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學》有一個名詞叫煩惱障,是說煩惱的活動能障礙我們修學聖道。因為菩薩的一切功德,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都是在寂靜的心境下生起的,不能夠跟煩惱相應,煩惱一活動,會障礙六波羅蜜,因為它的體性是違背涅槃──「煩躁擾動,惱害身心」,由此可知,它體性能破壞涅槃。這是解釋煩惱的體性跟業用。
煩惱六者:一貪、二嗔、三癡、四慢、五疑、六不正見。【一、貪者,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善根,生苦為業。】六根本煩惱的第一個是貪,貪的體性是『於有』──三界的正報,是我們所貪的境界;貪愛自身,或者貪愛他人的色身,都是屬於三界的正報。
『有具』是我們正報所依止的環境,房子、或是車子等等資具,也是我們所貪愛的境界。對於這一切正報、依報,內心出現一種狀態,什麼狀態呢?『染著』。因為這些是我們所歡喜的境界,我們的心已經跟這些境界合在一起了,雖然境界不出現,但是經常想起這些境界、時時刻刻希望這些境界能再出現,這就是貪的體性。
這樣有什麼過患呢?『能障無貪善根,生苦為業。』如果我們經常思惟、附著在三界的色身、三界的資具,就會把我們過去生,所栽培無貪的善根給破壞掉。你過去生本來修四念處修得很好,今生一放逸、貪煩惱一活動,就把這些善根破壞掉,『生苦為業』,因此而引生很多的苦惱。如果我們沒有學習佛法,世間人的心情就是:從小學、國中、高中一直到大學,讀很多書,到社會上工作,幹什麼呢?就是追求五欲,娶個太太、買個房子、生活美滿,我們認為五欲的快樂,能夠使令我們內心安樂。
但是我們觀察到:雖然物質一天一天的進步,人類的苦惱卻愈來愈厲害,自殺率、犯罪率、離婚率都在提高,所以說『生苦為業』,其實苦惱的本身,不是外境來的。你為什麼苦惱呢?因為我的生活環境太簡單了,不是!愛是苦本,事實上我們的愛著心才是痛苦的根源!
在《涅槃經》裡,佛陀講一個故事說:有一個貧窮人向天禱告,禱告了幾年之後,突然有一天,天人就到這個貧窮家去敲門,一開門,啊呀,看到一個相貌莊嚴的女眾,穿得非常高貴莊嚴,貧窮人問說:「你是誰呢」?她說:「我是功德天」。貧窮人說:「妳來我們家幹什麼呢」?她說:「我到你們家來,可以賜給你種種的幸福、快樂」。這個貧窮人說:「太好了,妳趕快到我家來」!就把功德天供奉在家裡。
那麼隔沒多久,又有一個人來敲門,門一打開,啊呀,一個很丑陋的女子,這個貧窮人問說:「你是誰啊」?她說:「我是黑暗」。「你來這裡幹什麼」?她說:「我來這個地方,我要把你的幸福全破壞掉,帶給你種種的痛苦」。這貧窮人說:「我不希望你進來」!黑暗說︰「不可以!因為你前面接受的功德天是我姊姊,我是她妹妹,我們兩個姊妹從來沒有分開過,你一旦接受我姊姊,也一定要接受我」。這個貧窮人一想,我要是得到了功德天、也一定要得到黑暗,那乾脆兩人都不要,就把她們姊妹統統驅逐出去。這兩個姊妹就到另外一家貧窮人,那個貧窮人就接受下來了。
佛陀講這個故事是說:第一個的貧窮人是一個修行人,他知道痛苦的根源來自於內心的貪煩惱,所以拒絕了五欲的境界,以戒定慧來調伏煩惱。第二個貧窮人收下功德天跟黑暗,正是世間愚癡的人,雖然能得到暫時的安樂,卻為未來種下很多痛苦的因。世間的五欲果報,它是由業力因緣所變現的,我們過去造善業,有一定的時間,好比佈施,我們也不是經常佈施,這個業力有一定的勢力,當業力一消失,我們果報就要變化了。
我們面對五欲的境界:眷屬、房子、財富,已經深深的愛著,心住在這些境界上,當境界被破壞時,我們內心就很痛苦,痛苦是這樣來的。所以說「愛是苦本」,痛苦是來自我們內心的愛著;世間一切法──「諸行無常」是諸法的真相,但是我們看不到,染著,心住在境界上,境界一變化,就很苦惱。所以說貪煩惱的過患,能令我們生起很多的痛苦,這是貪煩惱的體性跟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