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的三衣

三衣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謂之三衣。即:僧伽梨、郁多羅僧、安陀會。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由於三衣依規定須以壞色(濁色,即袈裟色)布料製成,故又稱為袈裟。

依佛制,初期的出家者須過質樸的僧團生活,因此在個人物品方法,僅獲准持有三衣一缽、座具及漉水囊,其中,尤以三衣一缽為出家者最重要的持物。

《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卷下中說:「謂一類人起正信心,修出家法。(中略)但持三衣一缽,餘無所有。」戒律中並且對其形式、大小、顏色、縫製法、穿法等皆有所規定。

關於比丘常應隨身攜帶三衣一缽之事,《摩訶僧祇律》卷八中說:「出家離第一樂,而隨所住處,常三衣俱,持缽乞食,譬如鳥之兩翼,恆與身俱。」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亦說三衣是賢聖沙門的標幟,缽為出家者的用具,非俗人可用,應執持三衣瓦缽,即是少欲少事。或略稱衣缽。至後世,比丘臨入滅時,常將此衣缽傳與門人,作為傳法的信物。也因此,才有稱呼主要弟子為「衣缽傳人」的稱謂。

茲介紹三衣如後: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入聚落衣、高勝衣,為上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據說有一次,釋尊覺得天氣很冷,擔心比丘的衣物不夠保暖,因此有大衣的製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塊布縫成的,因此准於以上二衣,也稱為九條。

2、郁多羅僧:是專為掩蓋上半身而披的,規定可用七塊布疑縫成,因此准於上述,也稱為七條,即上衣、中價衣、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規定用五塊布縫成,掩蓋腰部以下。由於它的作法,下來也稱為五條,這種用語傳到今日的日本佛教間。

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及劂修羅,合稱比丘尼五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裡面,裡覆左肩與兩腋之衣。劂修羅,即下裙,覆於腰部之衣。

關於三衣的製訂緣由,頗有異說。依《十誦律》所載,瓶沙王請佛制僧衣,以別於外道衣;佛到南山游化,見良田畦畔齊整,遂命阿難根據由相裁製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載,佛鑒於比丘眾渡愷河時現雜亂相,遂制三衣之數。《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則載,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譏嫌,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黃、赤、白、黑五正色及緋、紅、紫、綠、碧五間色為非法,應破壞之,染成茜、泥、木蘭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如系新衣,則大衣二重、餘二衣一重;若屬故衣,則大衣四重、餘二衣二重;若新故兩者併用,則大衣新一重、故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