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裡每年一度的清明節,佛弟子應如何祭祀祖先?淨土宗十三祖師印光大師開示要以誦經、持咒和念佛號為主,同時輔以素食做供奉,切勿殺生和使用肉食來做祭品。以下為詳細開示:
原文:
佛弟子祭祖先,固當以誦經、持咒、念佛為主。焚化箔錠,亦不宜廢,以不能定其即往生也。即定其即往生,亦不妨令未往生者資之以用耳。(《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上。復海門蔡錫鼎居士書三》)
白話文:
佛弟子祭祀祖先,肯定要以讀誦佛經、持咒和念佛號為主。焚化萡錠(金元寶仿品)也不宜廢棄不做,是因為誦經、持咒和念佛後,我們仍然不能確定亡靈能往生。就算能確定往生,也不會妨礙其它未往生的亡者能得到資助使用。
《文鈔》祭祖用素序 原文:
「食肉一事,大是怪事,但以習行既久,不知其非,反以為禮。故祭天地,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皆以肉為表示誠孝恭敬之物。世間聖人,不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之事理,亦隨順俗情而行,又復諄諄於仁民愛物之道。推聖人愛物之仁,可知以肉表誠孝恭敬之非義也。
夫表我誠孝恭敬,當以極慈祥清淨之物方可。何可以豬,羊,雞,鴨,魚,蝦等極穢污之物,又復活活殺死。此等諸物死時,其慘痛怨恨,難以言宣。有仁心者,何忍以殺彼諸物,表我誠敬乎。試思此之誠敬,為順理之誠敬乎,抑悖德之誠敬乎。仁人祭祖,尚求仁者之粟,今求屠劊之肉,是焉得為誠敬乎。
由是言之,殺生以祭天地,是逆天地好生之德,天神地祇,豈以此諸穢物為香潔,而歆饗之乎。蓋祭者,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至於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當思有益於祖宗,父母,賓客,方為合理。今以極慘酷之殺業,為我致誠敬之表示,令祖宗,父母,賓客同膺殺禍,此之誠敬,是禍害,非誠敬也。
而況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不加救濟,反為表我之誠而加殺害乎。梵網經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
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入楞伽經,斷食肉品雲,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殺之而食。
世人只知現世,不知過去未來,故殺彼之身,充我之腹,以為理所應當。若知其生生世世,互相酬償,及我與此諸物類,互為父母,兄弟,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互殺。勿道不敢自食,即祭天地,祖宗,奉父母,待賓客,亦不敢用肉。
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謂天地神祇饗此,何異誣人食污。祭祖,奉親,待客,何異殺過去祖宗,父母,賓客,奉現在祖宗,父母,賓客,又令祖宗,父母,賓客,永劫常受殺報乎。且勿謂人畜輪迴,渺茫難稽,史鑒所載,多難勝數。即就近見聞,亦復不少。固當深信,勿造殺業,以既造殺業,必受殺報。
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畏因,則不造殺因,自無殺報。畏果,則徒勞畏懼,了無所益!」
白話文:
吃肉這件事,真是怪事。但因為從前流傳下來太久,已不知道這樣做的弊端,卻反而以為禮節。所以祭祀天地神靈、祭祀祖宗、敬奉父母、接待賓客,都以大魚大肉來作為誠意孝順和恭敬的物品。世間的很多賢人,不跟人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的事理,而隨順俗情的行為,又還諄諄教導仁義待民、愛護動物的道理。
但以愛護動物的仁慈,就可以知道以肉來表達誠意孝順和恭敬的做法是不仁義的了。想要表示自己的誠心、孝順和尊敬,應當以非常慈愛、吉祥和清淨的物品才可以,為什麼要用豬羊雞鴨魚蝦等極其穢濁、污髒等動物,還要將它們活活殺死呢?
這些動物在死亡後,它們身體的慘痛和對人類的恐懼怨恨,難以用語言形容說出。有仁慈、博愛心腸的人,怎麼忍心殺死動物來表示誠意和恭敬呢?試想這樣的誠敬,是順應天理的誠敬,還是悖逆仁德的誠敬呢?
仁愛的人祭祀祖宗,尚且希望求得仁愛的果實,而現在卻求來屠殺刀斬的肉食,怎麼可能認為是真誠尊敬呢?所以說,以殺生來祭祀天地,實際上悖逆了天地的好生之德。天神地神,怎麼可能以這些污濁、肮髒的肉食為香潔而喜歡享用呢?
祭祀的人,不過是希望自己能吃到這些肉食祭品而已。至於祭祀祖宗、敬奉父母、接待賓客,應當想到要有益於祖宗、父母和賓客,才是合乎天理。現在以極其悲慘殘酷的殺業,作為自己誠敬的表示,讓祖宗、父母和賓客一同受累於殺戮之禍,這樣的誠敬,只會是禍害,而非誠敬了。
何況一切眾生,都是過去我們的父母,也是未來的佛,我們不加以救度幫助,反而為了表示誠敬而對其加以殺害?《梵網經》裡說:「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
《楞嚴經》裡說:「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入楞伽經》斷食肉品說:「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殺之而食?」
世人只知道現世,不知道前生來世,所以殺它的身體來填充自己的肚子,以為理所當然。如果知道生生世世人和動物之間都相互報應償還,知道我和動物等,都曾經做過父母,兄弟,眷屬一起生活;相互成為冤家對頭,相互殺害。別說不敢自己吃,就算是拿來祭祀祖宗、敬奉父母和接待賓客,都將不敢用肉了。
肉本是精膿血水所長成的東西,天神地神來吃,那跟污人吃污物有什麼不同呢?祭祖、奉親和待客,跟殺過去的祖宗、父母和客人,再用來敬奉現在的祖宗、父母和客人,還讓他們也跟著永遠都受到殺害的報應有什麼不同嗎?
更不用說,想要從畜生輪迴做人,是多麼的困難和渺茫了。歷史對此的記載,數不勝數,就算是近代見聞,也為數不少。所以切勿再造殺業,以所造殺業,必當受到被殺報應。
佛經有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害怕起因,而凡夫害怕結果。畏懼起因,就不會起殺的心,自然不會受殺的報應。造了很多惡的因,而畏懼報應的結果,則徒勞白費心機,根本沒有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