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多種善因,不要種惡因,為什麼呢?就好像我們的釋迦佛多生多世被提婆達多所害,但是釋迦佛卻一直原諒他、利益他、善待他;為什麼提婆達多總要害佛呢?
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第十八所載:往昔的時候,在海邊的地方,有一隻一身兩頭的共命之鳥,一頭叫法;一頭叫非法。一天,當非法睡著的時候,法鳥醒來了,看見流水上面有一個甘果,甘果即非常美味的果;法鳥順著水流,用嘴取來便想食;食之前心想:我要不要把非法叫醒,一起來吃這甘果呢?由於這隻鳥是一身兩頭的,所食的東西都會落在同一個肚裡;由於非法已經睡熟了,法鳥不想吵醒它,就獨自吃了甘果,心想:我與它是同一個身體,我飽它也飽,所以根本不必把它叫醒。
吃完甘果不久,非法便醒來了,發現法鳥的頭上還留著果香,就追問道:「你的果香是從那裡來的呢?」法回答說:「因為你睡著了,所以我獨自吃了甘果。」非法就怪罪於法:「你為什麼不喚醒我一起來吃呢?」法回答說:「因為你當時睡熟,而且我食你也飽,所以不想喚醒你。你這樣是怪我是不對的。」從此非法對法就心存芥蒂,有一天,當法鳥睡著的時候,非法見到一個毒果在水上漂來,非法引嘴把毒果吃下,二鳥同時中毒,顛狂昏亂,因為非法非常痛恨法鳥獨食,所以今天吃毒果來報復,而且發毒願說:「當來所生之處生生世世,共汝相害常共為怨。」法鳥回答說:「願我生生世世,常共與汝為善友。」於是二鳥便同時毒死。
一方因為食物的小事,便要生生世世傷害對方;一方則不念惡,要生生世世共為善友、益友。世尊告訴諸比丘,當時的法鳥就是釋迦佛自己,而非法就是提婆達多;提婆達多對佛的怨結,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而佛被提婆達多所害,亦是從這個時候開始。
所以我們不要老是計較:這個人對我不好,那個人對我不善,其實都有前因後果,都是多生多世的關係。好像夫妻之中,有很多怨偶,其實,當中自有多生多世的因緣。因此,即使我們今天遇到不好的因緣,也要像釋迦佛一樣,常存利益他人之心;不管對方如何傷害自己,仍能保持友善之意,如此便能把世間上的一切恩怨情仇化解。否則別人今天對我不好,明天我就對他更壞,這就是「怨怨相報何時了」,而事實上應該「怨家宜解不宜結」。
因此,夫妻無論是好緣或惡緣,皆無緣不聚;不管是討債、還債,或是無債自來,今天共為眷屬,乃至共為怨家,都是多生多世的緣份。所以以前星雲大師講過,一個家庭裡面,要忍、要讓,而且在家裡不是講理,而是講愛、講關心,因此彼此要互相包容;能忍讓、能包容家人就能相處和睦;家庭和睦了,大家的心情就會愉快;否則有些人自己學佛,卻置家庭於不顧,這樣是不正確的。因為你們有家庭便有責任,不但自己學佛,同時更要感化家人,勸喻丈夫、妻子、兒女學佛、信佛,不過如果時機不成熟的時候,就不要勉強,如果勉強的話,可能會引起反效果,他們會覺得何以佛教會這樣強人所難呢?佛法本來是圓融的,但若不得其法,反而會令人對佛法產生誤解。所以我們要學圓融,除了自己圓融之外,也要跟他人圓融,如此家庭內便充滿了圓融、和諧,不但使我們學佛沒有障礙,而且還能增加許多助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