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居士問我:「人是不是活在慾望之中,靠著慾望來支持生命?」他說:「因為看到父親退休後,整天沒事幹,無精打采像生病一樣;但一有人找他打牌,便精神百倍,什麼病都沒有了。」我告訴他:「若就這點來看,你說的話是有那麼點道理,可是不能因此就說一個人所有的生命動力都來自慾望。」他話一轉又問:「修行是不是也是一種慾望?」
廣義而言,修行是「想要」成佛、「想要」解脫,似乎可說是一種慾望。前幾天我在課堂上提到:自已在辦完這次的兩岸禪學會之後,人就覺得鬆垮垮的,沒勁。這種經驗大家都有,可見人確實是需要某種動力來支持,但這種動力不見得就是慾望。佛法裡有所謂的「善法欲」,雖然某些特質跟慾望相似,但其實是不同的。比如求生西方淨土,其實已善巧轉化人性深層的慾望成為一種願力(世俗人叫理想)。所以一個人如果沒有超越的、遠大的理想,很容易被世俗的慾望牽引而迷失,因此建立願心是很重要的。
有些人覺得我這人很堅持、心發得很大,其實是我懂得去取這個巧妙。經典告訴我們:如果一個人對於佛法的興亡盛衰有很大的責任感,並因此發心護持,這種人會得大福報。我對佛教的願心,都是從佛經上學來的,當然,這跟宿世的因緣有關。我從十八歲上大學接觸佛教開始至今,在這方面的心是非常強烈的;雖然那時自己還只是一個學生,但對佛法弘揚就有很深的使命感,我之所以會想辦高中生學佛營,也是因為看到基督教的校園團契太厲害了。
願心的建立要跟信念、思想結合,亦即願心的背後除了要有正見的指引,還需思想架構的支持。所以我常提醒大家要建立好的而且不同層次的理念。比如說:解脫生死、往生極樂世界;或多生累劫修行菩薩道等,都是很遠大的理想,在這些最高的目標下,還要有遠程(十年、八年)或近程(五年、四年)的目標。然後把這些多生多劫的、今生的、十年八年的、五年四年的,甚至五個月、四個月的目標都密切地串聯起來生活。在這樣的理想願力之下,生活就會有方向、有動力;而不至於糊裡糊塗地,今天看這高興就往這邊走,明天看那歡喜就往那邊走。因為當一個人心裡沒有主張的時候,外面的事物很容易牽引他的心,然後他就會隨波逐流。
反之,如果你的心裡有很堅強的使命感、責任感,就不會輕易動搖,因為根本沒那麼多心思去旁騖其他枝枝末末的事。就像身為三、四個小孩的母親,她唯一的心念只有「怎樣把孩子照顧好」,因為母親的責任壓得她根本無暇顧及其他事。
總而言之,大家既然有心修行,就要發大願心,以佛法興衰為己任,把理想定得高遠些,並粗略規劃不同階段的目標,再長時間、慢慢地把它調整得非常精緻,然後專注地讓自已的生活在這個軌道上堅定地、精進不懈地走下去。這樣修行的路走起來會比較穩健,比較不會受到外界的干擾,你的生活會顯得有活力、有方向感,而不會落入彷徨虛無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