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隻血統純良的狼犬,年輕的時候,長得英挺雄勁,深得主人的喜愛,陪著主人打獵,照顧主人門戶,倒也建立不少功勞,主人給它取了個「來樂」的名字,可是等到它年老力衰,加以染上一身的癩痢,便遭到主人一家的遺棄,只好餐風飲露,流浪街頭,到垃圾堆中、餿水桶邊,找尋被廚師遺漏的肉渣骨骸。

連續三天,來樂已經不曾進食任何東西了,它拖著乾癟的肚子、無力的步伐,以它唯一敏銳的嗅覺,努力地尋找食物。突然一陣撲鼻的油炸香氣,隨風飄送過來,來樂頓時睜大金星直冒的雙眼,興奮地循著香氣找去,原來是一家肉舖,門口高高地懸掛著布簾子,上面繡著斗大的四個大字——老王肉舖。

來樂興奮地來到老王肉舖前面,把前面的雙腿伸進肉舖門內,後面的雙足趴在門外,滿臉期盼地望著老王,希望能夠得到一片小小的香肉,餵飽轆轆的飢腸。老王圓胖的雙頰泛著油膩的紅光,吆喝著夥計,招呼上門的顧客,忙碌間,忽然看到一隻滿身癩痢的狗,擋在門口,老王氣急敗壞,拿起一根粗大的木棍,狠命地朝來樂身上毒打下來。打得來樂皮開肉綻、骨拆筋斷,奪門逃命。

來樂一跛一跛地來到縣衙,擊鼓控告老王的殘暴行為,縣太爺不得已只好把老王拘提來辦,讓來樂和老王彼此對簿公堂,縣太爺撫尺一拍,大聲喝道:

「來樂!你為什麼控告老王?」

「我控告他不守君子之禮,對我施加暴力。」

「老王!你曾經對這隻狗動粗嗎?」縣太爺轉臉對著一臉沮喪的老王問道。

「報告縣太爺,小民的確動手打過它,因為它阻礙我做生意,一時情急才施加棒棍。」

「來樂!你阻礙老王的生意,你憑什麼罪名控告他呢?」

「我遵守我們狗的規矩向他乞討,他不但沒有施捨我殘羹剩飯,還對我一番毒打,因此控告他。」

「咦!什麼是狗的規矩?」縣太爺興趣盎然地問。

「過去我在主人的家裡,隨意的出入、跑跳、躺臥、進食,主人都很鐘愛我。今天,我到別人的家裡乞討,我只把前腳和頭伸進屋內,把後腳和尾巴放在門外,並沒有胡亂闖蕩、任意破壞,如此堅守規矩,難道也犯法嗎?」

「依你之見,倒也言之有理。好!你認為應該如何懲罰老王?」

「罰他做本城的大富翁。」來樂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打你,難道你一點都不記恨,為什麼還要獎賞他做大富翁,不是讓他更逍遙法外了嗎?」縣太爺疑惑地問。

「我的前世也是一位大富翁,仗著有錢有勢,胡作非為,極盡奢靡,不知道佈施天下蒼生一些愛心和慈悲,因此才落得畜生的果報,受盡人間的炎涼。現在我請求您處罰老王為富豪,讓金錢來腐蝕他的善良本性,讓權位來遮蔽他的良知良能,以後他就會和我一樣,遭遇悲慘的下場。」

金錢本來是非善非惡、無記性的東西,可以是罪惡的淵藪,也可以是濟人的淨財,端看我們如何以智慧去運用。好比拳頭可以拿來惡意的打人,也可以拿來善心的搥背,運用存乎一心、智愚之間。有錢是一種福報,而懂得恰當地用錢卻是一種高度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