦遍攝此之四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諸佛如恆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愍解脫 三世諸佛如恆河沙。經教言之多矣。諸佛之數為果如所說而受耶。為別有義耶。故復請云云。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恆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缽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缽華。優曇缽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缽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恆河沙無有過咎 答中先指其非。蓋諸佛數量過於恆沙。亦過世間心量所望。故非喻所喻。豈特恆沙而已。蓋凡設喻義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受化者。生死無窮。佛則為說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退想息其方便妄求進求佛道。以難顯易。所以進之也。有時觀已受化者為說。佛之難值猶如曇華。令其欣慕向道。所以策之也。又云。曇華之難見者。無已今當見之說。而如來於世人皆見之。故知說如來如曇華者。實起人難遭之想耳。然此二喻言難言易者。皆如來化用邊事。非如來自證境界。故云不以建立自通。若論自證世間無等。非喻所及。一切凡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識所能知見。然有時而為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大慧。譬如恆沙一切魚鼈輸收摩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恆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恆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恆沙世間無情之物。雖為魚鼈人獸等踐踏。不生惱亂之念。以喻如來聖智神通自在受諸外道人獸惱亂不起念想。蓋以本願力利安眾生。無有愛憎分別。輸收摩羅翻殺子魚。
譬如恆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恆沙不壞 此言沙性不壞。喻如來法身常住。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則同一堅性。故為沙為石。以理則與彼堅濕煖動均一真性。故劫盡燒時而地性自若。蓋地與火大俱是生故。愚夫不知見謂燒爾。火因者以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故。地不得而燒。如來法身不遷不變亦復然也。
大慧。譬如恆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大慧。譬如恆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 此一節言恆沙無有限量者。喻如來光明無量普照一切。言無異沙者。喻如來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以有漏無漏因緣皆斷故也。
大慧。譬如恆沙增減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 此喻如來以方便智成熟眾生而於法身體無增減。不同色身有生有滅。身法者色身也。
如壓恆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故 塵沙無油。喻如來雖為眾生眾苦所逼乃至蠢動未盡涅槃欲捨深心願樂亦不可得。以大悲心具足成就眾生故也。
大慧。譬如恆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恆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恆沙隨流。愚人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之。非無水也。此喻如來說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於法悟性。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之義故也。生死本際等。入楞伽雲。生死本際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說趣。大慧。趣義是斷。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佛告大慧。無始虛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焰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生死解脫本際理等。云何一可知一不可知。答中言無始虛偽等。乃是解脫之由。言以自心現知於外境。則妄想身轉即是解脫。既妄想轉即是解脫實不滅也。不滅則遍一切處。故曰無邊。體既無邊故。雲非都無所有。為彼妄想等。言彼妄想轉處。作解脫無邊等名。名轉體不轉故云異名。觀察內外者。前以自心現知外義。則外無外相。還以此理而照內心。則內外一如。離於妄相惟一真如。更無別法。故云無異眾生。智及爾焰了無待對。所以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者。重結示釋成。此妄想生滅。皆由自心識與不識而已矣。苟識自心妄無不滅。然有言識而妄不滅者。是未為真識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察諸導師 猶如恆河沙
不壞亦不去 亦復不究竟
是則為平等 觀察諸如來
猶如恆沙等 悉離一切過
隨流而性常 是則佛正覺
不壞頌上喻法身常住。不去頌如來說法不隨諸去流轉。亦復不究竟者。謂以不壞不去觀察如來。則未為究竟。當觀諸佛猶如恆沙平等無異離諸過患。又言隨流性常者。謂隨順究竟涅槃之流。是為真常正覺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剎那者時之最促。念之極微者也。如雲壯士一彈指頃六十一剎那。故以心念起滅不停為剎那。又物之無常變壞者為剎那。是皆眾生虛妄識相。上說妄想身轉。是說陰等無常。故舉諸法剎那壞相為問。答中先列一切法名。然後為釋。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 略說者。對下廣說而言。心識習氣乃生死之因。五陰乃生死之果。由不了心識習氣長養。故有三界六凡有漏妄想剎那。善不善即三善三惡也。
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無漏 修三昧等即無漏因果。三昧因也。法樂住果也。此三乘賢聖無漏之法。無漏則離剎那念也。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 善不善下。廣明剎那相非剎那相。名雖重出。義則通示。如來藏名識藏者。即第八識。此識乃至五識名相。出於正教。故云非外道所說。言五識身者。正明剎那相也。心意意識俱者。即上眼等五識。與心意識同時取境。有善不善相。或次等起或間雜起。故云展轉變壞相續流注。根境之間未始間斷。不壞者不斷也。身生者。五識身生也。生則有滅。故云亦生亦滅。由不覺諸境自心所現。著於差別形相念念起滅。故云次第滅餘識生。攝受意識者。以五根攬五塵識歸意識。起善起惡。亦由意識同時取境。而起分別。故曰相應生。剎那時不住者。言諸識起滅不停。不於此則於彼。無時暫息。是為剎那之相也。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以斷見壞無為法 剎那者下重結前起後。此二種相雖通依諸識生起。而所從則別。故曰。名識藏等。是則以諸識從識習氣者。剎那也。從無漏習氣者。非剎那也。既是無漏。猶名習氣者。謂其體是第七識執想猶在。雖非剎那。未為究竟真常無漏。乃是三乘賢聖境界。故非凡愚所覺。凡愚計著作剎那論。非但不覺非剎那。亦不自知其為剎那也。以斷見者。謂凡外苦行妄取涅槃。斯乃墮於斷見。非無漏涅槃故曰壞無為法。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 七識不流轉者。承上無漏之義。對六識八識辯異。蓋此二乘之識。已斷見思不流轉三界。不受生死苦樂。故異於六識。非涅槃因故異八識。以八識受熏能成涅槃之因故也。如來藏者。正明八識。以能含藏善惡。隨緣流轉生死。苦樂因果。四住地者。枝末無明也。無明住地者。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昏醉故。受二種生死。凡愚妄想熏心不能了知。起剎那見。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滅。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如來本答剎那之問。剎那則有損壞。而直以不可損壞言者。蓋迷則是剎那。悟則非剎那也。喻如金剛等金中精剛。以百鍊故。鑛璞全消惟一精剛。物不能壞。此世間之奇特性也。又喻佛舍利。以萬行熏修垢染都盡。惟一精真無能壞者。此出世間奇特性也。如來所得真常亦復如是。故曰若得無間有剎那等。佛謂我以無間三昧所證真常。豈有剎那。言聖應非聖者。夫聖未有不聖之理。則知既悟不迷。其無剎那明矣。故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解秘蜜之說。於一切法作剎那想。隱覆秘密也。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 剎那生滅者。生死此岸之事也。真常不壞者。涅槃彼岸之理也。然則自此岸而達彼岸。由剎那而究竟真常者。其六度之功乎。大慧所以承是而請問也。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答中言六度有三。初世間六度。言我我所攝受計著等者。謂凡夫所修其過為四。所謂計我我所。則無度生之念一也。著於二邊。則不能達中道彼岸二也。為求勝報。則不免於生死三也。樂著六塵。則非無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通。及生梵天。亦田修無漏事六度而得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此是二乘所修。雖依四諦十二因緣行此六度。言墮攝受涅槃者。但為自度而樂真空之樂故。與菩薩所修不同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毘黎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此圓頓菩薩所修。攝受者。謂六根攝受六塵。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慳貪能治所治之二也。大乘菩薩。既覺了諸法惟心所現。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佈施。則能治所治二無二也。二無二故則三輪體空。故曰不生妄想。能施空也。不攝受能受空也。不計着色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薩如是行施。是為利樂一切眾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於彼緣等。謂即以善修檀度之心。於持戒等緣亦妄想不生。一一稱性而持者戒也。如是而持戒。則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則不違不順。如是而精進。則何進何怠。如是而修禪。則無定無亂。如是而行般若。則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邊不離二邊。安於中道直濟彼岸。是為上上波羅蜜相。忍中言知攝所攝者。即能取所取自性皆空。精進中凡兩言方便者。一則別相。謂誦經等。二則通相。謂兼五度皆須精進而行。禪度中言不墮聲聞攝受者。謂聲聞定力偏多。及樂著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滅或言非性。是則六度雖異。而以離妄為本。若能離妄何行不成哉。先身轉勝而不可壞者。謂六度增進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轉勝前五。不可破壞。得自覺聖趣。則又般若之至者。於是三品雖通中下。意實在乎上上。修者擇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空無常剎那 愚夫妄想作
如河燈種子 而作剎那想
剎那息煩亂 寂靜離所作
一切法不生 我說剎那義
如來常以如河流如種子如燈等喻。破彼妄想有為作法皆是空無常剎那。凡愚不善此隱密之說。而起剎那妄想。剎那息煩亂等。正頌上隱覆義。謂能了剎那。可以息煩亂。體寂靜則自然離所作。故一切法無生。所以為說剎那之義也。
物生則有滅 不為愚者說
無間相續性 妄想之所熏
無明為其因 心則從彼生
乃至色未生 中間有何分
物生則有滅。固是生滅常理。若為愚者說則滋名相。於是破生滅法。先示生相為所破。謂無間相續性。即剎那生滅。由妄想所熏無明為因。故剎那妄心從彼而生。次明能破中初破生相。言乃至色未生等。承上心。雖生而色未生時。中間自無所依之分。是心無色而不生也。有何分。入楞伽作何所住。
相續次第滅 餘心隨彼生
不住於色時 可所緣而生
以從彼生故 不如實因生
云何無所成 而知剎那壞
此明相續滅相。謂色雖已生。而心續滅是色心不相待。縱有餘心隨彼色生。苟心不住於色。復何所緣而生。為其念念不住而亦不取故。是心雖有色亦無生性。抑若從彼生。則自無生性可得。故曰不如實因生。次破滅相者。由上求剎那成相尚不可得。況有剎那滅相乎。壞即滅也。既破生滅則複本真常矣。
修行者正受 金剛佛舍利
光音天宮殿 世間不壞事
住於正法得 如來智具足
比丘得平等 云何見剎那
揵闥婆幻等 色無有剎那
於不實色等 視之若真實
此頌不壞法有四。謂修行者正受一也。金剛二也。佛舍利三也。光音天宮殿四也。此天三災不壞。復為後劫生成之始。此天與金剛。是世間不壞事。正受與佛舍利。是出世間不壞事。次示能得不壞之人。言住於正法得者。謂如來以正智具足莊嚴。比丘以平等正受。皆以正法而得。然金剛與光音。雖曰不壞。總是無常。云何見剎那者。頌上結斥。謂若不如上作剎那見。當以何理見剎那耶。故以揵城喻之。然幻色固非剎那。而眾生於虛妄法中計為實有。是猶視揵城幻色為實。非剎那而何。若了剎那妄即真實矣。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金剛力士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缽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此文有七問。一問授聲聞記。二自一切眾生下至無所答。問佛何故言不說法。三如來常下。問何待思惟說法。四化佛下。問說剎那壞相。五問何故金剛侍衛。六問本際。七問九惱。九惱者。如天魔之興兵旃遮婆羅門。女以木盂系腹孫陀利殺女入婆黎那村乞食空缽而出食馬麥頭背俱痛刺傷足設火坑毒飯。是為九也。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此答初問。言為無餘涅槃故說等者。子果縛盡故曰無餘。然非究竟。雖為授記乃須行菩薩行。此乃誘進小乘。又曰。此及餘世界等。言菩薩有始修大行復樂小果。為其說授記事以策進之。故云進向大乘。此則斯經言記聲聞之意。授聲聞記正在法華。今乃化佛權記。故云非是法佛。言與菩薩不異等。據同斷惑障解脫一味云爾。非為智障斷也。智障斷則見法無我。得如來殊勝清淨境界。非聲聞也。聲聞但斷見思煩惱。見人無我。未破無明見法無我。故與菩薩異也。又曰七識滅者。乃以七八識。而論二障有脫未脫。二乘但滅七識。而法障未脫。所謂但離虛妄名為解脫是也。若法障等滅。方為究竟清淨。是知同異未易輕議也。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 此答第二問也。謂本住法無增無減。故前無佛道可得。後無涅槃可入。中間亦無法可說。故曰前後非性。非性者離自性也。
無盡本願故。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此答第三問也。如來度生誓願無盡。無謀而應非說而說。故曰無慮無察。良以究窮正智圓鑑法界。如鏡現像何待思慮然後說法耶。又曰四住地等。謂究竟果盡。所斷者二障。所離者二死。所證者無二我法門。豈化佛之所為乎。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此答第四問也。心意等名七識身。即一第六事識。而剎那有壞不壞者。所從言異耳。若以諸識。從剎那習氣因。則有壞。從善無漏品。則不壞。以其性離非剎那。故不復輪轉。即不壞義。然剎那習氣者。六識之分也。善無漏品者。七識之分也。此乃六七對。明壞不壞義。若約七八相望。則七識執我想心未忘故。有可壞惟八識不壞。故特言眼識等七意存八識不壞故也。如來藏者別顯藏識。謂此識在輪轉謂之輪轉。在涅槃謂之涅槃。與之為苦樂。而未如不淨。是則不即不離。非壞不壞。故非凡愚所能覺知。空亂者小乘著空。乃為空所亂也。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此答第五問也。問中有對論別論。對論則佛有真化。故曰力士所護者。化佛也。離一切根量等。言真佛不墮自他陰界入法。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則究竟住於智斷。功德法身常與定俱。故不須護。別論者。雖化亦不護。凡二意故。蓋化謂化現。亦應也。又無而歘有曰化。皆隨機應現。不同凡夫隨實業生。則不待護一也。又曰化佛者。非佛不離佛。乃從真起化。故非一非異。亦不待護二也。但化用必因眾生。眾生有作須眾緣具。故佛亦以緣具說法。故曰因陶家論等。正取緣具義也。是則不護而護。如金剛力士。豈得非化乎。非自通處者。不同真佛惟說自覺境界也。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 此答第六問也。本際非不可施設。但為眾生未能出自妄想外故。於本際有所不知。極其妄想。不出斷常二見。故曰愚夫依七識身滅等。據彼所知。極於七識之外無所知故。因起斷見。而不覺識藏無盡。見其念念相續故。起常見。由其自妄想內。而不及外故不能知。必待妄想轉滅。方是解脫慧滅者。示妄不自滅。必由慧而滅也。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此答第七問也。如來五住煩惱。正習俱盡二死永忘。豈復有魔業等事。然皆為眾生故。方便示現耳。此之七問七答。依經分節。或分為十或節為六。讀者宜自詳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三乘亦非乘 如來不磨滅
一切佛所記 說離諸過惡
為諸無間智 及無餘涅槃
誘進諸下劣 是故隱覆說
諸佛所起智 即分別說道
諸乘非為乘 彼則非涅槃
欲色有及見 說是四住地
意識之所起 識宅意所住
意及眼識等 斷滅說無常
或作涅槃見 而為說常住
非乘者非佛乘也。不磨滅者謂真佛也。以其非乘故。為授一乘記。以其是真佛故。說離諸過惡。此間頌初後二答。亦兼頌第五問答也。為諸無間智等覆。頌初答意可知。諸佛所起智者。頌答第二問也。謂從初起道樹所得智。後即分別說道。此以其說而顯無說。非曰不說。以非性言之。故三乘而非佛乘。真空涅槃而非究竟涅槃。云不說爾。欲色有及見等者。頌四住地也。謂三界見思分為四住。意識下。頌答第六問。謂意由八識而起。而八識意之所住。故謂之為宅。以是言之。自不容以七識身滅而起斷見。彼又於意及眼識等斷滅處。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者。此皆凡外自妄想見。故不知本際。如來為是說常住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
彼諸菩薩等 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與蔥 飲食為云何
惟願無上尊 哀愍為演說
愚夫所貪著 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諸過 不食為福善
惟願為我說 食不食罪福
如來在鬼王宮中說法。諸夜叉等念。食時將至。非肉不食。大慧欲令諸鬼生慈心故。因請如來說食肉不食肉罪福。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瞭。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入楞伽雲。路伽耶等諸外道輩。起有無見執著斷常。尚有遮禁不聽食肉。何況如來正等覺大悲捨育世所依怙。而許自他俱食肉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 入楞伽雲。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而食之。
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 梵音旃陀羅。此雲屠者。譚婆此雲食狗肉人。又獵師也。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甞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應令食子肉 文中言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者。應具二義。一謂屠販者。非惟自殺。亦教人殺者。教也。為財利故以鉤網等取彼眾生者。求也。見形起識身生味著者。想也。次謂愚癡食肉眾生。雖不自殺。以食肉故興彼屠販。即教殺義。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即求義。想義同上。然儒之五常以仁為首。若曰。釣而不網。弋不射宿。不殺胎。不歿夭。君子遠庖廚。皆仁之端。而不禁於食肉。我佛直以不殺眾生。為第一戒。視昆蟲肖翹無異己子。謂此而不戒則斷慈悲種子。其為仁豈不博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曾悉為親屬 鄙穢不淨雜
不淨所生長 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蔥 及諸韮蒜等
種種放逸酒 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 及諸穿孔床
以彼諸細蟲 於中極恐怖
言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蟲合壓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孔隙諸狀多有蟲聚。皆不可坐臥。以諸蟲於坐臥之時生驚怖故。
飲食生放逸 放逸生諸覺
從覺生貪慾 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慾 貪令心迷醉
迷醉長愛慾 生死不解脫
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是惡業 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 則無三淨肉
彼非無因有 是故不應食
彼諸修行者 由是悉遠離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訶責
展轉更相食 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 所生常愚癡
多生旃陀羅 獵師譚婆種
或生陀夷尼 及諸食肉性
羅剎貓狸等 遍於是中生
縛象與大雲 央掘利魔羅
陀夷尼此雲羅剎女。縛象大雲央掘摩羅。皆經名也。
及此楞伽經 我悉制斷肉
諸佛及菩薩 聲聞所訶責
食已無慚愧 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 已斷一切肉
妄想不覺知 故生食肉處
如彼貪慾過 障礙聖解脫
酒肉蔥韮蒜 悉為聖道障
未來世眾生 於肉愚癡說
言此淨無罪 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厭離 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 我說常厭離
虎狼諸惡獸 恆可同遊止
若食諸血肉 眾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 永背正解脫
及違聖表相 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 及諸修行處
智慧富貴家 斯由不食肉
佛說心品將末。大慧復請垂誡酒肉等以終之。蓋吾佛設化。以一性平等為本。以慈悲同體為心。以為人入道為宗故。莫先於清淨離過。以濟物度生為事故。莫上於罪福因果。是以楞嚴正宗之後。具明四種明誨三種漸次。而於此經誡之彌篤。亦可以之擬流通焉。文先請通誡。次請別誡。佛答中備列不應食肉者凡十七緣。云云。次示遮制通局中。初言小教方便。或開五種。謂見聞疑殺等。自餘宜若開食或制十種。謂人蛇象等。而不及餘類。似應通許者。然尤謹言之。但曰遮制而已。曾無開許之言。縱有一時方便。亦不得已爾。次言此經。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其言可謂深切矣。而論者猶以聽制食肉。為一疑難。蓋記者有言曰。此經菩薩不應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開。遂謂此經但制菩薩。仍存小教開許者。或謂記者之誤。今謂非也。正言楞伽當四阿含之後故。存漸教之說。異乎梵網頓制。以見此經部當方等。如是而已。所謂存者特其文耳。何謂猶存其事。且以為誤耶。不然經云一切悉斷。斯言何謂乎。嗚呼大為之防嚴為之制。而世猶或違之。況不為之誡乎。有以見業習之深也。至有不復讚歎梵行亦令他人入不律儀者。吾知斯人自貽厥咎。然此經言。一切法唯自心現。苟知善惡唯心。柰何順妄想而違聖教哉。戒之勉之。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四終四終
今經四卷凡四品。總名為佛語心。而無別品之目。魏本十卷分十八品。唐本七卷分十品。後東都沙門寶臣。注唐本。則取魏之餘八品。如次間入。亦成十八品。夫楞伽一經。乃諸佛所說心法。佛說此法令一切菩薩入自心境。則知雲佛語心品者。據一經大意而言之。其魏唐二本。別分品目者。據經之節段而分之。使學者易曉知。文有總別。理無二致也。昔姚秦命僧講此經。而不分節段。講無倫序。故主有云。吾佛經賓主問答。皆有起盡。此僧講經如何獨無倫序。時道安在洛陽。聞此說乃嘆曰。何以吾儕例受斯恥。自此經無大小例分三分。後親光論傳至中華。果符其說。所謂分經雅合於親光者是也。今四卷仍存佛語心。品後依魏唐二本所列之。品標於其上。遮使講學之人不迷於章段。然十八品之中。但缺陀羅尼偈頌二品。初勸請品中文亦不足。止有六行偈文。以為別序分。斷食肉即流通分。故知文略而義不略也(臣)僧(如玘)謹識。
新刻楞伽經後題
皇帝既御寶曆。丕弘儒典參用佛乘。以化成天下。且以般若心經及金剛楞伽二經發明心學寔為迷。塗之日月苦海之舟航。乃
洪武十年冬十月
詔天界禪師(臣宗泐)演福法師(臣如玘)重加箋釋。明年春正月。心經金剛經新注成。甞徹睿覽已刊行矣。秋七月楞伽注又成。
上御西華樓(宗泐如玘)同侍從之臣投進。
上覽已悅曰。此經之注。誠為精確。可流佈海內使學者講習焉。(宗泐)即奉
詔。鍥梓於京師天界禪林(如玘)還杭之演福私念與(宗泐)同被
上旨。豈宜以天界為拘。合刊斯經於演福。獨其卷帙浩繁。未遂厥志。蚤夜以為憂。淨慈禪師(臣夷簡)乃為撰疏。勸諸同袍暨樂善者助成之。起手於又明年夏五月。至冬十一月訖功。費鈔五百六十四緍雲。惟楞伽一經。具藏通別圓四教大旨。所以斥小乘之偏。破邪見之惑。無非欲顯圓宗自覺正智而已。第其文辭古奧。讀者殊未易曉。東都沙門寶臣甞為之訓詁。援據雖若該博。而於經意多邈然不相入。胥台雷菴受公。徒襲寶臣之緒論。自不能伸一啄。二者咸無取焉。惟柏庭法師善月。依天台教旨著為通義。敻然絕出常倫。苟以經文顯白者證之。亦未免有遺憾。他尚何望哉(如玘)。以辯博無礙之智。遊戲毘盧藏海。台衡之書無不融攝。故其論著雖有徵於柏庭。反覆參驗務不失如來說經本意(宗泐)又能裁度旨趣。約繁辭而歸精當。遂使數百載疑文奧義。煥然明暢。誠可謂靈承
皇上嘉惠烝民之意。弘昭大覺立教度人之方者矣。嗚呼佛之大法。惟帝王能興之。宗師能傳之。今一旦遭逢如此之盛。讀是經者。小則思遠惡而遷善。大則思明心而見性。庶不負
聖天子之大德哉。是年冬十二月四日。前翰林學士承 旨。嘉議大夫知 製誥。兼修國史兼 太子讚善大夫(臣) 金華宋濂。載拜謹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