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財色招苦

佛言: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舔之,則有割舌之患。

這一章意旨在告訴我們:財色對我們來說,利益少而傷害多。

「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財色」是五欲——「財、色、名、食、睡」的簡稱,「五欲」,是世間人所愛著、爭逐的,追求都來不及了,哪有人願意捨離呢?

就像一把刀口上沾有蜜汁的刀子,小孩子只知道蜜是甜的,卻不知刀口銳利;而他所貪著的那一點點蜜,是否足夠飽餐一頓或供給他充分的營養呢?不可能。但是凡夫因為貪著五欲,時時刻刻捨不得放棄,看到財色就團團轉,卻不知身後有個陷阱、深淵。這就是迷惘的眾生,像個不懂事的小孩,不知道利刃會割人舌頭,只知蜜是甜的,便用舌頭去舔刀口上的蜜,多麼危險啊!

看看世間人為了五欲,在世俗中流轉忙碌,起惑造業受苦;而學佛就是要推究造業的源頭,捨離果報。五欲,在世間人看來是一件享受;卻不知享受的背後,其實蘊藏著無窮的苦因。因此,我們要時時善自警惕,透徹萬物皆是幻化,不要被五欲所迷惑了。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獄

佛言:人繫於妻、子、捨、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於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這一章是針對出家的修行者而言,因為色慾不斷,即使行大善,生欲界天,仍在六道輪迴之中,無法出離證道,所以佛陀要弟子們深自警惕!而凡夫不知「情愛」如同一條繩索,所以甘於受縛。以佛陀透徹的智慧來觀照世間,他深有所感,所以告訴弟子說:「人繫於妻、子、捨、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人常被眷屬的情愛所捆綁,形成監獄似的束縛;因為一旦男有所執、女有所住,有了夫妻名分之後,責任便不得不負擔,為了維持家計,彼此一定要有所犧牲。

若是犯罪入獄,還有期滿出獄之時;但對家庭眷屬的愛念,卻難以掙脫,這是凡夫不得自在的原因。更嚴重的是——世間的罪惡,大多是在情愛的慾念中產生。

例如有一位先生,由於太太突然難產急需用錢,便向公司一位課長借錢;課長有錢卻不肯借他,這位先生氣急敗壞地隨手拿起牆邊的鐵條,失手打死了對方,造下終身遺憾的罪業。凡夫由於被業網所牽繫,往往容易失去理性,造了無邊的罪業。這就是迷情的凡夫,為情為愛,束縛了一輩子!

有些人在結婚之前,還不了解佛法,不知道私情小愛是煩惱之源;結婚之後,想要捨離俗家,進入如來家庭好好修道,已經不可得了,所以深感苦惱,因為一方面必須負擔家庭責任,一方面想發心修道、捨離家庭,在兩難之間非常苦惱。其實,學佛並不一定要捨離家庭,只要是真正有心學佛的人,在家修學,一樣可以修身養性、護持佛法。

「情愛於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子之患,心存甘伏」,情愛是非常危險的事,因為「一失人身,萬劫難復」,既得此身,卻又沈溺其中、不能自拔;這就如進入虎口般,隨時有喪命之虞。但是凡夫卻心存甘伏,寧願被情愛束縛:正如犯案的人,明知被法律制裁極不自由,他還是抱著僥倖的心態去犯案,妄想逃過法律的制裁。

「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此處的泥是指「泥淖」,在深山裡,常有所謂的泥淖,它的土質鬆軟又深,若不小心陷落便無法自拔。這裡用來比喻凡夫為了私情小愛,心甘情願、不顧一切地自投羅網而不可自拔。

不論任何事,在耽著之前就要及時遠離;若是處在欲境之中,內心也要十分明朗,要如明鏡一般,境來照境,不被境所縛,身心清淨,才能證得阿羅漢果位。

第二十四章 色慾障道

佛言:愛慾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

愛慾,是一種貪愛的俗念,也是生死輪迴的源頭。眾生因無法透徹生死本源而墮入愛慾之流,以致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愛慾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世間人最貪愛的莫過於「色」;色,泛指一切的物質,它具有佔一定空間、會毀壞這兩種特性。而世間男貪女愛之色,是其中的一種。

有了貪色之心,眼根就會被外境的色塵沾染而生起貪愛(心欲),三者(眼、色、心)會合之後,便有所行動;所以,色的引誘力很大。有人說「色膽包天」,外在「色相」的引誘力雖大,但是由內心所發出的慾念卻更強,所以說「其大無外」,沒有比色慾更大的力量了。

「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如果還有和色慾同樣大的誘引力,那麼就不須談什麼修行了。

世間男女經常在情愛中追逐不已。譬如有一方在不知不覺中動了心欲,做出追求的行動,若是彼此情投意合倒還好,若一方無意,另一方仍窮追不捨,就可能由愛生恨,甚至會生起毀害心。

例如:過去在屏東有個濟助個案,案主是一位男士,他有一位女朋友。後來這位男士生起出世的心念、發心要出家修行,於是慢慢疏遠女友。但是女友仍戀戀不捨。後來,長久無法如願的女友起了瞋恨心,向他潑灑硫酸,結果這位男士不僅被毀容,眼睛也瞎了。由此可知,情慾之火,為害甚大!

第二十五章 慾火燒身

佛言:愛慾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這一章佛陀明示修行者:不可沈迷耽染愛慾。因為愛慾為害甚大,猶如虎口,若是為了貪圖一時享樂而冒險,後果將不堪設想。

就好像一個竊賊犯了偷盜罪,那些贓物能讓他享用多久呢?內心在惶恐不安之下,即使讓他享受了數天、數月或數年,一旦東窗事發,將會受到長期的牢獄之苦。所以,為了一時享樂,而將自己送入虎口,實在划不來。

何況「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一個人過去生所造的業,究竟是善業、還是惡業?可由今生的生活際遇看出端倪。

染著愛慾的人,就像舉著一把火炬逆風而行般,勢必會燙到自己的手;貪著愛慾之人,沒有不墮落的。因此,愛慾不可近,否則稍一不慎,就會惹火上身。

更何況我們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雖然週遭有不淨的愛慾之境,也應潔身自愛,好好護持本性,不要沾惹愛慾;若是耽染愛慾,不僅會損害自身的慧命,連入世的事業也難以做得圓滿。

第二十六章 天魔嬈佛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意。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本章講述佛不但不為魔所擾亂,更進而教化魔的經過。魔是一種障礙,它有兩種。一種是外魔,他會運用外境來擾亂修行者的心。一旦有人發菩提心出家,難免會有一些逆境、煩惱現前;或是有人攻擊,或是以欲誘引、束縛、障礙,這些都是身外的魔。另一種魔是內心自起的無明煩惱,它會擾亂、障礙自己的道心。例如有些人發心出家後,外境非常順利,但是內心卻很混亂,這就是心魔。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意。」文中的「天神」,指的是魔王波旬。魔王有統領三界的慾望,一旦有人發心出家,要出離三界,他就會驚怖不安;因為,世間若是多了一個修證的大覺聖人「佛」,魔子魔孫將會大為減少,所以,魔會想盡辦法來擾亂修行人的道心。

悉達多太子成道前,魔王便派了很多魔車、魔女前來擾亂,但是太子的意志十分堅定,突破了魔女魔將的關卡,成道了!佛與凡夫的差別就在這裡。意志堅定的人,即使逆境或欲境當前,也能不為所動;但是一般凡夫,縱然有智識,卻往往受情慾的誘引而迷失自我。

佛陀成道後,魔王再度獻來玉女,意圖擾亂佛心;但是,佛陀的心境透徹明達,不但不受女色所誘引,反而對玉女們開示道:「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吾不用。」身體是包藏著污穢之物的臭皮囊,妳們來這裡做什麼?去!不用待在這裡,我不需要你們。在這裡,佛陀警示修行者:人的身體不論再怎麼洗,都無法真正達到清淨。在夏天會流汗,只要一天不洗就氣味難聞;若是一口氣上不來時,過不了多久,尸臭的濃烈,尸身的丑態便一一暴露,又有什麼可愛的呢?

「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天魔眼見佛陀道心堅定,因此愈加欽敬,便向佛陀請示教法。佛陀就為他們講解「苦、集、滅、道」四諦法:當下,每個人都證得須陀洹初果。

有句話說:「邪不勝正。」只要我們心誠意正,邪自然不能入浸。佛的心量,非常的正確;而有些人之所以會著魔、中邪,就是因為心念不正。我們學禪打坐時;方法若不對,心一靜、氣也弱,外境一顯現,心就很容易生執著,這時若無正念,認假為真,邪幻就會乘隙入心,那就不得自主而被邪魔幻聽幻相所左右了。

所以,學佛者要注意,很多著魔的人,有時甚至會聽到平常人所聽不到的聲音,這是幻相的作祟,他的心若做不了主,會產生很可怕的後果。因此,修行者心要時時保持正念、正思惟、正見、正定,不要執著,才不會受幻境所動搖。

第二十七章 無著得道

佛言:夫為道者,猶木在水,尋流而行,不觸兩岸,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不為洄流所住,亦不腐敗,吾保此木決定入海。學道之人。不為情慾所惑,不為眾邪所嬈,精進無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這一章,佛陀教導修行者一定要直心正念、遠離情慾障礙,方能得道。

「夫為道者……,吾保此木決定入海。」是形容想要學道的人,就好像將一根木頭放進河中——木頭若是順著河中央直流而下,便不會觸及兩岸,也不會被人取走;更不會被鬼神(指其它雜物)所遮阻,或流入漩渦中原地打轉而逐漸腐壞。如此順流而下,木頭最後一定會流入大海。

「學道之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是指學道的人若能專心一意向前直行,不受情慾所迷惑,不被邪見邪思所擾亂,將來必能進入佛法之海而得道。就如那根在河中央的木材一樣,若能取「中道」順流而下、毫不偏斜,就能順利流入大海。

修行人若被愛慾的情網所纏,道心就不得自在;這如同河裡的木頭在半途就被取走,而無法流入大海一樣。

人生幾何?學道者要好好把握時光,與時間競爭;否則時日不待人,不進則退。所以,凡事一定要直心精進,這就要有恆心,不可一暴十寒!不要今天發心學習,過後又耽溺於外境、找盡藉口懈怠,或是執著自己行了多少善、救了多少人……,這些都是自我障礙。總之,學佛一定要徹底體悟,才能深入浩瀚的佛法大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