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處來,比丘尼學律、弘律不乏其人,但比丘弘律者卻寥寥無幾。比丘本為七眾之首,統領下六眾,時至今日,白衣上座,比丘尼指示比丘,已是屢見不鮮了。對於戒律的重視漸漸淡化,歸納起來,有如下幾點:
一、客觀條件:去聖時遙,人根陋劣。戒律是在印度當時的社會環境下而製定,佛法傳入中國,風俗差異,行有不便,如漢僧搭衣入市、托缽行乞等。而且,律海深廣,講說無人。中國的叢林制度,已代替了戒律,僧團的管理大都是依叢林規約,少依律制。在實際的行事中,僅憑少數人決定,不依羯磨法來完成。
二、知見不正:輕戒為小乘,未肯真學。中國佛教以大乘著稱,比丘戒法,視為小乘聲聞。孰不知,比丘身份的延續,依然按聲聞律法來完成;住持佛法依然以比丘居上,怎可忽略!只是因為學持不易,畏難而捨。或千百年來,受禪風影響,自認為大乘頓性,以空理為高,事理相害,行不圓融。
三、教團風氣:學戒的風氣無法展開,參加受戒的人流如潮,受戒後卻無人學戒,將戒本束之高閣。一出戒堂,忙於接法、當執事,陞座當方丈,或趕經懺。隨著市場經濟的突起,利養日益豐厚,引人墮落。非法充斥,相沿成習,又無知為師,以盲引盲;濫收徒眾,擴大眷屬;濫建寺院,到處任職;濫傳戒法,不依律制;僧教不彰,學無次第、
四、動機不純:初發心出家,無出離心,無求知慾,亦無衛法護教之心;甚至將名利帶入佛門,淡化因果觀念,愚癡不畏罪報。所以,邪念、邪行、邪命自活,過分奢侈,享樂受用,不但戒律鬆弛,更影響佛教形象。
《南山律學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