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五面,第三章、割愛去貪。

蕅益大師他把《四十二章經》的內涵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第二章的正道法門;其次,第三章之後共有四十章都是助道法門。正道法門的修學重點是甚深見及廣大行,也就是說,佛法的修學內涵有兩個部分:

(一)甚深見:這是觀照我空、法空的真理,以消滅我們心中的顛倒,因為這無為法的真理是甚深微妙,所以稱為甚深見。

(二)廣大行:這是有為諸法上的修因證果,包括廣大的戒定慧修學。

以上戒定慧的廣大行與無為法的觀照,基本上這兩種內涵有互相的關係,也就是說,對無為真理的觀照這當中有所差別,所帶動戒定慧的修因證果也就有所不同。

譬如佛法的甚深見,主要有大乘及小乘的甚深見。

小乘空觀的重點在於滅色取空,所以小乘空義的建立,必須等待因緣所生法消失了,空性真理才顯現,故小乘對生命空有的觀照是一種對立性的;也就是說,若不是在有相的因緣中流轉,就是在無相的空性中安住,二者是不能互相融通的。所以小乘空義的內涵是滅色取空,當然天台智者大師說這是偏空的真理。

大乘的空義是建立在遍計本空,依他如幻的思想上。大乘空義所要駁斥的是內心的我執與法執,也就是所謂的遍計執。雖破除遍計執,同時又建立依他如幻,對於染淨因果的假名假相假用,大乘佛法是承認存在的,所以雖觀一切法空,但又主動的斷惡修善度眾生。故若依止小乘空義的滅色取空,所帶動戒定慧的廣大行只偏重在斷惡,對廣大善法的修學則不生好樂,所以一定要建立大乘的甚深見,觀察遍計本空,依他如幻。

大乘法在面對因緣法時,它所要破除的是內心的執取,而對諸佛菩薩廣大的因緣善法,卻是主動追求,因為依他如幻,我們不能否定修因證果所產生的假名假相假用的功德,所以起初所建立的宗見,就會影響以後戒定慧的修學內容。

以上都已在第一章、第二章中,詳細分別甚深見及廣大行的內涵,這都是正道法門,它在我們修學佛道上是主要的法門。以下第三章之後的內容是助道法門,是比較次要間接性的,但助道法若有過失,則會影響正道法,所以我們也必須遵守助道法的教義。

好!我們看第三章割愛去貪。 割愛去貪簡單的說就是少欲知足。

佛言:剃除鬚髮而為沙門,受道法者,去世資財,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愛與欲也。

第三章割愛去貪,佛陀要求修道人對生活資具要能割愛去貪,少欲知足。佛陀開示說:剃除鬚髮而為沙門。沙門是修道人的總稱,《瑜伽師地論》說沙門有四:

(1)聖道沙門:聖道沙門是覺悟聖道的聖人,他與我空、法空真理相應。

(2)說道沙門:說道沙門能善說正法,對佛陀的正法能深入學習也能善巧演說,他的修學偏重在般若。

(3)佛道沙門:佛道沙門能修諸善業,他的修學偏重在修習佈施、持戒的福德資糧。

(4)污道沙門:這類沙門廣造邪行,違背佛陀戒法而造作種種的惡行。

以下的教義是聖道沙門、說道沙門、佛道沙門都應遵守的道法。一位有志於追求生命增上的沙門,雖然內心仍有煩惱罪業,但他內心能領受道法,隨順戒定慧的修學。佛陀對於能領受道法的修學者,開示四種法門:

(一)去世資財:如果想要成就道業,就必須放棄對財物的積聚。欲界眾生容易生起對財色名食睡的慾望,這五種慾望以財物為根本,因為有財物就容易得到其它的慾望。佛陀在制戒上,對修道人的財物,有些地方制的比較寬鬆,有些地方制的嚴格。在聲聞法中,財物偏重在個人的受用,所以佛陀的制戒是特別嚴格;在菩薩戒中,積集財物的目的是為成就廣大的三寶事業,因此製定的戒法就比較寬鬆,能積集百千萬億的資財。這段經文是就個人的受用來說,修道人住在僧團,吃穿住都沒有顧慮,應該放棄對財物的積聚,因為財物會造成很多的妄想與罣礙,障礙止觀的修學,所以應該放棄無常的資財。

(二)乞求取足:平日應該過著乞食的生活,避免從事生產事業,耗損太多的精神體力。

(三)日中一食:每天的飲食只在日中受用一餐。

(四)樹下一宿:處所的受用是在樹下睡覺,這是簡陋的住所。

以上是佛陀對有志於修習戒定慧的修道者,以四個法加以勉勵。

佛陀講完去世資財,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以後,講出為什麼要少欲知足的理由?使人愚蔽者,愛與欲也。一個過著榮華富貴生活的人,內心容易產生對三界果報的愛慾。愛是對已經得到資具的染著,欲是對尚未得到資具的希求。這種對三界果報的愛慾,會蒙蔽我們修道的道心及觀察真理的智慧,故愛慾是障道的因緣。

佛在《八大人覺經》及《佛遺教經》都提過少欲知足,但佛陀在這兩部經所講的少欲知足,其重點在於離苦得樂,所謂少欲者少煩惱,知足者常安樂。一個人要得到安樂果報,當然要有善業,有善業則物質的受用就能充足,但只有善業卻不一定快樂,內心與受用的物質接觸時能少欲知足,這時快樂的感受才能增長廣大。

所以佛在《八大人覺經》及《佛遺教經》的開示重點,偏重在離苦得樂,但本經的這段經文,它是強調修學聖道,如果不能少欲知足,內心就會產生貪慾,貪慾煩惱的生起會障礙出世道心,及對真理的觀照。

我個人在想這個少欲知足的問題,我們以前研究的《佛遺教經》及《八大人覺經》,佛陀對正道法門的禪定與智慧,不斷的強調,勸勉我們修學,而對助道法門的少欲知足,佛陀也不厭其煩的提醒勸修。我在思惟佛陀教法的涵義,今天我們遵循佛陀的道法,懺悔業障,積功累德,在修佈施、持戒的種種善業過程中,雖然仍未能與我空、法空的真理相應,仍以有所得心修習善法,但在成就聖道之前,一定會先成就福報,福報力漸漸增強以後,自己的生命就有堪能性,有堪能性的眾生,受用的資具比以前更好,生活品味也提高。

假如我們對這樣的福德因緣,沒有產生少欲知足的警覺性,則會對現前安樂的果報產生一種愛著心情,如是對追求清淨無上菩提的道心,及對般若智慧的學習就會產生障礙。所以佛陀提醒我們,在修道過程中,成就聖道之前雖先成就福報,但應該以少欲知足之心,檢點自己的生活,避免產生對聖道的障礙。

我們看第四章、善惡並明。

善惡並明的善是指善業,惡是惡業,善業與惡業都是由身、口、意的造作而顯現,所以我們應該注意自己身口意的造作。

佛言:眾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何等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佛陀開示說,有十種因緣能成就善業,反過來說,也有十種因緣能成就惡業。這十種因緣分佈在我們身口意三業的日常生活的造作之中,身體的造作有三種,口業的造作有四種,意業的造作有三種。以下先解釋身體造作的三種罪業:

身三者,殺、盜、淫。

(一)殺生:殺生是斷有情命,若殺生或斷絕有情眾生的生命,所召感的果報是短命多病。有些人的果報體有眾多的病痛,病痛的生起是由於過去生或今生,造作了傷害眾生的罪業,這罪業就會表現出多病與短命的果報。如佛陀有一弟子名叫薄拘羅尊者,他的壽命活到一百六十歲,而且在一百六十歲的生命中從未生病,他的身體特別康健,這是因他過去生持不殺戒特別嚴謹,故不殺生的善業特別強,果報體就特別堅固。所以殺生是應該斷除的罪業。

(二)偷盜:不與而取他物,稱為偷盜。若未經過對方的同意,而奪取他人的財物,即犯偷盜戒。他人的財物不只是有形的財產,也包括無形的智慧財產,所以若侵犯版權、所有權乃至於逃漏稅,皆屬於盜戒所收攝,偷盜所召感的果報是資財不堅固。同樣的資財,有些人特別堅固,如發生地震,隔壁鄰居的房子皆倒,惟獨他的房子卻堅固不倒。有些人的資財,水不能淹,火不能燒,地震不能破壞,為什麼呢?因為在積集善業時,他能持不偷盜戒,所以這善業所召感的資財果報,特別堅固。反過來說,我們雖曾努力佈施,但犯偷盜戒,那麼在得果報時,一時雖擁有殊勝的資財,但這資財脆弱,可能遭水淹、火燒、地震或敗家子的敗壞,所以偷盜的果報造成資財不堅固。

(三)邪淫:邪淫是除己妻外,男女身體互相的接觸。邪淫會召感卑賤的果報,若前生曾造邪淫罪業,則容易出生在卑賤的家族,如生於貧民窟或卑賤的種性,這與過去生邪淫的罪業有關。

以上是身體的三種造作,所帶動的生命因果;以下是口業的四種造作:

(一)兩舌:兩舌是斗亂彼此,挑撥是非。如你向甲方說乙方的過失,又向乙方說甲方的過失,如此挑撥雙方,使雙方彼此產生鬥爭。兩舌所召感的果報是多被譭謗,自己雖沒有過失,但別人卻認為你有過失,就是你經常會蒙受不白之冤,常遭受譭謗,這是因過去生有兩舌的過失。

(二)惡口:惡口是詛咒罵詈。前面的兩舌是私底下的挑撥是非,這裡的惡口是當面用粗暴的言詞來辱罵對方,惡口所召感的果報是相貌丑陋。有些人喜歡講柔軟語,即使對方有過失,他講話也是委婉柔軟,講柔軟語所召感的果報是相好莊嚴;有些人講話刻薄,容易傷害對方,這樣的惡口召感相貌丑陋,人不喜見,別人見到他,也不歡喜親近,這與惡口有關。

(三)妄言:妄言是心口相違,內心所想與嘴上所說互相違背。妄言所召感的果報是為他所欺誑,經常被不誠實的眷屬所欺騙,這是因他過去生喜歡打妄語,所以今生為他人所欺誑。

(四)綺語:綺語是無義的浮辭,講些沒有道理的輕浮言詞,以增長對方的放逸。綺語所召感的果報是言不信眾,別人不尊重信服他所說的話。

以上是口業的過失,以下是意業起心動念的過失,共有三種:

(一)嫉妒:嫉妒是殉自名利,不耐他榮。殉是希望,只追求自己的名利,如果別人擁有這名利,內心極不歡喜而排斥之。嫉妒與貪及瞋有關,嫉妒心是因我執重,希望自己有榮耀,如果別人有榮耀即不生歡喜,這是嫉妒心。

(二)瞋恚:瞋恚的體性是暴戾殘忍,懷恨結怒。他的個性本身就暴戾,遇事情受到刺激時,容易懷恨在心,不想化解。

(三)愚癡:愚癡是於諸事理,內心迷暗。對於因緣果報的事相,及我空法空的真理,內心迷惑暗鈍,不能通達明瞭。

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以上的十種因緣障礙了聖道,這十種罪業除了使個體生命產生痛苦的果報外,另一方面,當罪業出現時,自己修止觀,觀察我空法空真理時也會有障礙困難,因這十種罪業會產生不隨順聖道的力量。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如果能對治這十種惡法,使它不起現行,這就是十善行。

蕅益大師解釋這段經文說:善惡無性,猶如反掌。善與惡都依止身口意而造作,所以身口意本身沒有體性,它不決定是善,也不決定是惡,猶如一個手掌的正面是光明面,另一面是黑暗面。若身口意隨順理性的觀照,身口意就出現善業;如果身口意隨順慾望,就容易有過失。我們對身口意的對治,主要是對意業的觀照,所以意業的癡是一種大病,內心若對真理愚癡,就很容易出現罪業,因不能隨順理性,就只能隨順感覺、隨順情緒,所以由惡業轉成善業,主要是靠觀照力。

蕅益大師說,前面的正道法是偏重在甚深見,內心能如理觀照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從有相的個體生命,回歸到無相的真如理。當我們常起觀照我空、法空真理,若疏於對因緣所生法的觀照,就容易產生執理廢事的過失。

過去百丈禪師講《金剛經》,經常有一白髮老翁來聽經,最後講畢,白髮老翁非常感動,就向百丈禪師禮謝,百丈禪師問他是什麼人?白髮老翁說:我過去生是迦葉佛時的一位長老比丘,攝受很多的弟子,有一弟子問說: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當然修行不只是修行善業,也要修習聖道,大修行人對我空、法空無為真理的觀照非常深入時,若造罪業還得因果嗎?這長老比丘回答:不落入因果。這種回答就是一種邪見。

前面已說過,空與有不能對立,空一定要融攝在有中,因為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有相諸法是因緣生無自性,故安立為空,故空的安立是安立在自性空。佛法所講的空,不是一種存在的實體,它是一種概念,因為諸法無自性,故說是空,所以空事實上是在破除遍計執。這長老比丘把空與有劃成對立,因為這樣的邪見,墮五百世為狐狸。這白髮老翁聽聞《金剛經》,了達無住生心的真空妙有的真理,破除了邪見,解脫了狐狸身。

這一章告訴我們,前面在觀察我空、法空真理時,自己要知道,雖然法性本來空寂,但因果絲毫不爽,因為一切法畢竟空,所以一切法畢竟有,整個緣起的大法界,因為它的本性是空,所以任何的造作,就會現出種種的果報。這一章提醒我們,在修習我空、法空時,也不能忽略身口意的造作。

第五章、轉重令輕。

前面一章說明應該避免造罪業,因為我們不歡喜痛苦的果報,這一章是假設已經造罪業,則應該以什麼方法來轉重業成輕業。

佛言: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大智慧的佛陀開示說,我們在修學的過程中,因過去習氣的引導,多少有身口意的過失。假設我們對這過失不能自我反省,以自我反省的力量來消滅心中的惡念,若依止安住在這相續的恶心中,不能加以調伏,則未來會有什麼果報呢?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罪業所召感的果報,猶如河水歸於大海,大海吸納四方來的河水,更加增長廣大。同樣的,如果不能反省對治過失,罪業的力量也會更加的廣大。

反之,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身為凡夫,雖然有身口意的過失,但在佛堂拜佛,靜坐修止觀,在寧靜的心中與道法相應時,他黑暗的心中就會出現光明的觀照,他能檢查出所造作的身口意過失。當然一個有正見的人,內心會有增上慚愧,他以慚愧心呵責煩惱,使自己改惡行善。這個人與其他的人同樣有過失,但因他有改惡行善的增上慚愧,罪自消滅,罪業就在慚愧改過中逐漸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猶如一個人雖然生病,但他能把汗逼出來,也就逼出身上的病毒,病痛就能好轉。

以上說明雖有過失,但能自我反省與不能自我反省,對生命造成不同的差別。這一章的觀念我們待會再做個說明。